孩子腹泻迁延不愈多有营养障碍,继续喂养对肠黏膜损伤的修复、胰腺功能的恢复、微绒毛上皮细胞双糖酶的产生等是必要的治疗措施,而禁食和长期静脉营养对机体恢复不利,因此应特别注意喂养。 (1)继续母乳喂养。 (2)人工喂养儿应调整饮食,小于6个月婴幼儿用牛奶加等量米汤或水稀释,或用发酵奶(酸奶),也可用奶-谷类混合物,6次/天,以保证足够热量 大于6个月婴儿可用已习惯的平常饮食,如选用加有少量熟植物油、蔬菜、鱼末或肉末的稠粥、面条等,由少到多,由稀到稠。 (3)双糖不耐受患儿的饮食治疗 由于有原发性双糖酶缺乏或因腹泻迁延肠绒毛未曾修复而至双糖酶缺乏,食用含双糖(包括蔗糖、乳糖、麦芽糖)的饮食可使腹泻加重,其中以乳糖不耐受最多见,也有人称此为“糖源性腹泻”,呈稀便或水样便,粪便pH降低(<5.5), 肛周皮肤因受酸性大便刺激发生臀红。 治疗双糖不耐受患儿需停用母乳或牛乳,采用去乳糖饮食,有以下几种:①去乳糖牛奶粉或豆奶粉。②豆浆喂养:配制方法:100ml白豆浆加5~10g葡萄糖液,价格便宜,非常适合于贫困地区患者,按需要的奶量喂服。 我们自己的体会根据病情适时从小量母乳(或牛奶)开始,可以从每天10ml乳汁加米汤稀释开始……。
(4)过敏性腹泻患儿的饮食治疗 在应用无双糖饮食后腹泻仍不改善时,需考虑对蛋白质过敏(如对牛奶或大豆蛋白过敏)的可能性,应改用其他饮食。 对于过敏性腹泻,根据过敏食物的检测结果进行严格的饮食管理,避免接触过敏原。但不应该限制已经耐受的食物。婴儿通常能耐受强化水解酪蛋白配方奶,如仍不耐受,可采用氨基酸为基础的配方奶。
(5)食物不耐受腹泻的治疗 通常做的食物不耐受14项检测包括:牛肉、鸡肉、鳕鱼、玉米、螃蟹、鸡蛋、蘑菇、牛奶、猪肉、大米、虾、大豆、西红柿和小麦。此组合是根据大量临床流行病学统计数据得出的结果。 对食物不耐受患者饮食管理 根据检测结果,将这些食物分为忌食、轮替食用、少食和安全食用四类。 忌食:杜绝食入 轮替:间隔一段时间食用; 安全:正常食用。 如果对多项食物不耐受,则建议改变烹饪习惯或环境条件。 不耐受食物少,则直接“忌食” 不耐受食物很多,则将+2、+3阳性的食物列为“忌食”,而将“+1”的食物列入“轮替”。 “轮替”食物是间隔一段时间重新食用。
注意事项: ①、 改变饮食,将已检测出的不耐受食品从食谱中剔除,或间隔几天吃一次。数月之后(约6个月),症状明显改善,“忌食”的不耐受食物仍可以小心地引入食谱,而可能不引起不耐受现象。 ②、对于已忌食食入的食物,在症状消失或改善后,可以尝试逐渐将其引入正常饮食。并作症状观察记录,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该食物是否可以食用。 ③、 有一部分食物这时不会再引起从前的症状,可以转入轮替组。 ④ 、重新纳入应在症状明显改善或消失约6个月后进行。
(6)慢性非特异性腹泻的饮食治疗 慢性非特异性腹泻的幼儿,一般发育良好,其致病的因素包括过量摄入碳酸饮料、果汁引起的非消化性碳水化合物吸收不良、脂肪摄入不足等。 应改变患儿的饮食结构、减少果汁量,提升脂肪摄入量到每天总热卡的 40%。
补充微量元素 ⑴ 补锌 2002年WHO推荐补锌(无论急、慢性腹泻),患儿年龄<6个月,葡萄糖酸锌每日10mg,连服10~14d;>6个月,葡萄糖酸锌20mg/d,连服10~14d。 补锌的作用:①有利于缩短病程;②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③能增强免疫功能;④有助于防止愈后再复发;⑤能改善食欲、促进生长发育。 ⑵ 补充维生素 维生素A、D,维生素B12,维生素K,叶酸,有助于肠黏膜修复。
关于要素饮食(elementaldiet,ED)问题 由18种结晶氨基酸、糖、矿物质、必需脂肪酸及维生素组成。ED含已消化的简单氨基酸、葡萄糖和脂肪,极少在肠腔内和肠黏膜表面消化,在严重黏膜损害和伴胰消化酶缺乏的情况下仍能被吸收与耐受,因此是CDD重症患者最理想的饮食。 临床上应用ED时,宜少量多次摄入或连续滴注,以防止发生胃潴留。
世界卫生组织在其腹泻治疗手册中指出: “广告中宣称的用于腹泻患儿的特殊配方奶粉是昂贵的和不必要的,不应常规食用。有临床意义的牛奶不耐受极少见。” 腹泻时的具体喂养指导方案 (1)年龄在4个月以下或有脱水的应纠正脱水和转到医院进一步处理;继续母乳喂养;用无乳糖的配方奶代替动物奶。 (2)年龄在6个月以上,应指导母亲: ①继续母乳喂养; ②给平时半量的动物奶或用发酵奶制品(如酸奶)代替动物奶; ③用稠粥加植物油喂小儿以保证摄入足够能量[462 kJ/(kg·d)] 将其与其他食物混合,如煮熟和捣碎的豆类、蔬菜,若有可能可喂鸡肉沫或鱼肉沫,避免喂稀释或大量低能量食物、小儿能量的摄入至少有1/2来自食物而不是奶或奶制品 ④避免高渗性食物(这往往是添加蔗糖,非常甜,如软包装饮料、市场上卖的果汁),这可使腹泻加重; ⑤少量多餐,至少6餐/天; ⑥若有可能则给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特别是叶酸、VitB12、VitA、 VitD、锌和铁。 (3)按以上指导治疗5 d,然后带小儿复诊,如仍有腹泻,将小儿转到医院行特殊治疗。 腹泻已停止的具体喂养可按以下指导方案进行: ①指导母亲予上述同样食物持续1周以上; ②在数天内重新指导,逐渐予平时常吃的动物奶或配方奶(如小儿在正常情况下食用的话)和转至适于小儿年龄的全热量饮食;每日加一餐,至少1个月。 ③如小儿有营养不良,则此制度应继续到体质量-身高不足被纠正为止。 ④小儿应每个月复诊,以监测其生长和保证按喂养指导进行喂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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