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盈,账务处理中的税务风险问题? 提问: 老师,您好! 我们公司在固定资产大盘点过程中盘盈了40台左右的设备,现在有以下问题需要咨询: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何种价值入账?目前每台设备的新旧程度及同种类新设备的预估价值有统计; 2.盘盈的资产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否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溢?在税务方面是否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专家回复: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成本(即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2、旧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盘盈在批准转销前通常是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批准转销后则从该科目转入“营业处收入”科目。按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固定资产盘盈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作为以前期间的会计差错。 3、举例说明固定资产盘盈的账务处理如下: 例:甲公司于2009年8月30日对企业全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盘盈一台5成新的机器设备,该设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12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那么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处理为: 1、借:固定资产 120000 贷:累计折旧 600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000 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00 3、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5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4500 4、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0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0500 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对固定资产盘盈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事项向主管税务机关做出专项说明,相应调整以前年度应交的所得税。 专家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规定,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漏报或错报: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固定资产盘盈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作为前期差错,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更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