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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财税处理

 湖经松哥 2023-05-16 发布于湖北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属于一个特殊的存在,它不是报表中的一个项目,又是损益科目和权益科目的结合体,实务中很多人对这一科目存有疑惑,实际使用时常常出现错误。本文将带大家一起解析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财税处理。

01 何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从字面上理解,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指的就是某些应该计入以前年度的损益和权益调整事项,通过该科目反映在以前年度报表中,而不影响本年度的报表项目。

举个例子,有一笔2022年发生的费用应该计入当年利润表中,但因为各种原因(财务漏记,业务部门未提报,发票未开回等)未在2022年账务中核算。等到2023年才发现这一问题,此时2022年账已结且报表已出,那就需要通过这一科目进行调整。即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其他应付款,并在2022年报表中予以调整。这样以来,2022年利润表中会有此笔费用列支,而2023年利润表中不会体现该笔费用。

具体总结来说,这一科目有以下几个特点:

1、损益和权益的结合体。该科目即不属于损益科目也不属于权益科目,而是二者的结合。首先只有以前年度损益类的调整都需要计入该科目,同时权益的调整比如计提盈余公积、结转,也需要通过该科目。

2、目的是调整以前年度不影响当期。该科目是纠正以前年度经济业务财务处理的错误,调整的是以前年度损益和权益数据,不影响本年度损益金额。

3、基于权责发生制和会计分期的考虑。按照会计原则和假设:权责发生制和会计分期的要求,当期实现的收入、已发生的成本和费用要计入当期。所以这两个会计基本准则的考虑,一些会计差错和期后事项需通过该科目调整,以保证各项经济业务计入适当的期间。

4、它只是个过渡科目。该科目调整后余额都要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中,结转后余额为0。

02 账务处理

根据会计准则要求,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有两类,一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会计差错更正。两种情况的账务处理略有不同,下面分别予以分析。

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如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即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事项,应该按照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调整。

1)将需要调整的损益数结转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增利润时(即上年少计收入或多计费用),则贷记该科目,借记相应科目;调减利润时(即上年多计收入或少计费用),则借记该科目,贷记相应科目。

2)企业所得税调整。需补交所得税时,借记该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如需减少所得税时,则借记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记该科目。

3)结转该科目余额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中。结转后该科目余额为0。

4)调整盈余公积计提数。补提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盈余公积;冲减多提盈余公积时作相反的分录。

5)财务报表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应按调整后的金额列示,但要注意的是调整相应报表项目期初金额,如上例中原本期初未分配利润和其他应付款均不包括该笔费用金额,需在报表期初中予以调整,视同该笔业务已在上年度入账。

2、会计差错调整。如果属于会计差错调整,则依据重要性水平,可分为重大会计差错和非重大会计差错,两种调整方式不同。具体来说,如果属于重大的会计差错则适用于追溯调整法,即账务处理同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一致。如果会计差错非重大则适用于未来适用法,即可将差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无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账务调整。

03 税务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一般涉及到收入和成本费用的调整,且要视调整日期是否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后,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汇算清缴期间的调整

根据国税发2009年79号规定,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2、汇算清缴之后的调整

1)如在汇算清缴截止日后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按税法要求应该及时做税务更正申报,并补缴企业所得税或调减税前可弥补亏损,涉及补缴税款的,自汇算期结束的次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根据国家税总局2012年15号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3)实务中,如果错误金额不大一般可在发现当年度汇算清缴时调整;如果错误金额重大,则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重新做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可根据金额大小和税务风险承受水平来决定纳税更正还是在本期纳税申报中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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