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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大纲(试行)

 私库皆书 2015-10-19
来源:西安市农业培训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05 11:29 浏览次数:3079次

        为提高我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化水平,根据《陕西省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工作方案》,制定本大纲。

        一、教育培训对象
        我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对象为年龄在16-55周岁,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技能,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主、青壮年农民、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农科大中专毕业生等。具体条件见《陕西省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工作方案》。

        二、教育培训层次

        根据我省新型职业农民不同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收入水平,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分成初、中、高三个阶梯层次(学员完成初级教育培训任务、取得结业证后方可报名参加中级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完成中级教育培训任务、取得结业证后方可报名参加高级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分别相当于同类农科中专、农科大专和农科本科教育。

        三、教育培训目标

        我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培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发展能力,较强的农业生产经营和社会化服务能力,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和高技能型人才。

        初级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培养具有基本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掌握农业生产、服务关键知识及技术,能从事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农业生产或社会服务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中级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掌握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先进知识及技术,能从事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服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高级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培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掌握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的先进知识、先进技术和先进理论,能从事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服务的科研、推广及信息服务工作的高技能型人才。

        四、专业门类与课程设置

        (一)专业门类。根据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及服务领域,我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分为种植类、养殖类、农业工程类和经济管理类四个门类,每个门类包含若干专业方向。专业方向也可以随着我省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各地农业农村人才培养的特点适当调整。

        1、种植类

        包括小麦生产、玉米生产、水稻生产、油菜生产、荞麦生产、马铃薯生产、苹果生产、猕猴桃生产、柑橘生产、红枣生产、大樱桃生产、核桃生产、设施番茄生产、设施茄子生产、设施辣椒生产、设施黄瓜生产、设施西葫芦生产、平菇生产、双孢菇生产、香菇生产、黑木耳生产、杏鲍菇生产、蚕桑生产、茶叶生产、花椒生产、魔芋生产等二十六个专业方向。

        2、养殖类

        包括生猪养殖、肉牛养殖、奶牛养殖、肉羊养殖、奶山羊养殖、肉鸡养殖、蛋鸡养殖、生猪疫病防治、奶牛疫病防治、动物防疫政策与管理、大鲵养殖等十一个专业方向。

        3、农业工程类

        包括农产品贮藏与加工、农业作业与维护、拖拉机使用与维护、农村信息技术与应用、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农村水利与节水灌溉等六个专业方向。

        4、经济管理类

        包括农产品市场营销、家庭农场经营与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管理、农业企业经营与管理、农资经营与管理、农村土地纠纷与调解、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等七个专业方向。

        (二)课程设置。我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和实训操作课四大模块。四大模块的课程均是开放的,允许教育培训机构根据当地产业实际需要和学员自身的生产生活实际适当调整或增开其它课程。

        1、公共基础课模块

        公共基础课是为保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质量,提高学员职业道德水平和职业素养,为专业知识的学习、职业技能的提升和职业发展奠定基础及提供支持的课程。我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公共基础课模块共设置了16门课程供不同层次的学员学习。不同层次的学员重点学习课程及学习目标不同。初级重点学习素质教育、农业法规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信息应用等课程,侧重农业生产基础素质的培养;中级重点学习现代农业、农业创业、市场营销、农业投融资、农业保险、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物流等课程,侧重农业生产经营素质的培养;高级重点学习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管理、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休闲农业经营管理等课程,侧重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素质的培养。公共基础课为必修课,学员必须按量完成。

        2、专业技能课模块

        专业技能课是为丰富职业农民的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和生产经营能力而设置的课程。我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每个专业的专业技能模块至少设置了8门课程供不同层次的学员选择学习。不同层次的学员课程学习内容及学习目标的侧重点不同。初级重点学习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重点和关键技术,侧重专业生产技能的提升;中级重点学习农业全生产过程的先进技术,侧重从业水平和发展能力的提升;高级重点学习专业理论和专业拓展知识,侧重理论水平和科研推广能力的提升。专业技能课为必修课,初级选学4-6门,中级选学6-8门,高级选学5门。学员修完规定的课程门数后,根据需要可以任意选择修习其他课程。

        3、能力拓展课模块

        能力拓展课是为满足农业产业综合化需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一专多能,增强适应能力和执业能力,突破专业约束而设置的课程。我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每个专业的能力拓展课程为其它专业的专业技能课程。能力拓展课的学习没有门数限制,初、中、高级在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学习之余可以自由选学。

        4、实训操作课模块

        实训操作课是为巩固加深职业农民所学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技能,提升工作能力和生产效益而设置的课程。实训操作课分专业见识、技能实训、实验实习、岗位实践等四种方式,在实际教学中,四种方式可结合进行,比重依照教育培训层次和课程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初级重点开展技能实训教学,侧重专业生产技能的训练;中级重点开展岗位实践教学,侧重专业生产经营技能的训练;高级重点开展实验实习和专业见识实践教学,侧重专业研究和推广技能的训练。实训操作课为必修课,学员必须按量完成。
        五、学制、学时与学分

        (一)学制。我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实行弹性学制,初级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有效学习年限为1年,中级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有效学习年限为2年,高级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教学有效学习年限为1年。允许学员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学员学习成绩优秀且考核合格者允许申请提前结业。

        (二)学时。初级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学时数为600学时,其中至少学习80学时的公共基础课、60学时的专业技能课、400学时实训操作课、选学60学时的能力拓展课。中级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在初级培训基础上,安排900学时,其中至少学习120学时的公共基础课、90学时的专业技能课、600学时的实训操作课、选学90学时的能力拓展课。高级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在中级培训基础上,安排660学时,其中至少学习80学时的公共基础课、60学时的专业技能课、440学时的实训操作课、选学80学时的能力拓展课。


        (三)学分。我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实行学分制。学时与学        分按照10个学时折合1个学分计算,学员每学完一门课程的学习,通过相应的考试考核,即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学员累积修满60、90、66学分即可结业。

        学员学分由课程学分和认定学分两部分构成。课程学分指学员参加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和实训操作课的学习,考试考核合格获得的学分。认定学分指学员具备的生产经营技能、学习培训经历、职业资格、表彰奖励等经过教育培训机构认定后折合的学分。
        六、教育培训形式

        我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种形式。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的教学全部为理论教学,实训操作课教学全部为实践教学。

        (一)理论教学。教育培训机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学员的学习特点,采取空中课堂和固定课堂相结合的方式,使学员掌握提升综合素质和农业生产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技术研究推广等技能应必备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理论教学包括空中课堂与固定课堂两种教学类型和集中与分散两种教学方式,以空中课堂和集中学习为主。

        1、空中课堂:教育培训机构利用双向视频系统和互联网对学员开展在线教学和网上辅导。

        2、固定课堂:教育培训机构组织专家在各个基层教学点对学员进行理论授课和集中答疑。

        3、集中学习:由教育培训机构统一组织,采取课堂讲授、现场演示、收听收视、分组讨论等方法,集中学员进行理论学习。

        4、分散学习: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学员根据自己的情况,利用多媒体教材、网络辅导资源、教学课件等进行的自主学习。

        (二)实践教学。教育培训机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学员学习特点,采取田间课堂和流动课堂相结合的方式,使学员掌握从事专业化、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技术研究推广等工作应具备的专业技能和本领。实践教学包括田间课堂与流动课堂两种教学类型和集中与分散两种教学方式。实践教学以田间课堂和集中实践教学为主。

        1、田间课堂: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在教师指导下,在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实训基地进行实训操作。

        2、流动课堂: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组织人员或辅导教师,将教学资源巡回送到教学点和田间地头对学员进行培训。

        3、集中实践:由教育培训机构统一组织学员,在实训教师指导下,完成专业见识、技能实训、实验实习、岗位实践等实训环节。

        4、分散实践:学员在本职岗位上,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实训。教育培训机构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七、教育培训管理

        (一)合理安排教学时间。教育培训机构要根据学员生产经营实际和农时季节特点组织教学,培训时间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节奏,农忙时多安排实践教学,农闲时多安排理论教学。

        (二)及时公布开课计划。教育培训机构要在学期结束前3-5周公布下一学期开课计划,并及时汇总审核学员的选课情况,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公布下学期课程表。

        (三)及时提供课程信息。教育培训机构要根据各专业开设课程向学员及时提供课程信息和相关服务,包括课程目标、主要内容、教学要求以及任课教师等。

        (四)指导学员选课。教师要指导学员根据产业发展、社会需要和个人兴趣,按照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和学期开课计划进行选课。

        (五)加强学员实践管理。教育培训机构要及时组织学员参加专业实践,要对学员的专业实践过程有明确的任务要求,通过实践报告、日志、体会、问题解决等多方面反映实践成果。

八、考试考核

        教育培训结束后,采取“操作为主、理论为辅”的形式对受训学员进行考试考核。

        实训操作考核:指导教师根据学员的实践操作水平、实践成果、实践报告、实践日志、出勤率和学习态度等进行综合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

        理论知识考核:授课教师根据学员的考试成绩、课堂教学出勤情况、作业完成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

        九、结业与颁证

        学员在有效期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结业学分数,由教育培训机构颁发经省农业厅验印盖章的结业证书,并记入相应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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