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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做L/C还是有风险?

 上海穆峰光电 2015-10-20

L/C不是对方的银行先付钱吗?不是银行信用担保的吗?不是银行信用高于商业信用吗?

L/C at sight 是“即期信用证”,指受证方在达到符合开证方开具的条件后(视具体信用证,FOBCIF条件不同)可以立即向银行提出结汇要求的信用证。


L/C at sight相对的,有的信用证开证方会要求出货或者到货后30天、45天、60天、90天甚至更长时间后才能结汇。现在最新的UCP600规定,只要信用证开出,不管有没有声明不可撤消,均视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

信用证业务的本质是单据买卖。卖给银行的是合格的商品(严格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银行就会付钱买下。否则,银行有权拒绝付款,不买有瑕疵的商品(与信用证不相符的单据),这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说,L/C 很安全是有前提条件的。这个前提条件就是受益人的“相符交单”。对方开证过来后,必须逐一审核各条款,看你们能否做到,然后,就是出货后,必须保证单单一致,单证一致!

开信用证虽然是银行信用,当你的单据有不符点出现时,银行可以征求申请人(买家)意见,视不符点的严重程度,可以拒付可以扣款。申请人在此情形下则可以和供应商漫天谈判了!,所以,作为供应商,要做好心理准备!

因为,“客户要是不想付钱,故意挑出个不符点”的事常有,但是,并不是想挑就能挑得出来真正的不符点的。如果挑出的是不合理的不存在的不符点,受益人完全可以通过他们的交单行与对方银行抗辩,维护自己的收款权利。可惜的是现如今的银行都在各为其主,不想帮或没能力帮出口商去处理被无理拒付的事,让受益人蒙受不白之冤。这实在可叹。

所以,说到底还是要看客户的信誉,还有经济情况如何而决定的。因为没有几个人能做到从未出现不符点。

L/C的最安全,是指对买方而言的最安全。对于卖方来说,永远是100%TT最安全。当然,对于客户来说就是最不安全了。L/C只是一个无奈的折中方式而已,事实上熟客的话双方基本都不会去做L/C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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