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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转院、出院制度

 nhdanny 2015-10-20

一、转科:

1、转科的病人须经本科主任同意并邀请转入科室会诊同意后方能转科。

2、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写好转科记录,由值班护士携带有关医疗文书将病人送到转入科室,并负责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室应有接诊记录。

3、如转科有可能加重病情,甚至出现生命危险时,暂不准转科,要与有关科室共同救治,待病情允许时方可转科。

二、转院:

1、病人需要转院时,需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审核,转往指定医院。医保病人按医保规定审核转院。

2、转院的危重病人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时,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再行转院。

3、转院过程中病人需要继续治疗时,转出科室应有医护人员陪同。同时准备必要抢救器械和药品以备用。到达目的地后需向接诊医师交待途中病情。

三、出院:

1、医师应将决定的出院日期预先通知病人及家属。

2、护理人员根据医嘱办理出院手续。

3、取得出院结算清单后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收回医院用物,将出院带药交给病人,并讲明服法。

4、做好出院前的卫生宣传,告知注意事项,征求病人对医院的意见。

5、清理病床单元用物并消毒,注销各种卡片,并整理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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