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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評 | 唐寫本《說文》殘卷與李陽冰刊定本《說文》

 汉青的马甲 2015-10-23

原载 2015年10月14日 李宗焜 中西书局

本文節選自《唐寫本說文解字輯存》之《唐寫本〈說文〉殘卷研究》

  李陽冰,字少溫,正史無傳,學者考訂其生年當在唐開元之初,卒年當在貞元之初。 李陽冰之篆書頗享盛名,《宣和書譜》稱其「有唐三百年以篆稱者,唯陽冰獨步」。李陽冰的書法,一以秦篆為法,粹然純正,自得籀篆之原,可謂有本之學矣。復刊定《說文》,以正傳寫之失,號稱「籀篆中興」。徐鉉《進〈說文解字〉表》云:

  唐大曆中李陽冰篆迹殊絕,獨冠古今,自云斯翁之後直至小生,此言為不妄矣。於是刊定《說文》,修正筆法,學者師慕,籀篆中興。然頗排斥許氏,自為臆說。夫以師心之見,破先儒之祖述,豈聖人之意乎?今之為字學者,亦多從陽冰之新義,所謂貴耳賤目也。

徐鍇《說文解字繫傳》有《袪妄》一篇,主要在「袪」李陽冰之「妄」。可見二徐對李陽冰之「刊正」頗不以為然,李書遂微絕,只能從二徐本《說文》所引述者觀其一二。

  李氏之論固多武斷,亦非一無是處。所改篆文雖不合許氏,而頗有與今所見兩周金文或同或近。「可見其刊正《說文》,並非止於刊正俗書的違誤,又用古文字改正秦篆之失」。其所改必有所據,「決不能閉門造車,出而盡與轍合」,在古文字的研究上,李陽冰實已導夫先路。似非「字學頗劣」所能概括言之。

  李陽冰既在大曆中刊定《說文》,至二徐時仍傳習不絕,那麼,中唐人所抄寫的《說文》,是不是根據李陽冰的本子呢?周祖謨認為不是,其主要理由為:

  一、大徐「牀」、「臬」二字下並引李陽冰語,但唐寫本全無李氏案語。

  二、唐寫本筆法與李氏篆書不盡相合。如木部中即至少有十個字的字形與李陽冰其他書法篆體不同。口部斷簡的哀作「」,而李書從衣之字皆作「」。可見木部、口部殘頁皆非李氏之本。

三、李氏篆書為玉箸體,唐本作懸針體。

周先生因此認為唐寫本非少溫刊本。但李家浩先生的看法與周先生正好相反,他的主要意見是:

  一、木部殘卷中的篆文偏旁存在李陽冰刊定本改過的字形。如欠、旡、矛、巴、ㄔ、衣這六字的寫法與《說文》小篆不同,而與李陽冰所改篆形相合。其中雖有長、勺的寫法與許篆合,而與李陽冰改篆有別,那是李陽冰據秦篆改許篆而沒有改盡的緣故。

  二、根據周祖謨研究,《說文》本無反切,《說文》的反切均為後人附益,互有異同。唐代《說文》傳本之注音固非一類,木部殘卷的反切與李陽冰刊定本的反切同為一類。這正好從另一方面論證了木部殘卷是根據李陽冰刊定本抄寫的。

  至於周先生所提示三個證據,李先生認為:

  一、關於案語。唐寫本古籍,若原書有註,有的只抄原文,不抄註文。陽冰案語類似注釋,可以不抄。

  二、關於字形。

  (1)李陽冰以秦篆改《說文》篆文,但不是都改寫,有未盡改者。

  (2)李陽冰除書寫秦篆外,也寫其它篆書,因此同一字形有多種寫法。因此李陽冰篆文與木部殘卷不盡相合是理所當然的。

  三、李陽冰刊定《說文》,只是對與秦篆不合的篆文作了改寫,並沒有改變篆文的書寫風格,唐寫本保存手寫體的傳統——懸針體,與李陽冰書法用玉箸體並不衝突。

  我認同李家浩先生的意見。還有一點可以補充的,李陽冰當時在篆書和「說文」上都有很高地位,如前面提到的「有唐三百年以篆稱者,唯陽冰獨步」(《宣和書譜》)即是顯例。徐鉉《進〈說文解字〉表》講到李陽冰刊定《說文》,修正筆法,「學者師慕,籀篆中興」,即使到徐鉉當時仍感慨「今之為字學者,亦多從陽冰之新義,所謂貴耳賤目也」。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比李陽冰稍後的寫本,沒有不根據李陽冰刊本的道理!

  至於日人抄寫的口部殘頁根據的又是什麼本子?如果從字形來分析,平子尚本的「啐」作「」,西川寧本的「哀」作「」,似乎與李陽冰改篆不同,而與許慎《說文》的篆書相同。但平子尚本的「噊」,所从的「矛」作「」,與唐寫本木部相同,也與李陽冰所改秦篆相同,而與許篆的「」不同,這又說明了口部殘頁也是根據李陽冰刊本或其抄本抄寫的。从衣之字不同於李篆,可以解釋為校改未盡;但从矛之字如未見李氏刊本,卻無可能作出與李篆相同而異於許篆的寫法。

木部與口部既都源自李陽冰校刊本,這也說明了李刊《說文》在有唐一代的影響力確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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