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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志水:超前思维 统筹规划 稳步推进“互联网+税务”

 江湖一飘168 2015-10-23
汤志水:超前思维 统筹规划 稳步推进“互联网+税务”
2015-10-21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      

  “互联网+”的特征是融合、连接与改造。
  
  要全面看待“互联网+”的融合性特征。树立立体型思维,从空间跨度上,大力加强本行业与其他行业的融合协同,从时间跨度中,切实将本行业既有实践的成果、优势和条件发扬壮大。要联系看待“互联网+”的连接性特征。树立发散型思维,既要将互联网技术与业务相连接,又要将互联网方式、模式与本行业工作场景、工作对象相连接。要发展看待“互联网+”的改造性特征。树立逆向型思维,简并和削减纵向管理层级,对横向职能部门进行整合和调整,探索建立扁平化、实体化和团队化运作的全新工作格局。
  
  “互联网+税务”的构成包括基础、动力与目标。
  
  基础是互联网的泛在化。在税收工作领域,经过多年来的信息化建设,硬件设施、软件技术、应用机制、运作方式、人员素养等都已逐渐适应了互联网的泛在化,并日益成为推动税收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互联网+税务”要在这样的基础上求取发展,实现税收工作与互联网的常态融合、长效融合。动力是“+”的多维化。就“互联网+税务”而言,首先,“+”意味着税收工作正面临的新变化: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任务,纳税人多样化的新需求等。其次,“+”意味着加速。互联网的加入不会改变税收基本范畴,只会促进税收工作的加快发展。再次,“+”还意味着多种可能。不同地区、不同层级都可以在“互联网+税务”的框架下,根据实际做出个性化的安排。目标是税务的现代化。税收工作是“互联网+税务”的起点与归宿。检验“互联网+税务”的标准,就看它是否为税收改革发展带来了利好,是否推动了税收现代化的建设进程。从这个意义上讲,“互联网+税务”就是一场始于税收现代化需要、终于税收现代化实现的创新驱动型工程,需要各级税务部门在税收现代化的大布局下加以谋划、统筹和推进。
  
  要树立“互联网+税务”战略思维。“互联网+税务”绝不仅是开发软件、搭建基础设施平台,更重要的是运用“互联网+”思维,改造税收工作。一是改造领导方式。重在培养“数据—决策—制度—执行”的工作理念和方式,形成智能化的决策管理方式。二是改造征管方式。重在借助大数据、云计算,探索建立税收风险管理新格局。三是改造服务方式。重在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等技术,建设多渠道融合、内外网一体化、全业务无纸化办理的纳税服务体系。四是改造学习方式。重在依托互联网平台,大力推广网上教育、远程教育和自助式学习。
  
  要统筹“互联网+税务”建设路径。关键要围绕“上下并重、内外并重、管理服务并重”来推进。一是上下并重。“互联网+税务”离不开基层的创新。二是内外并重。“互联网+税务”应向税收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发展。三是管理服务并重。“互联网+税务”要注重管理与服务在“互联网+税务”进程中的协同性。
  
  要把稳“互联网+税务”推进方法。重点要在方法上突出计划性、联动性、安全性,保障“互联网+税务”建设的时效与平稳。一是增强计划性。加快制定全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为各级税务机关提供基本导向、原则和任务、目标。二是增强联动性。加大各级税务机关建设“互联网+税务”的联动力度,合理划定总局、省、市、县税务机关在建设进程中的定位、职责和分工。三是增强安全性。加强互联网应用的安全保障,把网络安全作为“互联网+税务”的基础性工程抓稳抓实。
  
  广西国税局党组书记/汤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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