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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法律电商的四个维度——方向与路线/客户思维/产品思维/数据思维

 lgzlawyer 2015-10-29

漫谈法律电商的四个维度——方向与路线/客户思维/产品思维/数据思维


这篇文章是在2014年4月陆续发表在“律商汇”公号的一系列四篇文章,汇总重新发送而得,感谢@古城兄的提醒让我有机会重新回味,一年半来虽然各种挫折但好在方向没变还在坚持,希望通过5年/10年乃至一生时间,一步一步积累实现我们的目标,感谢朋友们一直的支持。
1
法律电商的方向与路线 ——“极左”or“极右”
无电商不市场

互联网发展至今,从无到有,从不可能到可能,从初始的信息推动到如今渗透到社会中的各个角落,生活中的各个方面。

对于传统行业来说,如今已不是做不做电商的问题了,而是怎么做的问题。

“无电商不市场”这句口号从开始提出的各方质疑到如今各行各业蜂拥而起的电商化,经历了一个漫长过程。

互联网+法律

这两年说的最火的名词就是“互联网思维”“OTO线上线下”“传统行业电商化改革”等。

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教育,移动购物等新行业,对传统的已经根深蒂固形成自我格局的行业冲击可想而知。

作为传统的法律服务行业又该如何改革呢?

改革开放至今30多年里,法律服务行业始终处于原生态作坊式,手工式的经营状态。

几个律师合伙人成立一家律所,依靠基本的传统广告以及熟人转介绍方式进行市场运营,人为操作性因素太强。这种方式导致价格虚高,沟通瓶颈,方式单一,市场化低,服务低效,专业性差,客户不满,投诉率高等各种问题。

在其他行业已经风生水起如火如荼的市场化今天,法律服务行业却依旧沿着过往的道路不温不火的前进着。现在市场的发展在倒逼行业改革,很多律所,律师也开始尝试着改变。

“极左”与“极右”思维

在做互联网电商的企业中,很容易陷入两种运营极端---“极左”或是“极右”。

极左,将一切交给互联网。

极右,换汤不换药。

有些企业盲目崇拜互联网无所不能,认为依靠互联网能解决所有问题,于是拼命引入各种所谓的互联网人才,组建班子,搭建平台,大谈特谈互联网思维,天天去参加各种“洗脑式”的互联网运营培训,回来干的热火朝天,最后折腾很久后,发现钱烧了不少,却没客户,没销售,没市场,还不如原来的生存状态,最后企业面临倒闭。

这是典型的“极左”式的互联网思维,将一切交给互联网来做。

有些企业对互联网电商的认识就是一个网站,这种企业的做法往往是找个网站开发公司建个门户网站,然后淘宝上开个网店,就认为自己已经电商化了。

这是典型的“极右”式的互联网思维,只是简单的在原有经营基础上蒙了一层电商的皮,其本质还是换汤不换药,按照原有的道路走。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极左”或者“极右”都不可行。
互联网思维与电商的一般概念

互联网思维,就是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市场、对用户、对产品、对企业价值链乃至对整个商业生态进行重新审视的思考方式。互联网思维,更注重人的价值。

互联网正在成为现代社会真正的基础设施之一,就像电力和道路一样。

互联网不仅仅是可以用来提高效率的工具,它是构建未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基础设施,更重要的是,互联网思维应该成为我们一切商业思维的起点。

今天看一个产业有没有潜力,就看它离互联网有多远。

互联网电商,是指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买卖双方在任何可联接网络的地点间进行各种商务活动,实现两个或多个交易者间的生产资料交换及所衍生出来的交易过程、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的商业运营模式。

我们理解的互联网电商

我们认为:

互联网电商运营模式就是通过互联网软硬件为载体,将传统的线下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运营模块,融合到网络平台中,从而再次释放生产力,做到资源的再次最大优化配置。

互联网电商不是对传统法律服务行业的颠覆,而是做的融合,优势互补。

互联网电商的优点在于:

解决信息的沟通匹配,打破供应商与客户之间的沟通瓶颈,使得交易双方能够互动而不是隔阂,同时打破了传统的服务时空限制,让服务无所不在,服务无所不能。

我们心中的法律电商

分为线上与线下两个部分。

线上,做信息的推送,品牌的搭建,交易的闭环,产品服务流程的标准化,产品化,抽出过往繁琐,复杂的法律服务中的共性,将一些可以简易化标准化的服务放到线上让客户去自主选择。
线下,做销售的追踪,服务的定制化,各种具体诉求的解决。法律服务行业有其独特性,无论运营形式如何改变,其本质还是通过优质的法律专业服务来为客户解决各种形式的诉求,所以互联网电商无法彻底取代线下的面对面直接交流服务。
两者必须紧密结合,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然后将整个交易流程全部纳入运营模式中形成闭环管理,才有可能走得通。
互联网法律电商的憧憬

可以憧憬的是:

未来我们的客户在法律需求上,不再是四处委托熟人打听哪里有好的律师,或者查报纸,查广告等联系方式找上门来联系律师,而是先在网上根据相关关键词,搜索符合自己要求的法律电商机构,然后根据诉求,部分可以直接在线上平台进行交易解决。

部分与专业领域律师再经过多渠道多层次沟通,实现线下的服务解决。

同时身份主体在转化,客户不再为选择哪个律师而困扰,不再为虚高的法律服务价格而犹豫,不再为律师高高在上的服务态度而不满,不再为无法评估服务质量而徘徊。

法律服务不再是一个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奢侈品,而是我们生活中的日常必需品。

虽然这个愿景还很长,需要我们所有法律电商从业人员踏实去实现。

律商伊始的方向

律商平台从建立伊始就树立了这种意识,不妄自菲薄,不夸夸其谈,紧密的将线上与线下的优势融合起来,确保法律电商的探索道路从开始就有正确的方向,即使运营过程中走弯路,也不会因为方向错误而推倒重来,确保了客户以及律商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这,是我们的方向。

2
客户为本,法律人生存基础
'客户为本'是所有行业生存的基础
客户就是上帝,客户就是衣食父母,客户就是企业生存的根本。
这些耳熟能详的口号,却说出了每一行业生存的根本。

任何一家企业的存在,无论是采用哪种运营模式,无论提供哪种商品或服务,其核心出发点都是为了解决客户的需求,满足客户的要求。

企业的一切运营工作都是围绕这个点来展开。

没有这个核心点,其余做的一切再炫目也是白搭。

法律服务行业的致命问题
法律服务行业过往的模式存在一个致命的弱点,供应方与客户之间严重脱钩。
因为行业专业性的问题,客户往往在这个交易行为中处于严重的劣势,被法律服务人员牵着鼻子走,既难议价,也难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与追踪。

社会上流传一句很广的口号“律师就是吃了原告再吃被告”。

这句话虽然偏颇,但某种程度也体现出了客户的无奈与不满。长期的市场化程度低,导致我们的客户往往对法律服务存在偏见,宁愿采用忍耐,吃亏,私下解决的方式,也不放心运用法律服务,最终导致没有任何一方是赢家。客户的利益受到损失,法律服务人员也难以发展。

法律服务行业的特殊点及问题

法律服务行业有个特殊点,从业人员有着很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尊心。

相对于社会上其他也有荣誉感的老师,医生等职业,法律从业人员在这点上更为突出。

任何事情过则不及,这种荣誉感往往导致从业人员在为客户服务的时候高高在上,从一开始双方的地位就失衡。

过往法律从业人员很容易忽视客户的感受和真实需求,一味的按照自我的思路去给客户讲述条条框框的法条法理,使得客户很难短时间内判断出自己的需求是否真的能委托给法律服务人员去解决。

这种状态长期积累下来,也就导致了今天客户对法律服务的严重不信任感。

法律电商的根本
法律电商模式,从根本上要解决客户的困惑。通过线上选择,让客户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客户可以充分的去表达自我的真实需求并随时选择适合自己的律师。
我们法律电商企业,做的任何动作都必须紧紧围绕以客户服务为中心这个理念去展开,无论是做产品设计,服务流程,解决方案等,都需要根据让客户用的舒心,放心,贴心的原则去进行。
这是一个能量巨大的消费市场,蕴藏着广阔的消费需求,如果不能从客户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真实解决客户的需求,并在整个服务流程中不能无时无刻体现以客户为核心的思路,我们很难将这个市场引导出来。
优良体验带来的客户粘性是目标
当今社会,客户都是用脚去投票,他可以选择你,也可以不选择你,随时都可以抛弃你,即使法律电商做的再绚丽,再精彩,不能黏住客户,不能让客户有愉悦感,终会功亏一篑。
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要点

1充分做好市场调研工作。

多方位沟通客户的真实需求并加以引导。现实是,客户往往认为自己的需求是A,我们认为客户的需求是B,然后根据交流的结果做出解决方案C,最后落地却发现客户的真实需求是D,客户就会认为你不专业。

2于细节处入手

充分考虑客户服务的所有流程环节,让客户始终在这个过程中处于愉悦的氛围中。
当下的情感营销,情感互动,粉丝运营等方式,就是为了让客户感受到企业实实在在将自己当成“自己人”看待。
如果客户认为你是“家人”,你还会担心企业无法运营,无法在市场上立足吗?

3要采用多维度方式黏住客户

让客户无时不刻都能感受到你的存在,但又不是强行的硬推送服务,逼迫客户消费,这种程度的把握,需要法律电商运营人员去精心设计。
律商伊始的理念
我们从创建初期就认识到了客户的核心价值,所以始终严格要求团队做到全攻全守的客户服务意识,无论是从产品设计环节,还是线下服务环节,或者是后续反馈环节,都针对客户做了细心的打造,当然路还很长。

这,是我们的理念。

3
产品模式,重精细忌大而全
产品经理的定义
乔布斯的伟大,并非拥有伟大的物质发明,个人电脑和智能手机都不是他原创,他的伟大是在于定义了“产品经理”这个角色,并把“互联网思维”运用到了极致。

如今,这个思维已经不再局限于互联网。

与当初人类史上的“文艺复兴”一样,这种思维在逐渐扩散,开始对整个大时代带来深远的影响。

不仅产品经理或程序员,所有传统商业都会被这场互联网产品化思维浪潮所影响、重塑乃至颠覆,这笔宝贵的思想财富将会造福人类熟知的各个行业。

为什么我们都信赖苹果?

因为无论是它的手机,平板,还是其它系列产品,都遵守了严格,简单,实用的产品设计理念,真正的将产品做成了艺术品而非商品。

传统法律服务大而全的缺失

过往律所的法律服务,并无产品化的概念,基本上是根据客户的需要,统统的打包塞给客户,大而全的服务表面上显得无所不能,其实让客户产生了茫然困惑:

“我究竟要的是什么,什么样的服务才真正适合我?”

在营销领域有句话,如果你给客户推荐很多项你的服务优势,那么客户将无从选择难以记住,最后反而变得没有任何优势。

而如果你只推给客户一个核心优势,那么他将快速记住你,并产生进一步的兴趣。

产品设计也一样,很多行业在做产品设计中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喜欢做的大而全,喜欢在客户面前体现强悍的实力,给客户推荐产品多个的优点。
其实并不一定解决了客户的主要需求。
大而全的产品设计,会让客户原本简单的诉求变的更加复杂,原本是两点之间的直线解决方案,却做成了迷宫式的绕行路线,客户又如何能满意将需求交付你去解决。
谁将成为法律产品经理?
我预测,未来法律行业将纵深分化出一个新的职业---法律产品经理,从某种程度上说,好的法律产品经理将关系到法律电商企业的生死存亡。
对于这个职业的从业人员能力要求很高,既要精通于法律专业本身,又要真实了解客户的需求,同时拥有最先进的产品设计理念和懂得操作产品设计工具,还需对品牌和营销领域有所涉及,属于真正的复合型人才。
这个职位的工作核心,需设计出简单,实用,高效的法律服务产品,并将产品的内核与外延界定清晰。
法律服务产品的特殊性
与普通的消费型实物产品不同,法律服务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领域的服务,其产品看不见摸不着,而且价值很难用简单的营销手段向客户推送出去。
同时任何一款法律服务产品其外延性都很强,既能单独的做成独立产品,也能整合包装成产品组合系列,任由客户根据自身需要自由选择。
产品如何定价,如何商业化包装,如何营销,如何维护,都是法律电商人值得思考的问题。
法律电商与产品化
法律电商模式的出现,很好的解决了法律服务产品化的问题。

Leagezoom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通过互联网在线整合,将原本松散复杂的服务抽出来,按照功能模块设计成为各种独立又不分散的产品,使得客户能最短时间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服务产品。

通过产品化道路。

客户可以将自己模糊的需求逐步清晰化,选择最适合的产品服务,而不是任由法律服务人员人为的操作。

做到了服务价格透明化和服务流程标准化,原本紧张的优秀法律资源也能脱身出来调配到最适合的领域去。

我们可以惊喜的看到,目前市场上很多的法律电商若干企业在产品设计领域深刻领悟了互联网思维的特点,做到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强,简单实用,性价比高,而且互动性强。

律商伊始的产品思维

我们律商的产品设计思路非做大而全,而是抓住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这个核心,在这个领域精耕细作后再逐步纵深扩大,确保客户的利益和我们的服务质量始终处于领先水平,我们不是什么都做,我们核心做客户最关键最重要的需求。

这,是我们的特色。
4
大数据化,重积累未来核心
你做大数据了吗!

大数据已经成为和互联网思维一样的时尚词汇。

没有逻辑,片段式的,目的是提出问题,但具体怎么用,各行各业至今还是探索,没有具体的答案和模式。从今年春节期间的频繁“大数据”迁徙应用报道,就可以初见端倪。
通过对全国手机移动信号的大数据分析,我们知道了春节期间人口的流动规律,哪些地方流出人口多,哪些地方流入人口多,什么时间点人口流动频率最大,这样可以将交通资源调度变的更有效率更好规划,例如在迁徙人口规模多的城市和线路,增开更多的火车和飞机班次,同时合理安排错开出行时间高峰。

从这个小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大数据应用有三个最基本的条件:

1

海量的大数据抓取

2

合理的算法模型

3
未来的决策分析
法律服务业的数据应用
其实在法律服务行业,数据的应用已经有一定的规模和效应了。
英美法系重判例法,任何的判例都是一个小的数据库,同时会影响到后续相关案例的判决。
国内在法律数据应用领域,前期有北大法意,法宝等企业已经做出了一定成效。
但是过往的法律数据应用,基本上停留在数据的收集,整理上,以卖数据库,案例库为运营模式,没法对过往积累的法律数据进行深入的分析。
法律大数据应用的核心点

法律电商原本就是基于互联网云数据平台上的应用。

笔者认为,从IT实现的角度出发,法律大数据应用有以下几个核心点。


1数据搜集——搭建海量的法律数据仓库

这里的数据包含了法条,案例,从业人员信息,社会动态数据,甚至包含营销数据等各种与法律相关的数据。
这个数据库是最底层的基础,无论哪种模型,都必须建立在海量数据库基础之上。
至于海量数据如何进行存储,如何进行备份,如何进行传输,就是IT技术领域的事情了。

2数据整理——搭建数据库清洗层

大数据时代,传统的随机抽样被“所有数据的汇拢”所取代,人们的思维决断模式,已可直接根据“是什么”来下结论。
由于这样的结论剔除了个人情绪、心理动机、抽样精确性等因素的干扰,因此将更精确、更有预见性。
不过,由于大数据过于依靠数据的汇集,一旦数据本身有问题,就很可能出现“灾难性大数据”,即因为数据本身的问题,而导致错误的预测和决策。
如同一家超市的仓库,开始商品入货的时候可能是零散的堆积在仓库里,左一块右一块,必须分门别类的整理才能上货架。

法律数据库层只是解决了数据存储的问题,但是这个基础上必须要有一层数据清洗层。

通过一定的规则设置,将数据进行分门别类的划分,同时将众多无用,重复的垃圾数据清理出去,确保到逻辑层面的数据质量可靠有用。

3数据分析——搭建数据的逻辑算法

这是数据建模的过程,法律的生命基础在于逻辑。
众所周知,任何的数据应用都是需要通过技术手段建立相应的算法模型,设置核心数据段和计算法则,才能输出对数据的应用展示。
不同的逻辑算法层是需要根据所需的应用层来进行模型搭建的,不能同一个模式运算所有的数据。

4数据应用——实现应用展示

这就是为大数据应用所提供的决策分析依据层面。

任何大数据的应用,如果只是简单的像过往那样进行数据的采集和整理是没有意义的。
数据的本质还是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判断为未来的发展提供科学理性的依据。
将来的企业,一定是基于这个基础上进行运营,不再人为的进行盲目决策。
法律电商行业数据的应用
具体到法律电商行业,大数据怎么用,笔者这里也给出自己的思考。
法律行业过往有个思维误区,平时用不上法律,只有到了出现危机甚至诉讼的时候才会引入法律干预,而往往这个时候只是被动做事后的弥补,无论如何也避免不了巨大的损失。
其实法律服务的作用是无所不在的,从企业创立之初,到市场探索期,到高速发展期,再到后面的股本改造,IPO上市等环节,法律服务都是无所不在。
对于个人来说,从出生伊始的出生证明,医疗纠纷,到辞世后的遗嘱公证执行,法律服务贯穿于人的生命始终。
我们对数据应用的期待
笔者希望通过法律电商这个平台,通过对大数据的应用,将来能做到企业的一站式解决方案,个人的成长助手,伴随企业与个人一路随行,保驾护航。
将来的法律电商,客户提出的任何需求只要输入需求的核心关键字,都可以通过数据库给出最优的解决方案。
让法律服务成为每个人的贴身伴侣,将法律的事后弥补转为事前风险防范,真正的做到风险关口前移的目标。
大数据应用的注意事项

这里再提醒几点法律电商大数据应用的注意事项:

1
竞争对手的数据价值远远超过自己网站平台数据的价值。
2
人类的认识最大的危险是不顾后果的运用局部知识。
3
大数据不是新的,只是出现了新的收集资料的快捷方法。
4
算法依赖于数据的构架,而算法需要真正理解人的行为。
5
突破可视化框架的社交分析需要理论探索和实践努力。
律商的未来在于数据的应用
律商创立之初就建立了法律研究院,希望不断去通过法律电商这条道路,探索法律行业大数据应用的方式。

这,是我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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