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对于晚期癌症患者“它”真的是神药吗?

 北纬46度 2015-10-30

凡德他尼 (vandetanib)是一种合成的苯胺喹唑啉化合物,被称“二代易瑞沙”,为口服的小分子多靶点酪酸激酶抑制剂(TKI),可同时作用于肿瘤细胞 EGFR、VEGFR和RET酪氨酸激酶,还可选择性的抑制其他的酪氨酸激酶,以及丝氨酸/苏氨酸激酶。Ⅰ期临床研究显示剂量限制性毒性为腹泻、高血压和 皮疹。常见的毒副作用是腹泻、皮疹、恶心、呕吐以及无症状的QT间期延长。其毒副作用与剂量相关,在<300 mg/d时,病人耐受性良好,最大耐受剂量(MTD)为300 mg。Ⅱ期临床研究涉及的病种很多。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凡德他尼治疗NSCLC的临床试验。

对于晚期癌症患者“它”真的是神药吗?

1. 治疗晚期NSCLC(非小细胞肺癌)003号研究比较了凡德他尼 300 mg/d和吉非替尼250 mg/d对一线或二线化疗失败的168例晚期NSCLC病人的疗效,与吉非替尼相比,凡德他尼明显地增加了有效率和延长了疾病无进展生存时间,分别为8 %和1%,11.9周和8.1周,(P=0.011)。在临床试验中如果病人病情进展或不能耐受毒性,允许其改变治疗方案。试验结果表明,用吉非替尼代替 凡德他尼的病人疾病控制率为14%,而用凡德他尼代替吉非替尼的病人疾病控制率达到32%,预计中位总生存期由凡德他尼→吉非替尼为6.1个月,而由吉非 替尼→凡德他尼为7.4个月。0007号研究正在进行中,目的是评价凡德他尼联合紫杉醇(200 mg/m2)+卡铂(AUC=6)一线治疗ⅢB-IV期NSCLC的疗效。初步试验结果显示,凡德他尼可同时联合传统的化疗药物治疗NSCLC,没有明显 增加3~4度的不良反应。

2. 治疗晚期乳腺癌46例,既往接受紫杉醇+蒽环类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癌患者,接受凡德他尼(100 mg或300 mg),44例可评价的患者中未见客观疗效,2组病人各有1例病情稳定(SD)≥24周,作者认为单药凡德他尼治疗复发耐药的乳腺癌疗效有限,但耐受性良好。

3. 治疗晚期多发性骨髓瘤,18例化疗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失败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口服凡德他尼(100 mg)3~29.4周,球蛋白或尿M蛋白未见改善,毒副作用可耐受,常见的毒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皮肤瘙痒、感觉障碍等,但未见明确的QT间期改变。

4. 治疗甲状腺癌甲状腺髓样癌发病率低,具有遗传性,无论放射治疗、联合化疗抑或内分泌治疗效果不佳,预后差。0008号研究是一项进行中的、 开放的Ⅱ期研究,评估凡德他尼治疗进展期遗传性甲状腺髓样癌的疗效和毒副作用。11例可评价的病人中(接受凡德他尼 300 mg/d,至少3个月),2例患者获得PR,9例患者获SD。另外,病人血浆肿瘤标志物降钙素和癌胚抗原分别较基线值下降了72%和25%。目前人们认 为,凡德他尼治疗甲状腺髓样癌主要作用于肿瘤细胞靶点RET酪氨酸激酶,RET可促进肿瘤细胞生长和存活,40%的散发性和100%遗传性甲状腺髓样癌有 RET基因的过表达。

我的评价:吉非替尼(易瑞沙),作为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改变了肺癌患者命运,让患 者看到康复希望,虽然,它可出现耐药,但是为患者争取了生存的时间。而易瑞沙耐药后,如何给患者治疗,一直是目前世界性难题。本人也治疗一例易瑞沙耐药患 者,效果不错,延迟效果达到近6个月时间,虽然患者目前出现新的转移,但是,也在积累这方面治疗经验。作为所谓二代易瑞沙,凡德他尼,它的作用靶点更多, 比易瑞沙单一(酪氨酸酶抑制剂)要可靠,从近期III临床观察,凡德他尼比吉非替尼效率更高。尤其,对服用吉非替尼无效,但服凡德他尼可能有效。关于,长 期服易瑞沙耐药后,再服凡德他尼是否有效,目前没有这方面资料显示结果,也没有医学单位做这方面工作。

从理论上讲,应该会有些效果,毕竟它作用了多个靶 点。我分析,易瑞沙耐药不是全面耐药,癌细胞只是部分耐药,如果加上凡德他尼多靶点作用,可能对已对酪氨酸酶抑制剂耐药癌细胞,通过其他靶点将其杀死,比 如通过肿瘤细胞EGFR、VEGFR,这是血管生成受体,这样子,凡德他尼可以抑制耐药部分的癌细胞,同时,继续加强它的选择性的抑制其他的酪氨酸激酶, 这样会达到一定效果。当然,这是从理论上分析的,还要从临床实践中加以证实,如果这样的分析是正确的,这将会给在服易瑞沙患者带来福音。有的患者问,特罗 凯可以代替易瑞沙,好象是对的,因为特罗凯药量是易瑞沙3倍给药量,最大耐受给药,药物的分子结构比吉非替尼工艺要高,但是特罗凯也只是作用一个靶点,所 以,当易瑞沙耐药后,服特罗凯效用可能性不大,临床上可以证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