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第十四章、弼马温是个多大的官?

 冬日彤 2015-11-01


  

  孙悟空到东海龙宫强行讨要装备,得罪了龙王;到冥界划掉自己以及猴类的名单,得罪了冥王。龙王和冥王斗不过孙悟空,就请求三界至尊玉皇大帝主持公道。

  按照常理,这样的罪犯,那是要受到严惩的。玉帝想的,也是直接派兵灭杀。可最终,他采纳了太上老君的建议,以招安的方式,让孙悟空“籍名在箓”,并授予弼马温之职。

  孙悟空一开始非常高兴,工作也很卖力。后来,他和属下们喝酒,高兴地询问弼马温是几品官。属下们说没品。孙悟空说,没品?莫非是大到了极点?属下窃笑说,哪里是极大,是根本不入流。孙悟空听不懂,询问什么叫做不入流。属下们回答,就是最低、最小的官,只配给玉帝看马。

  孙悟空一听火起,觉得自己诺大本事,竟然给人当马夫。是可忍孰不可忍!结果,他推倒公案,把御马监砸烂,闯出南天门,下界继续做妖王去了。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孙悟空就是受到了玉帝莫大的侮辱。其实不然。

  孙悟空此次招安上天,得了两个大好处。

  一个叫““籍名在箓”,就是名字写在仙界名册上。简单说,就是在天庭,有了神仙编制。

  这可不得了!

  孙悟空反下天庭,回到花果山不久,就有两个独角鬼王前来投奔。孙悟空问原因。独角鬼王说:“久闻大王招贤,无由得见。今见大王授了天箓,得意荣归,特献赭黄袍一件,与大王称庆。肯不弃鄙贱,收纳小人,亦得效犬马之劳。”独角鬼王这几句话,有真有假。久闻大王招贤是真,无由得见是假。看后一句就明白了。孙悟空与六大魔王结拜,纵横下界已经多年。独角鬼王为何此前不来投靠,偏偏在孙悟空授了天箓才来投靠?因为授了天箓,就是正牌神仙,虽然行动受天庭律法约束,但也受天庭保护。

  简单来说,其他妖魔再厉害,那都是草根。孙悟空则是吃公家饭的人。

  这能一样吗?

  后来,二郎神和梅山六圣一起抓到了孙悟空。梅山六圣说,大伙押着妖猴去请功。二郎神说:“贤弟,汝等未受天箓,不得面见玉帝。教天甲神兵押着,我同天王等上界回旨。”梅山六圣虽然不算怎么厉害,但总是这次擒拿孙悟空的有功之臣。但因为没有神仙编制,连玉帝的面也不能见。

  我们再看看孙悟空,他为天庭立下了什么功劳没有?不但没有一分一毫的功劳,反而搞了不少破坏。对这样的孙悟空,玉帝竟还直接授予天箓。可见,玉帝还是看得起孙悟空的。

  关键是这弼马温,不但不是一个小官,反倒是个大官!

  我们看原著,玉帝询问有何职务空缺,武曲星官禀奏::“天宫里各宫各殿,各方各处,都不少官,只是御马监缺个正堂管事。”从此可知,御马监应当等同一宫一殿一方一处,也就是说,是天庭(中央)直属部门的正职长官。

  我们再看御马监衙门的设置。孙悟空并非光杆司令,还有不少属——监丞、监副、典簿、力士、大小官员人等。御马监的属官说,弼马温就是个看马的,是玉帝的马夫。实际是这样的吗?

  书中也写得明白:

  这猴王查看了文簿,点明了马数。本监中典簿管征备草料;力士官管刷洗马匹、扎草、饮水、煮料;监丞、监副辅佐催办。弼马昼夜不睡,滋养马匹。日间舞弄犹可,夜间看管殷勤,但是马睡的,赶起来吃草,走的捉将来靠槽。那些天马见了他,泯耳攒蹄,都养得肉肥膘满。不觉的半月有余。

  孙悟空本人根本不必养马,就连手下的监丞、监副、典簿都不需养马。他们都是仙界的官员,只要坐在办公室批改文件。真正喂马做马夫的,是力士。

  我们再对照下现实社会中的御马监。

  历代以来,为皇帝管理马匹的单位叫做太仆寺。长官太仆,乃是九卿之一。没错,正是三公九卿的九卿之一。宋朝,管理马匹的机构改叫群牧司,长官叫做群牧使,包拯就曾经担任这个职务,王安石和司马光担任群牧司判官。宋朝的群牧使,可是仅次于副宰相的高官。

  明白了吧,弼马温其实挺大的。也正因为如此,当孙悟空闯出南天门时,守卫南天门的四大天王都没有阻拦。因为这四个仙人虽然号称天王,其实就是保卫科长,比弼马温官品可小多了。(有关仙人等级,参看:西游世界的神仙等级如何划分?孙悟空竟然和如来佛同等级?)

  那为什么御马监的属官都说弼马温官小呢?

  要知道御马监本就有监丞、监副、典簿。这些人和四大天王一样,同样的职务不知道干了多少万年。好不容易熬到一个职务出了空缺,却没想到上面直接派了一个仙下来。大家可以想象,那伙人该多么气闷。于是,御马监的属官们联手欺骗孙悟空,激怒孙悟空。孙悟空自个儿走了,下回总该从御马监内部提拔了吧。这样,御马监监丞升弼马温,监副升监丞、典簿升监副……好多仙都可以升官!

  总之,在受封弼马温的问题上,孙悟空其实是捡了大便宜而不自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