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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往事(二)

 鸽子飞吧 2015-11-06

电话往事(二)

当年,在北京,电话除了是一种通讯工具之外,因该还有身份的象征。因为,当年的北京,由于通讯并不发达,全北京电话的装机容量大概也就几万门或十几万门,这种规模的基础设施,不支持发展家庭电话,所以,那时候家里安装有电话的最少也是个局级干部或者级别相当高的高级干部的秘书,高级知识分子或知名的民主人士,民主党派的领导者等等,可能还有小部分工商业者,这部分人解放前家里就已经拥有家庭电话了,现在还保留着,完全属于传承吧。除此之外,大家在打电话这个问题上的待遇一样,有急事需要打电话时,去邮电局或者大院里为数不多的公用电话。

那公用电话时根据什么原则布置的?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当年在市区的范围里,公用电话的网点很少,如果你有急事,需要使用电话机时,找一部还真的不太容易。我们国家计委大院,偌大一座院落,居住着大几千号人,我现在能够回忆起来的公用电话一共只有两部,一部设置在大院的西南门口,那座服务站里,另一部设置在大院的中后部。后来大院西南门口的服务站被撤销后,这部公用电话被移到了临街的一个切面铺子中。

那时电话的收费全市是统一的,不限通话时长,每接通一次,收取电话费人民币4分钱。因为公用电话少,加上又不限制通话时间,所以为打电话而闹意见那是肯定的,也正是因为打电话不容易,所以才给那著名的相声演员马季带来了创作灵感,创作出了那个不朽的相声桥段“如此打电话”。

另外,当年那公用电话还有一项比较特殊也比较人性化的服务那就是上门传呼。那时候,如果您在单位上班有个什么急事需要与住宅某地的什么人联系或者给家里人穿个话什么的,那您尽可以将电话打到离你家或要找的那个人驻地距离最近的那个公用电话,与正在电话机旁值守服务的那个人联系,提出要找住宅哪儿的某某某,于是她(他)便会马上出门去找那位您想找的人,并收取电话传呼费人民币3分钱。如果您想找的那位正好不在家,你还可以将您想通知对方的内容告诉那位值班的人,由她(他)负责等该人回来时口头或书面通知,同样也只收取传呼费人民币3分钱。但如果你想找的人一直没有找到,那位传呼者就算白跑了,因为无人为她(他)那无效的服务买单。

现在,我们的通讯手段、通讯能力已经大幅度提高了,街头遍布那种使用SM卡就可以打电话的自助式服务电话,因此,不知从何时起?那块钉在门脸旁边,白底黑字的“公用电话”牌子淡出了我们的视野,消失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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