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警提示】网上聊天记录等可作“呈堂证供”2015-02-05 来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月4日发布的一份司法解释显示,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这份司法解释将自2月4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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