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法学院法律职业伦理课演讲 (2014年10月17日) 方流芳 同学们,在前两节课,我们讨论了有关道德、特别是法律职业道德的一些基础概念。今天,我们将探讨法律职业伦理与现实之间的冲突,以及面对冲突的选择。 1.1. 成功焦虑与边缘化 在座各位也许知道,美国律所是按律所和合伙人律师的创收能力排名的,律师行业的成就,无论机构还是个人,都用金钱衡量[1],挣钱代表实力、成就和领导力。成功渴望驱动各行各业的人追逐类似的排名。与渴望成功相对应的是担心失败,我们担心被主流边缘化,担心成为穷人,担心丢掉饭碗,担心下一代“输在起跑线上”。我们怕输,怕成为受人嘲笑的失败者(loser)。成王败寇,赢者通吃的丛林规则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生存法则,不择手段的机会主义逐渐演化为一种本能。这是一个充满了焦虑的时代,而对于法律职业或其他职业而言,这种焦虑会与职业伦理发生怎样的冲突,以及在冲突面前如何抉择,成为一个现实的问题。 1.2. 成功焦虑与机会主义 渴求成功与一个人的道德义务有时会发生冲突,成功有时是以放弃道德义务为代价的。现在流行一句话,“英雄不问来路”。为什么不问来路?因为英雄一路走来,往事不堪回首。许多“英雄”当年都曾像韩信一样忍受胯下之辱,这样一段人生秘辛,不仅不愿与人分享,甚至不愿被人提醒。例如:许多商人曾经历过九死一生的相互“敬酒”,拒绝敬酒是不给别人面子,承认不胜酒力是自己丢面子,为了硬撑门面,不知有多少“英雄”酒精中毒倒地,甚至直接从餐桌送到医院急救。不仅经商人士,初入职场的求职者中也不乏为获取工作机会而在酒桌上拼命表现者(插图:凤凰网新闻:重庆大学生为工作醉倒街头,嘴里念英文简历)[2]。又如:在法律职业江湖,不少成功律师都曾经和法官一起打牌、吃饭、洗桑拿、卡拉OK、陪着笑脸争抢买单。成功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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