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提示: 以下文字,描述的是万科北京公司的购房流程规范。请注意区域差别.谢谢 1 如何办理认购手续 1.1 认购过程 向现场销售人员咨询楼盘详细信息,选择认购房号。 阅读销售现场公示的相关证件、合同文本、风险提示等。 咨询按揭事宜,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交纳定金并签署《商品房认购书》 1.2 认购所需资料及费用 1.3 认购所需资料及费用 为避免销售人员的口误,楼盘相关信息及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均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请您提前阅读销售现场公示的合同样本。 请您仔细阅读销售现场的?风险提示?的公示牌。 您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后,如果违反《认购书》的相关约定,定金将不予以退还。 如果您选择按揭等贷款方式付款,请您务必索要《资料及费用明细表》,以便提前准备,正常签约。 2 如何办理签约手续 2.1 签约过程 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与销售人员联系,提前预约办理签约手续的时间。 到销售现场交纳首期款或全款及相关费用。 签署《北京市商品房销售合同》及相关附件。 办理按揭手续及委托办理产权证手续。 2.2 温馨提示 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您可以选择商品房交付使用前自行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契税和专项维修资金或委托开发商代收代缴,一旦选定我司将不接受更改。 如果您是一次性付款客户,可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或委托代办,一旦选定我司将不接受更改。 2.3 签约所需资料及费用 2.4 办理按揭所需资料及费用 根据您作选择银行的不同,所需资料及费用各步相同,具体情况还请咨询现场办理人员。 3 如何办理交付使用手续 3.1 办理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流程 期房业主请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入住日期7个工作日内查收我们邮寄的《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现房客户全款到帐后请自行到销售现场领取《交付使用通知书》。 选择自行缴纳契税及专项维修基金的客户入住前到规定地点缴纳费用。 按照《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约定日期到交付使用现场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 在交付使用现场进行面积差结算,并签署相关文件。 在交付使用现场缴纳相关费用,并签署物业管理文件。 在开发商及物业人员陪同下验房。 领取钥匙,入住新房。 3.2 温馨提示 委托代办公司缴纳契税和专项维修资金的客户必须以现金形式付款 如果您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约定了自行缴纳契税及专项维修资金,请您在办理商品房交付使用手续之前先行缴纳完毕,并且在办理商品房交付使用手续时出具契税完税证明及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请您在《交付使用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商品房损毁、灭失的风险及物业管理费、冬季低温运行费等相关管理费用自通知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截止之日次日起由房屋买受人承担。 3.3 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所需费用及资料 需缴纳费用明细 发展商费用 物业收取费用 ·面积差额款:根据面积差额多退少补 ·委托办证费:800元/户 ·有线电视网络建设费:420/户 ·办理产权证面积测量费:60元/户 ·契税:房屋总价的1.5%或3%;(自缴客户提供完税证明) ·物业管理费周转金(预收六个月物业管理费) ·水费周转金:300元/户 ·专项维修基金:房屋总价的2%(自缴客户提供专用收据) 需提供资料明细 发展商收取资料 物业收取资料 ·《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原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房款发票原件 ·业主及常住人口照片、车辆保险单等 ·车辆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在小区长期停放之车辆) ·业主及常住人口一寸照片(2张/人) 4 如何办理产权证 4.1 办理产权证的流程 签约时提交办证资料及相关费用,并签署相关文件。 房屋交付使用以后且项目竣工备案完成权属登记,待办工地开始办理产权证 贷款客户产权证办理完毕直接送至贷款银行进行抵押,同时通知您配合银行办理抵押手续;一次性客户可以与我司产权组预约直接领取产权证。 贷款客户配合银行办理抵押手续,抵押完成后银行发放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4.2 二.温馨提示 产权证相关事宜您可以咨询我司产权组: 自行办理产权证流程请参考附录四。 根据合同约定我司代办产权证周期为:“入住后,在买受人交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的款项及资料并办理完相关手续之日起730日内,出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如因买受人原因致使产权登记手续超过约定期限延迟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合同所约定的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时间是指房屋所有权证书所记载的登记日期。”因此,请您务必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及费用,以免延误办理产权证的时间。 5 北京万科付款须知 5.1 一.付款方式:您支付房款时,可以选择以下任意一种交款方式。 5.2 委托付款方式注意事项: 转账支票付款及付款人非合同买受人的必须提供:“委托付款证明”。 只收人民币,外币不收。客户从国外外币汇款至我司,汇款单付款人必须是客户本人,我司银行才可结汇,此项付款到帐时间较慢。 不能使用国际卡。 6 如何自行交纳契税 6.1 委托付款方式注意事项: 购房人入住前开发商会将《面积差补充协议》、《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一并交与购房人。 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付使用手续前到测绘部门领取《商品房测绘图表》、《房屋登记表》。须携带资料:《面积差补充协议》、《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付使用手续前到地税局服务窗口缴纳契税,会得到契税完税证明。须携带资料:合同复印件、《面积差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测绘图表》、《房屋登记表》、《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购房人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办理此手续只能缴纳现金 契税须在办理商品房交付使用手续前交纳完毕,否则,开发商有权拒绝为您办理商品房交付使用手续。 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付使用手续时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7 如何自行交纳韦项维修基金 开发商会将带有防伪条码的公共维修基金交款通知单随《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一并交与购房人。购房人根据购房合同、结算单等对专项维修资金交款通知单进行核对。 购房人根据专项维修资金交款单中规定的期限内到光大银行营业网点交款。 注: ▲交款时间:每周一至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周六、日及节假日无法受理此业务,敬请注意。 ▲交款时请携带交款通知书。 ▲到光大银行办理此手续,只能缴纳现金。 ▲请在交款通知书上的期限内交款,如过期则交款通知书自行失效,需返回开发商处重新打印新的交款通知书。 ▲交款通知书上的条码为唯一防伪标识,请勿折损 ·购房人在光大银行缴纳完毕专项维修资金,会得到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及网上查询须知。购房人可在网上查询并确认资金到账。 ·专项维修资金须在办理商品房交付使用手续前交纳完毕,否则,开发商有权拒绝为您办理商品房交付使用手续。 ·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付使用手续时需提供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8 一次性客户如何自行办理产权证 ·第一步:到销售部领取《面积差补充协议》和《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第二步:到测绘部门领取《商品房测绘图表》和《房屋登记表》 ·第三步:缴纳契税及专项维修基金 ·第四步:到商品房所在区房地局权属科办理产权证 8.1 需携带资料: 开发项目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需加盖开发企业公章) 《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由区房地局权属科提供,加盖开发企业公章) 商品房买卖合同 面积差补充协议原件 购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商品房测绘图表》、《房屋登记表》 契税完税证明 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全款发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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