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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A探索者 2015-11-16

江西省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城管委)按照理顺关系、职责分明,夯实基础、重心下移、管养分离、确保长效的原则,把立足点放在基层,不断探索城市管理工作新举措,建立长效管理新机制。

南昌市城管委采取全面界定市、区、街、社区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管养职责的举措,实行市级负责综合组织、协调、监督,按规定对各区实行月考核、季奖惩,养护具体任务为市区高架桥、下穿通道、隧道、跨江大桥的道路清扫保洁及主城区中心护栏的清洗工作。区级负总责,全面负责辖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对各街办(乡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定期考核、奖惩,负责推进本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机械化、专业化,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环卫设施维护和管理及生活垃圾中转清运。街道(乡镇)负责所辖区域内城市管理的日常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卫市场化外部分支路、开放式社区垃圾收集清运、门前卫生责任等市容环卫作业管理工作。社区负责居民袋装垃圾收集、楼栋间的清扫保洁、垃圾广告清理工作,履行社区内城市管理部(事)件的问题发现、反馈报送和督促整改。各级职能部门要层层落实、纵横覆盖,不留死角。

在城市管理中,南昌市城管委坚持夯实基础,重心下移。先行落实区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编制和人、财、物全面重心下移,城管中队下到街道(镇)。与此同时,结合机构改革,报请省相关部门批准,理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街道(镇)城市管理力量,由街道(镇)主要领导负总责,街道(镇)明确一位副书记或副主任牵头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由区各相关部门派出城管、公安、工商、卫生、环保工作人员挂点驻街,直接进驻街道,固定办公场所,由街道统一指挥,负责街道(镇)范围内的日常城市综合整治管理,及时解决城市管理的部件和事件问题。全市8个区的30个街道、13个镇、9个管理处、2个管委会共54个基层行政单位组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夯实社区(家委会)城市管理基础,成立“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站”,由社区主任负总责,社区(家委会)明确一位专职副主任,结合网格化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内的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和报告。全市纳入城市管理的420个社区全部成立了城市管理工作站。

南昌市还实行管养分离,确保长效。在环卫清扫保洁全面重心下移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并实现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的市场化、机械化、专业化,建立起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2014年6月底前,该市主城区主次干道市场化率推进至100%,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率推进至60%以上,取消木质收集板车,购置电动垃圾收集清运车。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建立起环卫清扫保洁和市容环卫设施养护的专业化模式,实现“以量计费、以质取酬、管干分离、事企分开”的市容环卫管理长效化管理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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