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国系列环保新规,交通运输部制定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到2020年,排放强度明显降低,清洁能源得到推广应用,成为重点目标。 编辑|张彦超 制图|王京 白东升 2015年底前,发布《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选择核心港口区域试点示范;适时扩大至排放控制区内所有港口。 2018年底前,采取更加严格排放控制要求、扩大排放控制区范围。到2020年,控排区船舶污染较2015年明显下降;主要港口船舶岸电应用率和码头岸电供应能力明显提升;100%的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