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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辞职人员,将可能遭遇律所说:不!

 蜀地渔人 201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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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浪漫在骨子里的法律人

来源:作者新浪微博



这几天,从深圳到南京到无锡,又转战成都。与全国各地律协、律所、律师接触,天气也遭遇了晴转多云转阴等各种天气。


大家聊起法、检人员辞职入律所,今年来确实有增多的趋势。有的是庭长、副院长,在辞职前与律所联系、接洽。引发了律师圈的一些讨论。律师们商讨是否接纳?待遇给多少好?


总体来讲,辞职法检人员期待都比较高。其中最主要一条是待遇不能比原辞位置低。辞职法检人员,大多是有司法实务经验,律所将他们招入,无疑可以弥补一些律所实务型、经验性律师不足的困境。


但问题也来了:这些法检人员,在收入上,对律师行业并不了解。只看到律师的个案收入,没看到律师行业的巨大支出。从衣食住行、到人来客往、到宣传交流,都得掏腰包,真金白银往外哗哗哗。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法检因为编制少,行政党务人员比重大,一线办案人员案件任务繁重。而律师行业则正相反,人人都得办案,不办案就没收入。但现实状况是,法制观念的进步,执法环境的改善跟不上律师队伍人数的增长。大多数律所存在案源不足,或因为收费无法提高收入很难增长的囧况。


法检离职人员在体制内,习惯了干部体制的只上不下,不知道进入律师行业,涉及角色转换,一个案件从程序到实体,写材料、送文书、甚至案卷装订,都得自己干;在体制内享受着公权力的优势,外出办事遇事遇人都会给几分面子,而出了体制进入律师行,实际上成了一介草民,处处都得讲道理,事事都得讲技巧。


因此,许多律所并不一定愿意接纳他们。因为现实中律师的待遇、执业条件、执业环境,并不为离职法检人员所了解。从法检刚出来,如果对律所要求或期望过高,将可能被律所拒绝。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离职法检人员一定要对上述基本问题有个清醒认识。要摆脱体制的束缚,就不能死抱着过去的待遇地位不放。要放下身段、转换思路、从头开始。否则,在你的脚步迈出法检,想进入到某律所时,将可能遭遇到律所说,不。


生活上演的永远不是剧本编写的,当你以为舍弃熊掌选择鱼时,鱼也不一定是你的;就算鱼是你的了,可你却发现这是条九节石斑,虽然矜贵,但吃着却过敏,不如是条桂花鱼。


钱钟书的《围城》,将婚姻暗喻为围城。城外的想进城,城里的又看着外面的花花世界。要做什么角色,自我的定位、心态很重要。


如今又闹腾着什么律师分级制度,律师的日子很可能面临寒冬。


2015.11.21.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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