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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坏轿车因 树大招风? 招惹官司被 推定过错!

 神州国土 2015-11-23

砸坏轿车因 树大招风? 招惹官司被 推定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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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李鹏飞通讯员李晓理

    核心提示

    俗话说树大招风,这话不仅不假,而且还可能招惹官司。

    树木遭遇狂风袭击,砸坏停在树下的轿车,爱车心切的车主如何维权?投有何种保险可由保险公司埋单,什么情况下可向树木的主人索赔呢?

    如果提前知道有大风等天气情况,当然还是不要将车停放在树下、广告牌下或易有空中坠物处,车主应将爱车停放在合法停车区域内。

    基本案情

    2014年9月15日下午5时,在郑州市某局机关院内,一棵约15米高的泡桐树突然倒下,将沈女士停放在树下的一辆日产东风骐达两厢轿车砸毁。树干重重地压在车顶和后盖上,车顶和后盖已经严重变形,后窗玻璃已经破碎,车门已经走样,前挡风玻璃已经被树枝砸烂,整个车表面都是被树枝剐蹭的划痕,车后备厢内的储物整理箱和一个洗车器已经砸坏,又有部分物品取不出来被雨水浸坏。沈女士认真检查后发现,树是长在离地平面以上约60厘米的花池里,且树的根部已经腐烂。报警后,警察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并作了笔录。沈女士与郑州市某局就轿车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未果,其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认为郑州市某局是本案树木的所有人,树根腐烂,说明其疏于对树木进行管理和维护,树随时都有倒下的危险。该局作为树的所有人既没有设警示标志又没有及时提醒车主,而且还在危险区域画上标准的停车位线,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沈女士请求法院判令郑州市某局赔偿汽车修理费27100元、租车费1500元、精神损失费500元,并就此事向其道歉。

    争议焦点

    一、郑州市某局是不是倒下树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二、沈女士是否属于未经允许私自驾车进入被告局机关院内;

    三、郑州市某局因诉前拒绝赔偿是否要承担原告的精神损失费及向原告赔礼道歉。

    判决结果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郑州市某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沈女士修车费25500元;(二)驳回原告沈女士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综合分析

    法律规定: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的民事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该案涉及这样一个问题:树木等物件因管理欠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谁承担责任。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物件致人损害的,多主张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关于树木等物件致人损害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均肯定了这种观点。因此,判断树木的管理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时,适用的是过错推定原则。

    法官说法:被告郑州市某局仅承担被损车辆维修费责任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法官陈鹏飞:无论是人的行为还是自己管理的物的行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树木长在自己的院落中,没有其他有效证明属于另外他人所有,应当认定院子的主人就是树木的主人,无须原告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根据倒塌大树主根已经腐烂以及树木倾倒后的情况,法院可以认定致使该树倾倒的主要原因是树木自身存在支持力不足的问题,并非不可抗力,也不是车主或轿车的自身的行为所致。

    树木歪倒虽然是当日大风所致(2014年9月15日郑州市区当天的日降雨量为30.8mm,中雨到大雨之间,日最大风速13.5m/s,风级约为6级),但并非不可控制的自然灾害,故原告要求被告郑州市某局支付修车费25500元的诉请,依法应予支持。

    沈女士要求被告支付汽车修理费、租车费,未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另外沈女士还要求被告向其道歉、支付精神损失费,因被告在事发后拒绝赔偿,也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体现,这种行为让被告也承担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故这样的主张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郑州市某局作为该案的被告,其在法庭辩称沈女士系私自进入本院机关,经法院查明沈女士办理有本机关大院的出入证。退一步说,郑州市某局作为国家机关法人,即使没有出入证,车辆和人员因为办事进入该公共区域,无辜受到侵害,该机关仍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其他责任。

    域外案例:大风刮倒公家树砸了你的车怎么办?问上帝?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连续两日大风让南加州各地遭到不同程度风灾,阿罕布拉市的一对华人夫妇停在自家门口的私人汽车,被公家属地上一棵倒塌松树砸中。官司从地方政府打到小额法庭,结果没有得到分文赔偿。

    当日车子被砸中,夫妇俩当即报了警。警察拍下照片,写下报告。车主管先生和太太找到市政府,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没想到,市政府相关部门主管半开玩笑表示“这种事情,市府管不了,你得找God(上帝)去”。按照市政府的说法,城市定时修剪公共树木,因此风刮树倒汽车被砸,不在市政府赔偿范围。

    原来按照当地保险法规,有关树木倒塌造成民众汽车和房屋损失,不管这些树木是属于政府或邻居,如果政府或邻居都能证明平常均有合理维护整修,就无须对受害人给予赔偿,因为在美国的保险中法规中,明文规定凡是「ActsofGod」(上帝的作为),当事人都可获得赔偿豁免。

    律师解惑:大树砸车咋维权,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赔偿

    河南省群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向玲:大风刮倒大树、广告牌或楼顶掉下异物砸坏停在路边的车辆,属于外界物体倒塌。若保险条款对车辆损失险约定:保险期间内,因“外界物体坠落、倒塌”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则属于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但在自然灾害和极端恶劣天气的情况下,车辆损失险一般有30%左右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上了车辆损失险的车主,保险公司赔偿损失金额的70%。

    如果遇到大风将树吹倒,并砸坏私家车的情况,车主应首先打电话报险,等候保险公司的理赔员进行现场勘察。此时,一定要保护好现场,切忌将车或树挪走,因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就是理赔员的“现场照片”,如果现场被破坏或有变动,将有可能给理赔过程造成麻烦。

    一旦爱车被树砸了之后,如果这棵树有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即使有车损险,保险公司也有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可以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要求赔偿;如果属于无主树,车主办理了车损险的话,那么将由保险公司赔付。但如果证明树木是因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导致,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可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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