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潜力股股权结构系列课程中第二篇。公司股权结构是公司未来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的课题,无论多么重视都不为过。潜力股作为国内首家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信息平台,近期将为大家推荐关于股权结构、期权激励的系列文章。 一、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3 4 5 6 拟IPO企业大股东向公司职工及职工持股公司低价转让股权; 拟IPO企业向公司职工及职工持股公司低价定向增发股份; 一般情况下,拟IPO企业的该类事项并不会涉及等待期,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一次性记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降低股份支付当年的公司净利润水平,甚至影响到部分公司不符合发行条件。 二、项目股权激励方案(案例) 建议由公司注册成立一家由XX(实际控制人)任普通合伙人(GP)、核心员工A(LP)及核心激励骨干为有限合伙人(LP)的有限合伙企业,在本方案中暂定名为XX菁英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XX菁英”)。建议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1000万,其中:XX认缴出资10万,占比1%;核心员工A认缴出资490万,占比49%,作为未来拟招聘管理层的激励期权池,本次拟激励的核心管理团队员工出资500万,占比50%。 按照增资10%的比例测算,员工合计出资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33.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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