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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有关收费的函

 rockrose 2015-11-25
索 引 号:   002986571/201412-00096 内容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政策法规业务文件
文 号: 皖价服函〔2014〕225号 发文日期: 2014-12-19
名 称: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有关收费的函
关 键 词:  收费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有关收费的函

省教育厅: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自20151 1日起,取消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收取的毕业生人事档案保管费、毕业生人事档案转递费,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3135号)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请你厅督促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手续。

 

 

 

安徽省物价局

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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