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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终身追责哪来终身负责

 伯涵他爹 2015-11-28


文/刘代荣


俗话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本是官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更是共产党人的使命担当。然而,常常令人不可想象的是一些官员为官一任,却祸患一方,给当地留下难以补救的损失,尤其是环境污染、环境损害、环境破坏问题更为突出。老百姓恨之入骨,又无可奈何。


如何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导致环境损害没人负责的问题?前不久,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为有效治理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环境损害、环境破坏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给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上戴上了“紧箍咒”。办法的颁布实施,严苛的终身追责制度,既是约束,更是保护,必将在党政领导干部心中树立起敬畏自然、珍视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必将对全社会爱护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产生极其深远的积极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经济总量已跃升世界第二位。然而,粗放式的发展,让中国奠定了世界工厂的地位,带来的是环境的严重污染和生态的极端脆弱性。据“中国环境污染现状报告”表明,一方面环境污染的地域广,已从经济发达的东部南部地区向西部北部地区迅速蔓延。最近几年,中西部地区加大开发力度,低端产业由发达地区向中西部转移,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环境污染也凸显出来。另一方面环境污染的空间广,从天空到陆地,从河流到海洋,从地表到地下,无论是空气、水源、土壤还是生存环境,都不同程度受到污染。仅以水资源为例,有关部门对118个城市连续监测显示,约64%的城市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地下水基本清洁的只有3%。由此可见,我国的环境污染、破坏、损害的严重程度,到了非治理不可的时候。否则,将严重威胁我们的生存和生命安全,必将自毁人类共有的家园。事实上,近年来,一些地方清澈的小河变成了臭水沟,树林、荷塘变成了钢筋水泥群,鱼啊、鸟啊全不见踪影,癌症村、怪病奇病频频出现……触目惊心,已经危害了群众的生存和生命安全。


长期以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把发展经济作为首要任务,上级把GDP指标作为政绩考核的主要依据,畸形的政绩观导致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维护、保护、监管。这有点类似于学校高考,学生以分数高低决定命运,老师以多少学生考入重点大学衡量教学水平,校长以升学率在本地区的排名决定学校地位,校长、老师、学生还包括学生家长能不围绕高考这个指挥棒转吗!同理,对各级党政官员来讲,GDP就是指挥棒。这就造成一些官员为了谋求本地经济快速发展,有的不惜牺牲土地、矿产、水资源等自然资源,换取GDP的增长;有的官员为了追求政绩,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大肆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一旦提升、重用或调离,屁股一拍走路,却给当地带来沉重负担,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不可否认,一些官员确实是想干事、干成事,主观上为当地经济发展,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是认识不到位或方法不科学,是决策失误或是决策错误,但客观上都造成了“为官一任、破坏一方”的后果。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造成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环境损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律制度的缺位,政府责任的缺失,企业精神的缺德,又有领导干部责任担当不够,更有监管处罚不严等问题。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强调,“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这就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筑起了“防火墙”,敲响了“警示钟”,举起了“戒尺”,必将形成强大约束力、影响力、震慑力,成为悬在各级政府及其官员头上的一把利剑,必然倒逼官员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敬畏,倒逼官员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倒逼官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


没有终身追责,哪来终身负责。要想不被终身追责,惟有在任负责、终身负责。这一执政理念,应当成为各级政府及其官员的自觉行动,切实从在任做起,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强化监管,严肃查处,及时问责,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就能得到全面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就一定能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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