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第一稿)2015-1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中清联议会,简称“中清会”。 第二条 中清会是清华大学THLDL免费总裁班同学自发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和组织。 第三条 宗旨:《修身兴业、厚德载物、弘扬正能、共谋发展是本会宗旨》。 第四条。本会是清华总裁班同学友谊和沟通的桥梁。《通过共同学习、企业互访、联谊活动,可加深了解、促进交流、增进友情》。 第五条 本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 第六条 中清会的联谊活动组织全体会员参加,设理事会为本会执行机构。 第二章 理事会职责 第一条 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 第二条 充分发挥中清会的桥梁作用,营造本会同学充分沟通、交流的平台,帮助本会成员共同成长进步。 第三条 加强本会与清华总裁班及校友的联系。 第四条 建立中清会微信群,加强群务建设和管理,使微信群成为同学之间交流的平台和窗口。 第五条 对本会会费进行管理。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凡是2015届THLDL免费总裁班同学均可自愿参加本会。 第二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本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第三条 会员的义务 (一)《本会采用会员实名注册制》; (二)会员须承认并遵守中清会章程,执行中清会决议; (二)会员应自觉维护中清会和会友利益,自觉维护中清会的声誉和形象; (三)会员应自觉缴纳会费;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中清会的发展出谋献策。 第四条 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会员不缴纳会费为自动退会》。 (二)有《损害中清会及其他会友利益行为,经会友向理事会提出,理事会或大会给出处理意见,甚至劝其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表决中清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条 《中清会每年组织召开一次集体会议,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原则上所有会员不允许请假,如个人原因必须请假,则应向本会缴纳1000元请假费并得到批准》。 第三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组织机构如下: (一)会长1名,副会长2-3名,秘书长1名,财务负责人1名,为中清会常设机构,负责中清会的日常工作; (二)《副会长按区域产生。为方便联络,在会员分布的相近区域选举一名副会长,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 理事会所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负责人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章 会费的来源、用途和管理 第一条 会费的来源 会费由中清会会员按每人每年2000元收取。 第二条 会费的用途 主要用于本会联谊时的活动经费和必要支出。 第三条 会费的管理 (一)会费设立银行储蓄专户,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管理,理事会监督。会费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在微信群向各位会员公布一次。 (二)会费的支出由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条 本章程从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行。 附件: 中清会第一次筹备会议报告 一、中清联议会由朱志勇、赵军、丁元杰、李向群、王亚生、王英男等六位发生人共同倡议发起。 二、中清会第一次筹备会议于2015年11月23日在清华大学东门外大家咖啡三楼举行。参加人为上述六位发起人。 三、会议初步确定会费标准为2000元。会费管理人为赵军、丁元杰。 四、会议选举朱志勇为首任会长。并安排拟定中清会章程和2016年会务计划等工作事项。 2015年11月23日 会议记录:王英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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