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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雷 | 什么是王希的贡献?

 蜀地渔人 2015-11-30

王希教授



王希教授写道:“为国内读者提供一种关于美国宪法的历史叙事,将宪政史引入国内学者的研究视野,这是我最初写作本书(《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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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王希的贡献

田雷



对于王希教授而言,写作以及两次增订《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构成的是一种“跨语际”的学术写作经验。如果从作者动笔写作《原则与妥协》的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起算,这本厚重的经典之作背后隐藏着一段跨越世纪的学术旅程。


“跨语际”,首先是指王希教授为中文学者和读者贡献了一本跨越全程、纵览全景、兼顾全局的美国宪法史著作。自《原则与妥协》2000年初版,经历了2005年修订版,可以说惠及了国内一代以美国宪法研究为志业的学人,成为国内美国宪法史研究领域的奠基之作。而在2014年底增订后的第三版推出后,这本书对美国宪法史研究的影响力,在可见的未来也是无书出其右的。这一次,北京大学出版社用“经典归来”来推荐新版,可以说是恰如其分的评价,并非当下图书市场上司空见惯的“王婆卖瓜”。


在本次增订版的前言中,王希教授写道:“为国内读者提供一种关于美国宪法的历史叙事,将宪政史引入国内学者的研究视野,这是我最初写作本书的愿望。”作者交待的写作缘起所表达的正是这种阅读面向的“跨语际”:对于非专业的读者来说,这本书展示了美国宪法的历史全程以及主要历史分期的实践全貌;对于专业的研究者而言,这本书打开了作为宪法史的美国宪法的新领域和视野。其贡献正如方纳教授在新版封底的推荐:“自初版以来,本书已被公认为对中国的美国研究做出了无可取代的贡献。”


但我要讲的“跨语际”,却不仅是甚至主要不是上述读者所体验的阅读经验。在重读《原则与妥协》因增补三章(20万字)而倍显厚重的新版时,我——不仅作为读者,更作为王希教授的学生、同事和同行——却止不住思考一个问题:起初,王希教授为什么要写作《原则与妥协》,若是我们读者从王希教授的作品中获益良多,那么《原则与妥协》的写作经验,对王希教授而言又意味着什么?在本书已经铸成美国宪法研究经典的今天,追问作者的写作原意看起来有些无关紧要,也很有可能无迹可寻。但是,对于大多数并不满足于仅知其然的读者来说,阅读讲述美国宪法历史和实践的著作,就需要追问作品后面隐藏的作者故事,而在我看来,《原则与妥协》背后的故事就是王希教授在写作此书时所体验的另一种、属于作者本人的“跨语际”。


回头看2000年的初版,《原则与妥协》已是一本超过50万字的重量级作品:为了提供王希教授所言的关于美国宪法史的“冷静而客观的认识”,这确实是一个必需的篇幅。而对于这本书的写作过程,作者在交待时却是惜墨如金的。只有在2000年版那“简约却不简单”的后记内,我们才能有大概的了解:《原则与妥协》初稿完成于1996年底,此后三易书稿,出版过程几经周折,最终才有了在2000年同读者见面的初版。因此,如要将《原则与妥协》的写作放回到作者本人的学术历程中去,我们还要求助于同样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王希教授作为第一主编的《在美国发现历史:留美历史学人反思录》——这本文集内收录了王希教授题名为《火的洗礼》的自述文,其中所讲述的故事正对应着《原则与妥协》的写作场景。



对于非专业的读者来说,这本书展示了美国宪法的历史全程以及主要历史分期的实践全貌;对于专业的研究者而言,这本书打开了作为宪法史的美国宪法的新领域和视野。


长话短说,王希教授在1984年赴美留学,1993年在哥伦比亚大学取得了美国史博士学位,在哈佛大学完成博士后研究后,受聘执教于宾州印第安纳大学。1997年4月,王希教授的博士论文《民主的考验:黑人选举权与北部共和党(1860-1910)》,由佐治亚大学出版社出版,收入在法律史专业领域内享有盛誉的《南部法律史》系列。这就是王希教授称之为“火的洗礼”的“青椒”岁月。但为何一位博士毕业不久,尚在美国学术阶梯内向上攀登的青年学者,会选择写一本虽然专业但却未必有助于“职业”前途(tenure)的鸿篇巨著呢?如果说出版英文博士论文的经验可称之为“火的洗礼”,那么在同期为中文读者写作一本“具有中国特色”的美国宪法通史,又应当做何理解呢?


在《火的洗礼》中,王希教授讲述的是他的专业成绩是如何炼成的。毕竟,如《民主的考验》的一位书评人所言,王希教授是一位“甚至不是在美国出生”的美国史研究者,而他的学术成果仍要接受美国本土同行基于专业的职业评价。对于这时的王希教授而言,“洗礼”就意味着要进入美国本土的学术脉络,把握美国同行的问题意识,在同一个学术竞技场内进行合作、交流和竞争。简言之,在谋求《民主的考验》出版之时,王希教授追求的是要“进入”,是在视角不断“zoom in”之后的学术“入场”,对于一位在中国土生土长的学者而言,这不异于一场火的洗礼。


在此背景之下,《原则与妥协》的写作对于当时的作者而言,就是一种反向的学术体验,是一种不断“zoom out”的视角转换过程。原因很简单,《原则与妥协》的出发点是要为中文读者提供一种有关美国宪法的历史叙事,为国内学者提供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美国宪法史研究范本,如要实现这一初衷,作者就不能完全停留在经过不断zoom in后的美国本土专业场域内,不能仅提供一本《民主的考验》的中译作品,而是要反向不断zoom out,从《民主的考验》所在的学术场景内跳出来,不做到这一点,《原则与妥协》就不可能成功。也正是因此,我们可以读到,在《火的洗礼》的结尾处,王希教授讲到的是,他在美国国会图书馆麦迪逊馆顶层的大会议厅内,作为“整个会场里唯一的中国人”向来自美国各地的数百名听众解读美国的内战和重建史;而在《原则与妥协》的两则后记内,作者所讲述的是他在不同的写作阶段是如何因应国内读者、学生和学者的回应而修改和增订此书的,当然也包括令我倍感荣幸的我同王希教授在北大校园的一次偶遇交谈。


为什么写作《原则与妥协》需要我所讲的基于专业化但又要超越专业化的视角切换?答案就是“真在境中者,从此不见景”。也是在新版的前言内,王希教授写道:“我当时也曾希望,在叙事之外,对美国宪政发展的特征做一些‘理论上’的观察与思考。”作者所说的理论上的思考,首先是要基于《原则与妥协》所提供的历史叙事,而叙事本身并不只是历史事件的简单铺陈,因为如何讲述美国宪法史本身也要求理论意义上的前见。而将《原则与妥协》中所包含的叙事和思考统一起来的,正是王希教授在写作过程中所保持的那种“观察者”姿态。当然,同样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冷眼向洋的旁观者视角,同王希教授作为一位专治内战重建史的专业史学家的研究视角,并不是相互冲突的,因为真正冷静而且公允的观察,首先需要作者在专业领域内的入场。也正是王希教授在《原则与妥协》的叙述中成功地结合了这两种身份,才形成的我所说的这种“跨语际”的经典。


《原则与妥协》作为国人对美国宪法史的成功“观景”,不仅在于王希教授是一位成就卓著的专业学者,为人尊重,还在于《原则与妥协》由始至终的视角始终保持着适度的“远距离”观察,因此有别于那些所谓“近距离”讲述美国的作品。在这本书内,作者的取景镜头基本上是外在的“鸟瞰”,从新版所前置的三版前言可见,王希教授从未停止探索美国宪法史的结构、元素和韵律,我将这些论述统称为美国宪法史的整体“史观”,而那些“近距离”观察的作品仅追求发现那些很多时候无法还原为一个整体的零散“细节”。同这种远距离鸟瞰视角相得益彰的是,作者的叙述笔触始终保持着一种入境后又跳出取景的冷静和从容,这也区别于那种显微细节的近距离书写。


我之前是王希教授的读者,现在是王希教授的同事,当然,我始终是王希教授的同行。我们的研究,都是耕耘在现代学术专业内的美国宪法史这个学术领域内。《原则与妥协》,是国内的美国宪法史研究的奠基之作,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美国宪法史研究的典范之作,当然,我并不认为后辈学者在这本书面前只能感叹高山仰止,而要把这本书视为一块里程碑式的基石,供我们学习,最终是为了批判和超越。

编辑/Rosa's T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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