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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已经习惯网络审判

 昵称27427779 2015-11-30


11月27日傍晚,@北京往事网站 发出一条批评一位母亲在地铁上当众哺乳的微博。标题里将之上纲上线为“裸露性器官”,字里行间也隐含对当事人身份的评价,好心劝告这位母亲“这是北京的地铁,不是你们村的公交车。”


话题随即炒热,舆论两极分化。涉事微博公开道歉,并注销微博ID。北京地铁的运营公司则表态称:我们不会干涉车厢内的哺乳女性。


这事怎么看都有种似曾相识的味道。相识的不是舆论两极分化的局面,毕竟任何一件事,只要稍有话题性,一经讨论,必然分化。


我只是记起那位因一句话断送给全国人民继续当姥爷机会的著名主持。那一次,舆论惋惜他言论不当、引火烧身,也探讨公众人物在私人领域是否表里如一,但并没有多少人意识到,公众人物即使在私人场合,也会被无数双眼睛紧盯。这双眼睛不单来自朝阳群众,也来自手中的智能手机。


透过小小的摄像头,一键发送,可以搞垮无数个雷政富,却也赋予了即使是普通人也要被公开进行审判的可能。


网络的力量很强大,但这种力量是不是太大了?母亲哺乳是天经地义的母性行为,可这种拍照上传的举动,究竟出于何种心态?


我能理解多数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别人没影响到你,不去看就好。但如果你不选择善意提醒“地铁里人多,您最好用衣服盖着些”,也不主动避开视线,而是立马想要奔走相告伙同各路英雄豪杰,一起进行审判,究竟于你何益?


再说,本来这位母亲的哺乳行为只有在场的人会看到,经你一拍照一发送,就算打码,难道就不是在为“裸露性器官”的罪名添油加醋?


今天,所有的媒体都在渲染“做好事会付出风险成本”,而简单对身边这种“恶”的揭露,却可以带来极大的传播率:一众网民呼声一致,点开评论看看全是和我一样想法的。


这种自媒体独有的网络发酵带来的快感,会让你忘记怎样真正解决问题。


涉及法律层面的人权保护,不受道德审判的影响。英国在1975年就通过保护母亲在公共场所哺乳的法案,台湾也在2010年通过立法。还有商场的母婴室,公厕自带的哺乳间。真正解决问题的是它们,而不是在自媒体上曝光和掐架的我们。


如果说国民姥爷是公众人物,理应接受监督,那么,现在道德审判的波及人群,已经扩大到一个普通的母亲。


公众场合越来越像一个布满摄像头的密封盒子,除了那些违反公德的抽烟吐痰行为,任何私人动作和有争议的个人行为,很容易就被比朝阳群众更多的“地铁群众”贴到微博,然后当中的某双眼睛在屏幕后面看着越来多的应声附和,笑着放下手机,伸个懒腰,深藏功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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