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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铁哺乳的几点拙见(原创首发)

 老老树皮 2015-12-01

关于地铁哺乳的几点拙见

/漫步潇湘中原客

 

“公共场所不要裸露性器官。”日前,在北京地铁上,一名给孩子哺乳的母亲被人拍下照片,并传上微博,称“这是北京的地铁,不是你们乡下的公交车,要注意举止,不要裸露性器官”。微博由@韩家小乖雪 在1128日发出,在经过@北京往事网站 的二次发布后,引发网友争论。在一天的时间内,转发和评论均过万。该事件迅速发酵成一个在社交媒体上的公共事件。(1129日新浪新闻极客)

对于此事件,抛开是否应该在公共场所哺乳的话题,笔者认为发布此微博的韩家小乖雪的做法实在不敢恭维。他或者她自觉地将自己标榜为文明的化身,然而却以文明之名行不文明之事。

有三点,一是言语刻薄歧视侮辱他人。不管是乡下的公交和北京的地铁,并不因其地域性就有高低贵贱之分,都只是公共交通而已,社会名流或者街头流浪汉,都可乘坐;另外不管是乡下的还是城里的,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人人平等而无高下之别。

二是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他人哺乳照片上传至网上,这从法律角度讲叫侵犯了他人肖像权,如果当事人愿意,可以诉诸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因为,在公共场所哺乳,并没有违反现行中国法律。

三是笔者认为乳房应该是美丽与美好的象征。每一个人从母体初到这个世界,第一个食物之源就是母亲的乳房,是生命之泉;另外,西方很多大师的画作和雕塑,都是以女性美丽的乳房为基本素材的,比如断臂的维纳斯,当今艺术之精品,高雅美丽的代表。而发布者,却粗暴的冠之以性器官之名,实在粗鄙恶俗之极。

笔者很不愿意用低俗评价一个人的思想境界,但由此三点,此处用这个词,却是相当之贴切。

另外说公众场合哺乳的话题。笔者发现,关于公共场所哺乳的话题,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一直争论不休。个人认为,处于对生命至上的尊重和幼儿的爱护,公众哺乳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所以,争论的焦点不是应不应该在公众场所哺乳,而是如何在公共场所为哺乳期的母亲们提供方便的空间。

社会管理部门,可以考虑在公共交通、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哺乳专座或者专区,为哺乳区的母亲们提供特定的场所,方便为幼儿哺乳同时避免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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