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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

 施永新 2015-12-02
 
 

2015616公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武汉凡谷,由于恰逢行情变盘前买入,购买均价达26.7元,购买数量36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3%,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公告日起12个月。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5-063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

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做出提振市场信心承诺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038),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

促进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

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及公司董事钟伟刚先生、监事会主席李艳华女士承诺:未

来择机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

公司于近日接到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的通知: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

通过“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十七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的方

式完成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

促进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增持方式:通过“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十七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二

级市场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

4、本次增持的实施情况

2015年10月29日,“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十七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

市场竞价交易方式购买了公司股票1,253,700股,成交均价为13.445元/股,成交金

额约为1,686万元。

2015年10月30日,“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十七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

市场竞价交易方式购买了公司股票938,300股,成交均价为14.003元/股,成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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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额约为 1,314万元。

本次共增持公司股票2,1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

本次增持前,王丽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60,6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孟凡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6,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3%。

本次增持后,王丽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约为161,402,667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9.04%;孟凡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约为47,751,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9%。

注:为简便起见,在计算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本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数及其比例

时,将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数按其认购“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十七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比例1:2进行折算。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

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

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行为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

要约申请的条件。

4、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

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规定,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本

次通过“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十七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增持的本公司股份自

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5、本次增持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有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

份的行为。

三、律师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关于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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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5]51号)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

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条件;本次增持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继续关注董事钟伟刚先生、监事会主席李艳华女士增持公司股份的相

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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