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要想活水永远清澈,就要不断寻找源头;要想课堂教学游刃有余,就要认真学习课程标准。 一、 “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的主旨是使学生参与自己身边的生活活动,参与社会活动,在活动中学习有关知识和技能,感受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对人、对社会的意义与作用,感受“我”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作用,帮助儿童初步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建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念。 二、 什么是“品德与生活” 1、什么是“品德与生活”。 是小学1-2年级开设的,在原有的思品、自然和活动课的基础上经整合生成的综合课程,旨在培养具有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 2、它具有如下特征: 一是其内容主要源自于儿童的现实生活。 罗素说:教育要使儿童过美好的生活。杜威说:教育即生活。陶行知说:生活即教育。 传统的教育是要孩子受教育,而不要孩子们生活,使得受教育者要么厌倦接受教育,要么不觉得所受到的种种教育的确是人生所必须的,是人在生活实际中应该做的。 二是本课程是活动型的综合课程 过去的思想品德教育以课堂教学为主,其内容偏空、大、虚,其教学方式是说教式的,其教学效果是学生道理都知道,是非也能辨,但实际生活中做不出来,或者是与学校教育相去甚远,正是“学归学、做归做”。 三是本课程是开放型的综合课程 四是本课程是过渡性课程:
低年级的儿童刚从学前教育进入学校教育,他们虽然身在学校,但在他们身上尚留有许多学前教育的痕迹及心理特征,此时的教育是不能完全采用正规化教育方式。 3、“品德与生活”的基本理念: (1)道德存在于儿童的生活中。(2)在教学中引导儿童热爱生活,学习做人。(3)新课程强调珍视童年生活的价值,尊重儿童的权利。 童年生活是儿童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儿童参与并享受愉快、自信、有尊严、有价值的童年生活是每个儿童的权利,任何人没有权利剥夺儿童的这些生活权
利,品德与生活十分强调尊重儿童的这一权利。教学中,我们必须坚持尊重儿童的权利这一原则、理念,在尊重儿童的权利的前提下,组织、引导儿童参与并享受童 年生活,使他们在愉快、充满自信和尊严的童年生活中接受教育。 三、什么是“品德与社会” 1、什么是“品德与社会”。 本课程是在素质教育理念指导下,对小学思品、自然、社会等分科课程进行高度整合生成的,以儿童的社会生活为基础的,旨在促进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小学3-6年级使用的综合课程。 2、“品德与社会”具有社会生活性、交叉综合性、教育基础性和延续发展性等特性。 (1)社会生活性:(2)交叉综合性:(3)教育基础性:(4)延续发展性: 3、“品德与社会”课程的基本理念 (1)帮助学生参与社会,学习做人。(2)以教育的基础性和实效性为课程的追求。(3)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参与活动的设计组织和活动过程为课程重要的教育方式;(4)以师生共同创生和开发课程为教学方案的开发者。 四、如何应对小学新课程“品德与生活(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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