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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与字号发生冲突怎么办?(附攻略)

 马青山洛郑律师 2015-12-02




导读

企业从名称核准、出资入股、成立注册、经营管理甚至到最后注销、破产等每一环节均可能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的每一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均或多或少的遇到到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相关内容。而上述每一项又包含了诸多内容,如知识产权中的商标问题,即涉及到商标的策划设计、检索与分析、注册类别的选择(含国际注册)、商标异议、无效到著名/驰名商标认定、商标与企业字号冲突的解决、商标如何推广运用增加产品附加值、商标的管理/保护、投融资等相关内容。国银知识产权部作为专业的知产部门,将从知识产权的研发、运用、管理、维护、风险防范及保护等问题进行系统的一一说明,希望能给企业带来些许帮助。

本期简要说一下商标与企业字号冲突的解决途径,商标与字号同属知识产权问题,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的标识,企业字号用来区分不同的市场主体。但商标与字号由不同的法规所调整,且由不同的部分统一管理,商标由国家商标局统一注册,而字号的登记由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由于上述原因造成了商标与企业字号经常出现冲突的问题。

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冲突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使用或登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部分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

2、使用或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近似。

企业名称与商标的冲突实质上是字号与商标的冲突。而当上述冲突出现又当如何解决呢?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商标注册与企业字号登记的情况来看,可以通过两条途径予以解决,一是行政途径,二是司法途径。

一、行政途径

商标与企业名称混淆的案件,发生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的,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

对要求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案件,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登记部门承办;对应当变更企业名称的,承办部门会同商标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后,交由该企业名称核准机关执行,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和企业注册局备案。

对要求保护企业名称权的案件,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商标管理部门承办;对应当撤销注册商标的,由承办部门提出意见后报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会同企业注册局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司法途径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规定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同理,使用商标的企业并不当然可以使用与商标相同的在先使用且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他人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业经营中使用他人的知名字号导致市场混淆的,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司法实务中,对于商标和企业字号权利冲突纠纷,应当以“保护在先权利”、“诚实信用”和“禁止混淆”三大原则作为解决此类纠纷的一般思路。

商标与字号属于知识产权中不同的领域,上述两种处理方式有所不同,也各有利弊,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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