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和平是一个现代的发明

 昵称535749 2015-12-03
2015-12-03 04:00 | 豆瓣:维舟 

和平是一个现代的发明

人们对过往的那种“迷人的乱世”常常抱有一种浪漫化的想象,但如果真能穿越回过去,绝大多数人只怕很快就宁愿逃回现代社会。别的不说,在那些年代,暴力和死亡是生活中的家常便饭——就算你喜欢惊险刺激,毕竟也不必冒着生命危险去体会吧。

的确,现代社会与过往时代相比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暴力的衰落,虽然媒体报道中充斥着各种暴力冲突的坏消息,但我们确实生活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和平年代。这不仅是说集体暴力的减少(至少在朝鲜战争以后,大国之间几乎未再爆发武装冲突),还伴随着社会生活中包括谋杀、虐待、家暴、强奸、抢劫、斗殴等各种暴力活动的下降。虽然每个国族都宣称自己热爱和平,但“和平”却并非那么理所当然,亨利·梅因爵士在一个半世纪前就说过:“战争看起来同人类一样古老,而和平是一个现代发明。”显然,这并不是因为我们比自己的祖先变得更善良了。这个现象需要一个解释。

斯蒂芬·平克给出的回答是:这是一系列趋势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包括他所说的“平靖过程”、文明的进程、人道主义革命、二战后的长期和平、武装冲突越来越节制的“新和平”、以及战后的“权利革命”。除了这些历史进程中推动的变化之外,他着重分析了导致暴力的五种心理系统(捕食或工具性暴力、支配欲、复仇心、虐待狂、意识形态),认为这些都已在当代得到控制或反思,因为“暴力行为的下降,与对暴力的容忍和颂扬的减少并行一致,人们态度的变化通常起着先导作用”。只有在现代的法治社会条件下,人们才成功地树立起了这样一种普遍的信念:暴力永远没有正当性可言,它在任何状况下都是错的。在某种程度上,平克是对的:这的确有赖于这种信念的深入人心,战胜自发冲动的暴力念头,或通过理性辩论来证明任何将暴力美化、合理化的观念都是错的。只是他走得有点远,带着某种必胜主义(triumphalism)的论调:他把暴力衰落的历史看作是一场人性自身内部善恶决战的结果,最后,在这一心灵史乐观的线性进化顶点,“我们本性中善良的天使”,引导我们走向合作与和平。

不难看出,在他的理解中,人们之所以放弃暴力,说到底是因为种种因素最终影响到了人的心理,使他们从内心深处觉得暴力可耻、残忍、荒谬、不可取、得不偿失或无利可图。他看来假定了人性(至少主要)是善良的,因而只要自身的认识发生变化,就会通过理性计算和自我思考走向更可取的生活形态。因此,他十分关注那种绵延数世纪的社会、文化与心理的变迁(并以详细的图表来证明存在一个线性下降的趋势),但对国家政治并无好感,然而在我看来,这可能正是他遗漏的关键因素。

他所提到的那些因素无疑都是对的,但至少在近现代时期,社会生活中的暴力之所以大幅度衰退,那与其说是我们“人性中的善良天使”被激发了出来,倒不如说是“人性中的邪恶天使”被禁止了——虽说谈不上相信“人性本恶”,但我宁可对其中恶的一面保持警惕。一个不可忽视的强大因素是:社会中个体暴力的减少,正是因为暴力被国家所垄断了。

在早熟的中国政治中,商鞅变法时就立法禁民私斗,以达到“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的目的。近代以来的欧洲绝对主义国家在某种程度上复制了这一过程:一方面国家建立起一支坚决的警察力量,全面禁止个人决斗等社会风气并打击抢劫、谋杀、斗殴等破坏性社会暴力活动,另一方面又正由于国家垄断了暴力,在意识形态和爱国主义的驱动下,国家间的集体暴力又推向新的高峰。与斯蒂芬·平克所描绘的那种线性进化的乐观主义不同,在我看来其中包含着相互矛盾的趋势。

霍布斯曾有个著名的假设:如果没有国家,那么每个人将陷入与他人的暴力斗争之中,因此他在《利维坦》中提出国家是限制犯罪和暴力的必要之恶。现代的自由立宪国家正是建立在对暴力的艰难驯服、并合法垄断的基础之上的。对此,阿伦特在《论暴力》中承认“霍布斯是对的,他说过:‘没有剑的契约不过是一句空话。’”相比起霍布斯的悲观,康德则更注重个人的自由,在他看来,国家的限制虽然必要,但更重要的是确保人民的最大自由。两人的观点难分对错,实际上是政治学上一个永恒而难解的问题:边界究竟在哪里?因为从保守主义的观点来看,“解放”在予人自由的同时带来混乱与暴力(福山的《大断裂》某种程度上就在证明这一点);但从自由主义的角度来说,任何对人自发行为的限制都越界了。

国家力量和法律的外在约束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暴力本身往往是社会无政府状态的结果。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战乱时期之所以暴力泛滥,通常正是由于国家失去了对暴力的垄断,执法力量和社会秩序都荡然无存,释放出巨大的破坏性,人人各自为战,朝不保夕。说到底,国家间战争之所以经久不衰,原因也在于国际秩序本质上是一种无政府状态——理论上,国家本身就是最高权利主体,没有其它实体能凌驾于其主权之上,这也是二战后为何要建立联合国这一组织的目的。但联合国本身却并没有“执法力量”,最多只能通过决议案来进行政治劝诫,试想想,如果一个社会没有警察,每个人都觉得可以任凭自己想法行事,而杀人犯法后最后被不痛不痒地劝告几句,那是什么景象?——国际政治一贯以来正是如此。

这样说来,就有点悖论的味道:暴力的减少,竟有赖于某种以暴力威慑的更高力量存在。所谓“严刑峻法”不一定总是对的(至少许多国家已废除死刑),但它的确会增加犯罪成本,使铤而走险的暴力看起来无利可图;即便就战争这种典型的集体暴力而言,一如《暴力的衰落》一书所分析的,在如今也已显得不再是可取的政治手段,因为它的代价太大,以至于“那些想要抛头颅洒热血的人,不管出于什么理由,现在被视为罪人、狂人或疯子,而不是理想主义者、英雄或救世主”。

说实话,我们很难设想,如果不是国家立法严厉禁止和打击,仅靠社会舆论嘲讽,像决斗这样的风俗能迅速走向衰败。社会变迁往往是相当缓慢的,但一旦形成后则会对生活在其中的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巨大影响。约翰·加迪斯曾注意到,由于二战的残酷斗争和斯大林的统治,苏联人民“是在一种现代史上少有的残忍的文化中长大的。本身受到残忍对待的他们,许多人都不会觉得残忍对待他人有什么不对。”在许多文化中,暴力甚至是一种男性气概的表现,涉及到荣誉,像二战后也门南部处于无政府状态的部落社会中,成年男子相互射击几乎是一项全民性体育运动(见《帝国斜阳》)。暴力本身也存在某种“破窗效应”,这意味着要减少暴力,必须改造、整顿整个社会秩序,或维持住某个和平局面,而对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那或许首先意味着建立国家秩序。

如今,暴力最为严重的社会,往往正是那些尚未完成现代化进程的社会,它们共享某些特征:国家无法依靠警察力量来控制社会自发的暴力行为;暴力作为荣誉或获利的工具,仍有较高的回报,有时甚至是唯一有效的手段,因为缺乏法律与公正;社会年龄结构相当年轻,人均可预期寿命不长,而年轻人比例较高的社会往往更趋于暴力,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则和平得多,这并非偶然。甚至可以说,“暴力的减少”与其说是一个世界性趋势,倒不如说是在欧美日等发达地区发生的地方性现象。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美国,理论家们最经常抨击的话题之一,就是美国社会生活中作为消遣、娱乐和幻想的暴力泛滥成灾——暴力并未消失,它更多从实质性的伤害,变成了某种资本主义文化意象。

当下最引人注目的现象之一,是所谓“非国家行为体”的兴起。它们中的绝大多数(无论是跨国公司还是NGO)都是社会力量的体现,并进一步激发着社会活力,但毫无疑问,像黑社会、基地组织这样的非国家行为体则挑战、瓦解甚至接管了一部分国家权力,如果在国家权力崩溃的环境中则更是如此,它们不仅打破了国家对暴力的垄断,还会进一步加剧暴力泛滥的无政府状态。这些社会往往被称为“失败国家”,但它们其实只是未完成现代化进程的国家。与其说是“人性中的善良天使”引导着和平进程,不如说它是现代国家所开启的和平进程的结果。

刊2015-11-8《三联生活周刊》

勘误:请戳原文

查看原文  ? 版权属于作者  商业转载联系作者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