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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的应注意一些禁忌

 昵称9EK0W 2015-12-07

随着中国公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在遇到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时,会选择律师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广大老百姓在热切寻求法律帮助的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可以让自己正确维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呢?

 

  

禁忌一:关系党

中国是一个非常注重人情的社会,很多当事人也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只要律师有关系,就可以帮助当事人打开司法机关的大门,让自己胜诉在握。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的,当事人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律师的人脉资源确实可以为案件办理提供某些便利,但是这并非案件胜诉的决定性因素。律师的作用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不分青红皂白违法办案。因此,如果过分地倚重关系,甚至做出了违法的行为,对案件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总之,律师是依法办案的,而不是利用关系办案的。当事人应该端正自己的心态,及时与律师进行案情的沟通,听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禁忌二:熟人控

有熟人,烦恼无。出于对熟人的信任,当事人往往一遇上法律问题就会走熟人网这一捷径。通过亲戚朋友进行介绍或转介绍来聘请律师。这样容易出现什么问题呢?首先,当事人对律师是一知半解的,熟人介绍的律师可能可能并不擅长当事人所遇到的案件,比如,其实是诉讼案件,但是当事人找的缺是擅长民事案件的律师。这就和到医院看医生一样,明明是牙疼,却去看了眼科医生,这样肯定没办法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其次,当事人找到的律师可能没有律师执业证,只是所谓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特别注意法律规定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从事刑事诉讼业务,有些地方也不允许法律服务工作者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最后,聘请熟人推荐的律师,如果律师出现业务上的失误,当事人往往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追究律师的法律责任,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也不敢诉。

因此在聘请律师时,要树立客观的评判标准。一定要全面了解律师是否具有律师执业证,律师擅长的领域,过往案件处理情况,这样才可以请到合适的律师。

 

禁忌三:轻信者

有些当事人轻信律师的承诺,认为律师如果对案件做出必赢的承诺就一定会胜诉。其实律师无法决定案件的结果,我国相关法律也禁止律师对案件做不切实际的承诺。因此市场上不存在包赢的律师。律师界流行着这样一句话:“赢了官司的律师未必有本事,输了官司的律师也未必没本事”,因为影响案件最终审判结果的因素是具体的案情,证据的出具情况以及其他不可控因素。所以,律师如果在与客户接触的过程中,对案件的结果做出了承诺,那是不可靠的。如果当事人在与律师初次见面时,就要求律师对案件结果给出承诺,也是极其可笑的,因为律师只有在对案件相关资料做出详尽的查阅,得到有效、充足的证据,才可以对案件做出初步的预判。

 

禁忌四:控制家

有些当事人认为,自己付了费,律师就要对自己惟命是从,不分时间、地点对律师进行电话轰炸,甚至要求律师一定要按照自己的要求办事。这样,只会让双方关系恶化,不仅会影响到当事人和律师的关系,还会影响到案件的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质上,律师和当事人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当事人付费后,律师就会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当事人在选定律师后,也应当充分信任律师,可以就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律师进行沟通,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律师在案件受理过程中也会结合当事人的想法进行具体的处理。

    因此,在聘请律师时,我们切勿做关系党、熟人控、轻信者和控制家。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全面了解律师的专业素质,做出最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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