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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还是“没有方圆不成规矩”?

 陋室书屋2 2015-12-08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一句话流传千百年,人们都把它作为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其实,这句话是唯心主义的,是片面的。人们往往只知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而不知道“没有方圆不成规矩”的事实。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人们比较熟悉的一句贤文,出自《孟子·离娄上》:“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什么是“规矩”,什么是“方圆”?规、矩是两种工具,圆规用来画圆,矩是画方用的.圆规,画的圆很标准,矩画的方很标准,所以说,没有标准的器材,就没有标准的方圆。这句话后来引申为行为举止的标准和规则。这句贤文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作为儒家思想传人的孟子之口所说的这句话,恰恰反映了他的统治阶级的思想。

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规矩”比喻成制度等一类用来约束人或事物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

自觉地用道德和法律来约束和规范人的言行是人类文明社会的特征。但是,作为现代文明人,我们更应该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也就是说,不仅要懂得“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也还要知道“没有方圆不成规矩”。

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首先要弄清楚到底是先有“规矩”,还是先有“方圆”?“规矩”是用来画“方圆”的工具,好像说明了应是先有“规矩”才有“方圆”的,这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确实是一种极其错误的认识,这种认识影响了我们几百年乃至上千年。“规矩”既然是一种工具,那么,这种工具就是人制造或创造出来的。我们不仅要问:这种工具是怎样制造或创造出来的呢?在人类认识事物的初始时期,都是以现实生活和世界当中存在的实体为参照物,比如看到天上的月亮、太阳,给定这个形状以一个名词:圆形,这样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就形成了这个“圆”的概念;同样,看到大自然中一些类似比较规则形状的物体,起名“方形”、“菱形”等,也就是说“方圆”是具体事物的形状。后来,人们为了制造其他物体的需要,发明了“规”和“矩”,用来画不同大小的“方”和“圆”,因而从唯物主义哲学观点来讲,“方圆”是物质的,“规矩”是意识的,“方圆”决定“规矩”,而不是“规矩”决定“方圆”,所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有哲学上的错误,准确地说应该是“没有方圆不成规矩”,也就是说,没有“方圆”这些具体的物体,就制造或创造不出“规矩”。这是我们认识上的一个误区,人们往往只注重前一句话,而忽视了后一句话,而后一句话,即“没有方圆不成规矩”才是我们应当重视和重新认识的。

这就如同我们现今的法律制度一样,法律制度是人们根据事物的一定规律性的概况和归纳,先有人在生活出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人和事物之间的矛盾以及事物与事物之间的矛盾,为了规范和解决这些矛盾,因而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法律。那么在人制定约束人的制度和法律中,就可能出现人为的错误,有可能顾此失彼,或者说有失公平。正如“规矩”一样,有些“规矩”就不能画出需要的“方圆”,比如要画真实的太阳那么大的圆是不可能的,如果“规”的一个支点(圆心)没有固定好,就画不出“圆”,如果画圆的纸和地面凹凸不平,也画不出规矩的“圆”。我们的法律制度也是如此。

规矩是人类生存与活动的前提与基础,人们总是要在规与矩所成形的范围内活动。人们要遵守规矩,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个人更好地发展与进步。

社会的稳定离不开规矩,有了规矩社会才能正常运转。试想如果社会没有了规矩,工厂还能有序地生产吗?社会的交通秩序还能维持吗?社会的教育还能进行,那么祖国的未来人才如何得到培养呢?长而以往,社会将面临严重的稳定发展问题,一切美好的蓝图都将化为泡影。因此我们呼唤遵守规矩,寻求发展。

当然,我们强调无规矩不成方圆,但并不等于墨守成规,麻木守旧。我们要创新,突破规矩另成方圆。因为创新是穿破未知障碍的匕首,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是通想成功彼岸的桥梁,我们只有创新才可能启迪智慧,探索真知,获得成功。倘若一个人安于平庸,甘于落后,画地为牢而不自知,那么他将失去向上的动力,失去开创美好明天的创造力,等待他的结果只有——淘汰。

因此,我们要在遵守规矩的基础上创新。我们要摈弃的是那种墨守成规的思想,要打破的是那些成规陋习,要追求的是正确的思想解放,决不盲目地排斥与否定前人的所有言行,真正地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同时,在创新的道路上我们要有吃苦耐劳、坚持不懈的精神,只有这样才能让你拥有坚强的精神后盾与不畏艰险的力量源泉。

要知道,规矩之前是没有规矩的,规矩由人定,也必为人依变重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一定阶段有效,而任何时期,对待任何事物,客观地、辩证地、发展地看待问题,是至关重要的,所以说没有规矩,也成方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科学的讲应该是在“没有方圆不成规矩”的前提和基础上,才能成立。也就是说,具体的“方圆”是物质的,在“方圆”的基础上制造了“规矩”,而“规矩”又反过来画虚拟的“方圆”,通过这种“方圆--规矩--方圆”的循环,正好体现了人的认识规律,是理论的上升和升华,从而就有了用以指导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法律制度。不要只知道用法律制度来约束我们自己,我们更有必要知晓这些法律制度是怎样制定出来的,为什么要这样制定,制定的这些法律制定的作用和意义怎样,对哪些人具有约束作用,对哪些行为具有规范作用?这就是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的道理,我们要做法律制度的主人,而不是法律制度的奴隶,这才是现代文明社会的真正体现和独具的特征。

那么是不是“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了呢?在一个社会里,没有一点规矩自是不行,可是相对于呆板的“规矩”而言,每个人都是各有特点,智商、能力、情感各不相同的活生生的人,有时候反“规矩”而行之,却会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比如历史上著名的诸葛亮设计的空城计,再比如孙膑与庞涓的那场“围魏救赵”的斗智斗勇,无不是“不以规矩,也成方圆”的成功例子。而我国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有许多事例都可以有力的证明“没有规矩同样可以成方圆”,因为改革中有许多事情是没有“规矩”的,而恰恰是先有“方圆”,在摸着“方圆”过河,在成功的基础上形成“规矩”。

其实所有“规矩”都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从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规矩”。曾经的“女子无才便是德”是“规矩”,而秋瑾不此规矩而成就推翻几千年封建帝制的成就;曾经的“多子多福”是“规矩”,而马寅初不以此规矩而成就我国今天的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从而为世界人口的控制作出了重大贡献;曾经“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是“规矩”,而现代社会对各个方面人才的大量需求,早已经打破了此规矩,现在的规矩是“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

其实孟子所说的“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本没有错,错就错在这本是一个开放题,而世人却将其变成一道单选题。很多时候“没有方圆不成规矩”或者“不以规矩,也成方圆”。

“没有方圆不成规矩”与“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同样重要,有时更为重要。如果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用“规矩”来制约“方圆”的,那么“没有方圆不成规矩”就是用“方圆”来创造“规矩”的,一个是“约束”,一个是“创造”,可见“没有方圆不成规矩”更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更具有现代意识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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