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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文摘 | 福柯:主体与权力

 梅竹君 2015-12-10

译者:陆兴华


第一节 主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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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研究权力:主体问题

 我将要谈论的这些观念既不关理论,也不关方法。

 我首先要说说过去的二十年里我的工作的目标。这一目标不是要去分析权力现象,也不是要抛弃这样一种分析的基础。我更多地想努力写出我们的文化中那些将人的存在主体化的不同模式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视角下,我研究了将人的此在转变成主体的三种对象化模式。

 首先存在着努力达到科学之地位的研究的不同模态;我此时能想到的是比如说对用一般语法、对用语文学方式和语言学方式加以述说的主体的对象化。在这一种模态里,还有对生产着的主体,或对经济领域和财富分析领域里劳动着的主体的对象化。也可举第三个例子,如对自然历史或生物学上活生生的存在的对象化。

 在我的第二部分工作里,我研究了我将称作'分工实践'中的主体的对象化。主体既被它自身分割,也被其他人所分割。这样的分割过程使主体成了客体。痴呆者和精神健全者、病人和健康者、罪犯和'良民'的分别就表明了这一趋向。

 最后,我还努力研究--在这一方面,我的工作还在进展中--一个人类此在在主体中的自我转变;我将我的研究引向了性态方面,比如说个人是如何学会识别自己作为一种'性态'的主体的。

 因而,我的研究的一般主题不是权力,而是主体。

 的确,我后来将兴趣转移到了权力问题。我很快看出,人类主体如果是在生产关系和意义关系中被把握的,那么它同样应该在具有巨大的复杂性的各种权力关系中被把握。要不然它很快就会被我们打发掉,因为有历史和经济理论,我们猛地发现自己已经在用这些研究生产关系的合格工具了;同样,语言学和语义学为我们提供了研究意义关系的工具。可是,我们并没有研究权力关系本身的确定工具;面对有时以司法模式(谁来使权力合法化?),有时以机构的面目出现(什么是国家?)的权力,我们只能求助于各种思想方法。

 因此,如果我们要用这一定义来研究对主体的对象化,就有必要扩大这一定义的范围。

 我们需要一种权力理论么?既然每一种理论都先设定一种对象化,那么任何理论都不能成为分析工作的基础。可是,如不先将所处理的问题概念化,工作也就无法开展。而这一概念化隐含着一种批判性的思想--一种持久的证实。

 有必要先来确定我将称作'概念性需要'的东西。我由此设想,这一概念化不该建立在一种关于对象的理论之上:被概念化的对象并不是证实概念化的唯一标准。我们必须认识到驱动某一种概念化和某一类概念化的历史条件。我们必须对我们生活其中的情形有一种历史的意识。

 第二,有必要确定我们所面临的那类现实。

 一家很大的法国杂志的一个记者有一天说起一件他感到意外的事:'为什么这么多的人在今天觉悟到了权力问题?它是那么重要的一个话题么?这一问题那么地独立,我们在谈论它时应不去考虑别的问题?'

 这一意外让我目瞪口呆。我很难相信这一问题要等到二十世纪才最终被揭示出来。不论怎么说,对我们而言,权力不止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已构成我们经验的一部分。我并没有目击权力的二种'病理形式'--那两种权力病就是法西斯主义和斯大林主义。它们那么让我们不安的许多理由之一是,尽管有其历史独特性,它们完全不是原创的。法西斯主义和斯大林主义利用和推广的是那些早已出现于很多别的社会中的机制。而且不光这样,尽管有其内在的疯狂,它们却利用了我们的政治理性中的观念和过程。

 我们该做的,是去认识权力关系的一种新经济(un enouvelle economie des relations depouvoir)--我在这里用'经济'一词是取其理论和实践中的意思。换句话说,从康德以来,哲学家的职任是防止理性越出经验给定的界限;而从我们这个时代以来--也就是说随着现代国家的发展和出现了社会的政治管理之后--哲学同时还具有了警惕政治理性的过度权力的功能。而这对哲学家是要求过高了。

 这些是人人皆知的极其老套的事实。可也不能因为它们是人人皆知的老套,就不存在。对老套的事实,该做的,是去发现--或至少努力去发现--它们与哪一个特定的、也许是独特的问题关联。

 理性化和政治权力的过度之间的关系是显见的。我们都用不着亲见官僚体制或集中营,就能认识到这类关系的存在。可问题却这样地摆到了我们面前:如何对待这样的证据?

 它是理性过程的一部分?对我而言,没有比这说法更无力的了。首先因为,它所涉及的领域与涉罪或无辜都不相关。其次因为,将理性当作非理性的反面实体来使,是荒唐的。最后是因为,这样一种角色将我们贬入象理性主义者或非理性主义者这样一种很武断、很恼人的角色。

 那么我们就努力去分析那类很适于我们的当代文化、植根于启蒙运动的那种理性主义算了?这正中了法兰克福学派某些成员的下怀。不过我并不想转入关于他们的着作的讨论,尽管这很重要和珍贵。我更多地是想提出另一种分析理性化和权力之间的关系的模式。

 无疑,不去总体地审视社会或文化的理性化,而是在许多领域--每一种领域都回归到一种根本的经验:疯狂、疾病、死亡、犯罪、性态等等上--里分析那一过程,倒是更明智的。

 我认为'理性化'这个词是危险的。该做的是分析各种特定的理性,而不是不断地去召唤一般的理性的进步。

 即使启蒙运动已构成我们的历史和政治技术之发展的很重要的一部分,我仍相信,如想理解是由于什么机制而使我们囚于我们自身历史这一点,我们就应该追溯那些很久远的过程。

 我在此想提出另一种展示权力关系之新经济的方式,这种经济同时是经验的、更直接地实现于我们的当代情形中,其中也更多地隐含着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这一新的探究在于将各种抵制不同的权力类型的形式当作出发点。或换个说法,它的宗旨在于将这一抵抗用作有助于我们揭示权力关系,揭示其铭写的场所,发现它被应用的地点和使用它的方式的一种化学催化剂。这与其说是从内在理性角度去分析权力,不如说是通过各种策略式对抗来分析权力关系。

 比如说,为了理解社会所理解的'有理性的'是什么意思,我们也许就应该分析在异化领域内到底发生了什么。同样,为了理解我们所说的合法性到底想要有什么意思,就应该分析在不合法性这一领域里发生了什么。说到权力关系,为了理解这些权力关系由什么组成,也许就应该分析为了拆解这些权力关系而部署的各种抵抗和努力。

 我将把过去几十年里所发展成的一系列对立当作出发点:男人与女人、父母与孩子、心理医生与精神病人,医药与大众、管理方式与人的生活方式之间的权力对立。

 说这些对立是与权威的斗争,还是不够的;还应该努力精确地定义它们的共同特征。

 一)这是一种'交叉的'斗争;我这是指这些斗争不只局限于一个特殊的领域。当然,有些领域很有利于这些斗争的发展,有助于其扩展,可是它们并不局限于政治或经济辖治的某一特殊领域。

 二)这些斗争的目标是要实现权力效果本身。比如,我们对医疗职业的责问首先不是怪它是一个赢利的企业,而是责问它对个人的身体和健康,对其生或死所施加的权力。

 三)这是一些'直接的'斗争,是出于两个原因。首先,批判这些权力的具体例子的人,是最接近这些将权力运用到个人头上的人的人。他们并不是要搜寻'头号敌人',而是要找到直接的敌人。因此,他们并没有设想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就在不远的未来(这也就是说在阶级斗争的终结处作出解放、革命的承诺)。与作出说明的理论梯级和将历史两极化的革命秩序相比,这是一些无政府主义式的斗争。

 而这还不是其最独特的特征。其特殊性更由下面这一点来定义:

 四)这是一些使个人的地位成问题的斗争:一方面,它们确认了差异的权力(le doitala difference),并强调了能使个人真正成为个人的那些东西。另一方面,它们又攻击一切会孤立个人,割断其与他人的关系,分裂共同体生活,妨碍个人隐于自我、依从于自身的身份的东西。

 这些斗争不一定是确确实实的为个人的斗争或与个人的斗争,但它们所反抗的是我们或可称作'通过个体化而进行的辖治'。

 五)它们要抵抗的是处于知识、资质和资格中的权力效果。是要与知识的特权作斗争。而它们也与神秘化、扭曲,与所有强加于人头上的那些表征中的具有神秘化可能的东西作斗争。

 在这一切斗争中并没有象'科学家'这样的明白人(也就是说对科学知识之价值的教条般的信从),但也并不是要作深疑的拒绝或将一切被证实的真理相对化。我们所要责问的是知识之循环和起作用的方式,其与权力的关系。一句话,是要质问知识的配方/体制(leregime dusavoir)。

 六)最后,所有的实际斗争围绕的都是同一个问题:我们是谁?这些斗争是要拒绝对这一问题的各种抽象,是要拒绝那忽视我们各个人分别是谁(quinoussommesin dividuellement)这一点的经济和意识形态政体所施行的暴力,也是要拒绝决定着我们的身份/认同的科学或管理上的对我们的深究。

 总之,这些斗争的客观目标不是要攻击握有某种特殊技术,已成为某种权力形式的这个或那个权力机构,或群体或阶级或精英层。

 这一权力形式作用于当下的日常生活,它用种种范畴来将人分类,用他们的个人性来设计他们,将他们粘附到他们的身份/认同上,将一种真理法则强加到他们头上,迫使他们去认识这一法则,并使别人不得不从他们身上识别出这一法则。这种权力形式将个人转变为主体。'主体'在这里有两层意思:通过控制和依附而屈从于他人的主体,和通过良心或对自我的意识而依从于其自身的身份/认同的主体。在这两种情形里,这个词都隐含着一种压制或制服的权力形式。

 我们可以笼统地说,有三种斗争:对抗(族裔、社会或宗教的)主导形式的斗争;谴责那将个人与他或她所生产的东西分离的剥削的斗争;以及抗拒那使个人束缚于其自身并确保他或她屈从于他人的东西(反对制服,反对各色各样的主体性和屈从形式)的斗争。

 历史里多的是这三种社会斗争的例子,它们是孤立地或联合地产生的。不过尽管这些斗争交织在一起,总仍有一种斗争在起主导作用。在封建社会,比方说,广泛存在的是反对族裔主导或社会主导之各种形式的斗争,尽管经济剥削也构成很重要的反抗的因素。

 只是到了十九世纪,反剥削的斗争才成为首要目标。

 而在今天,正是反制服之各种形式的斗争--反对对主体性的压服--开始越来越普及,尽管反主导和剥削的斗争还远远没有消失。

 我觉得我们的社会已不是头一遭面临这一类斗争。发生于十五、十六世纪的所有运动,都在宗教改革运动中找到了表达和合法性,它们指示出影响西方的主体性经验的重大危机,和对在中世纪使主体性得以形成的那类权力和宗教的反抗。想感受直接参与精神生活,参与导向拯救的劳动,分享圣书的真理--这一切都见证了为一种新的主体性而进行的斗争。

 我知道大家会怎样反对我的这一说法。大家会说所有这些制服都只是派生的现象,是别的经济和社会过程的后果:生产力,阶级冲突和决定我们会回归到哪一类主体性的那些意识形态结构。

 显然,不理解与剥削和主导的关系,也就无法去研究制服的机制。但这一些压服机制并不简单地构成别的那一些更基本的机制的'终点'。

 这类斗争在我们的社会这么普及,是因为自十八世纪以来,一种新的政治权力形式连续地发展出来,这一新的政治结构我们都知道,也就是国家。不过大多数时候,国家都被体会成忽视个人、只关注共同体和我过去说的一个阶级或一个被选中的公民群体的利益的那一类政治权力。

 这都没错。只不过我将要强调国家的权力--而且正由于此它才是一种暴力--是一种既无处不在(globalisante),又统盘控制(totalisatrice)的权力形式。我相信,即使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中--即使在旧中国社会--,我们也不会在其政治结构内部发现如此复杂的个体化与总体化程序的结合。

 这是因为现代西方社会将一种产生于基督教体制中的旧的权力技术整合进了一种新的政治形式中。这种权力技术我们可称它为教士(pastol)权。

 首先让我们来说说这一教士权。

 人们经常说基督教促成了一种根本地不同于古代世界的伦理符码。但人们一般不大重视基督教向整个古代世界提出和推广那些新的权力关系这一点。

 基督教是唯一一个围绕一个教会组织而形成的宗教。基督教教会在理论上设定,某些个人出于其宗教素质,是有能力为其他人服务的,不是当作君王、法官、预言家、安慰者、慈善家或教育者,而是作为教士来为他人服务。这个词却设计出了一种很特别的权力形式。

 (1)这种权力形式的最终目标是确保个人在另一个世界里得到拯救。

 (2)教士的权力不光光是一种告诫的权力,它也必须为信众的生命和拯救准备作出牺牲。在这一点上,它与为王权的利益而要求牺牲一部分臣民的利益的君主权是有明显区别的。

 (3)这是一种不光操心共同体整体,也操心每个特定的个人的整个一生的权力形式。

 (4)最后,如不知道在个人头上将会发生什么,不去探究其灵魂,不去强使他们透露最私底里的秘密,这种权力形式是不会起作用的。它意味着对良心的了解,意味着一种管理的能力。

 这一权力形式是指向拯救的(通过与政治权力的对抗)。它是奉献式(通过与君主权的对抗)和有助于个人化的(通过与司法权的对抗)。它涵盖了人的整个一生和其来生。它与真理--个人自己的真理--的生产联系在一起。

 可是你会对我说,这一切都属于历史了。教士式的东西不是消失,也至少失去了使它有效的本质的东西。

 这是不错的,可是我认为应该区分教士式权力的两个方面:已消失或至少从十八世纪以来已失去其活力的神启的制度化,和这一制度化的功能,这种功能已在神启制度之外扩展和发展出来。

 它自我生产,到了十八世纪,已成为一个重要现象:一种新分配,一种对个人化的权力类型的新的组织。

 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将现代社会看作是在蔑视个人、忽视他们的身份和存在的情况下发展出来的,而是相反,应该将其看作相当精微的结构,个人是能被整合进这种结构的:人们赋予这种个人性以一种新的形式,并将其归入一组特定的机制之下。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可以在国家身上看到个人化的一种构架或教士权力的一种新形式。

 我想就这一新的教士权力说几点。

1.我们注意到,其演化过程中有一种目标的变化。从操心着引导人得福于另一个世界,转到我们应把下界当作扎实的依靠这样一个观念上。在这一上下文中,'得福'这个词有了好几种意义:它会指健康、福利(也就是正确生活的标准、充足的资源)、安宁、对事故的防范。某些数量的'此世的'目标替换了传统教士权力的宗教目标,而且再自然不过的是,出于多种原因,前者反正一向成了宗教目标的辅助。我们去想想医药的作用和它长期确保天主教和新教教会的权力的社会功能好了。

2.人们一直在共同促成教士权力之管理的实施。有时这一权力形式由国家装置来实施,或至少由作为警察的公共机构来实施。(请不要忘记,警察在十八世纪的发明不光是为了维持秩序和法律,帮助政府反抗它们的敌人,而且也是为了确保城市的供应,保护卫生和健康,达到从各种标准看对于手工业和商业都是必需的水平)。有时,这一权力是由私人企业、救助协会、福利机构和一般所说的慈善家来实施。另一方面,旧有的制度比如说家庭,也被动用,来替代教士的那些功能。最终,那一权力就由如医疗那么复杂的结构来执行,这一结构普及到了私人的首创性(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服务的销售)和象医院这样的一些公共机构。

3.最终,权力的目标和代理的多样化允许我们将关于人的知识的发展聚焦在两个极端上:一是有关人口的全面的、量的知识;二是对人的分析。后果之一是,发生于这些世纪--实际上是好几千多年--中的很特别的一种宗教机构中的这种教士的权力,已全方位地延伸到了社会机体的整体。最终它支持着大量的机构。不再是或多或少相联系、或多或少相对立的教士权力和政治权力,我们见到的是一种表现于一系列多重权力中的个别化的策略的发展:家庭的权力、医疗的权力,精神医生的权力,教育的权力,雇主的权力等等。

 到十八世纪末,康德在一份德国杂志--《柏林月刊》--上发表一篇很短的文章,名叫《什么是启蒙?》。人们一直以来将它看作是--而且至今仍将它看作是相对不重要的。

 但我禁不住发现这是一篇惊人的、很有意思的文章,因为第一次,一个地道的哲学家不光将分析科学知识的系统或形而上基础当作其任务,而且也将对历史事件--一次新近的事件,具有实质性的事件--当成其任务。

 当康德在1784年问:《什么是启蒙?》时,他想问的是:'这一刻正在发生什么?,我们到达了什么阶段?我们正生活其中的这个世界、这个时期、这个时刻是什么?'
 或者换句话说:'我们是谁?',作为启蒙者、作为这光明的世纪的见证人的我们是谁?让我们将这个问题与笛卡尔的那个问题比较一下:我是谁?作为独特的但又是普遍的非历史性的主体的我是谁?我是谁,我,因为对笛卡尔,'我'是整个世界,不论在哪里,处在哪个时刻。

 可康德提出的问题是不同的:我们是谁,在这一确切的历史瞬间里?这个问题所要分析的,既是我们和我们当前的境况。

 那一哲学的这个方面正变得越来越重要。人们思考黑格尔、思考尼采……

 另一个方面,也就是那个'普遍哲学'的方面,也并没因此消失。不过,对于我们生活其中的世界的批判性分析,越来越成为哲学的宏大任务。无疑,最不能让我们释怀的哲学问题,仍是那个关于当前时代的问题,关于在这个确切的瞬间里我们是什么的问题。

 无疑,今天的主要任务已不是发现我们是什么,而是去拒绝我们的所是(refuserce quenous sommes)。我们必须来想象和构建我们所能够是的是什么,以便去除现代权力结构所同时造成的个体化和总体化的那种政治上的'双重压制'。

作为结论,我们可以说,今天同时以政治、伦理、社会和哲学向我们提出的那个问题,并不是要将个人从国家及其制度机构里解放出来,而是要我们自己将自己从国家及其与其捆绑在一起的个体化类型中解放出来。我们应该崇尚主体性的新形式,来摈除好几个世纪以来强加到我们头上的那一个个体化类型。


第二节 权力问题

 2.1 权力,它是如何实施的?

 对有些人而言,责疑权力的'如何'等于是局限于不涉及原因、也不涉及其性质地描述其后果。这等于把权力当作一个神秘的物质,而人们一直却想来深究其本身,无疑这是因为人们更愿意不'将它当作原因'。在这一无法理喻的装置中,人们隐约感到了一种致命论。而这种隐约感到本身不正表明,权力是某种带着其根源、一方面带着其性质,另一方面最终会有所表现地存在着的东西。

 如果我赋予这一'如何'问题以某种临时的优先性,这并不就是说我想去除'什么'和'为什么'这样的问题。这是为了以另一种方式提出它们;说得更明白一点:这是为了知道去想象一种联合了一个什么、一个为什么和一个如何的权力,是否是合法的。说得干脆一点,我想说的是,之所以从'如何'出发来分析,是为了引入这样一种怀疑:权力,那是不存在的。这等于是在所有情形下都要求我们在运用那些宏大的、全盘的和实体化的用语时,可以瞄准哪些可固定的内容;这是怀疑我们在面对'权力是什么?权力来自哪里?'这样的双重责问前犹豫不定时,我们会错过一组相当复杂的现实。那个很直白很经验的问题,'它是怎么发生的?',如细究起来,并不能起到揭露权力的'形而上'或'本体论上'的谬误的作用,而只起到对权力主题作批判性考察的作用。

 一、不在'它是如何表现出来的?'这一意义上,而是在'它是如何实施出来的?'这一意义上讲,'一旦个人象人们说的那样将权力运用到了另外的人头上,将会发生什么?'

 我们首先应当将这一权力与那一运用到事物头上,那种能使我们去修正、使用、消费或消灭它们的权力--那种直接返回到被铭写于身体上或被工具的接连运用所中介的能力上的权力--区分开来。民说的是'能力'。而这儿所分析的'权力'的特点正在于,它使个人(或群体)之间的关系起作用。因为它应很明确:如果我们说的是法律、机构或意识形态的权力,如果我们说的是权力的结构或机制,那么,我们说的只是:我们设想'某些人'将一种权力施加到了另外一些人头上。'权力'这一术语表明了'伙伴'之间的关系(这么说时,我所想到的不是一种系统,而只是将这一事例放在最大的一般性中,想到的是一组行动,它们相互诱引,相互反应)。

 我们也应该区分权力的各种关系和各种通过一种语言、符号系统或其它象征媒体来发送信息的各种交往联系。无疑,传播总是对于另一个人或其余的人所采取的行动。可是,各种重要因素的生产和流通领域很可能会把权力的效果当作目标或后果,前者并不简单地就是后者的一个方面。不论它们是否通过交往系统,这些权力关系是有其特殊性的。

 '权力关系'、'交往联系'、'客观能力'之间因此就不应混淆。这也不是说它由三个分立领域构成,也不是说从某个角度说有一个包含各种事物、各种被终极化的技术劳动和现实的转变的领域,也不是说有一个符号、传播、意义之相互性及其制造的领域。最后也不是说有一个各种压制手段的主导,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不平等和行动的领域(我想哈贝马斯区分主导、交往和终极化行动时,大概没有看到这三种不同领域,而只看到了三种'超越'因素)。这里实际上涉及三种类型的关系,它们总是相互联结,相互支持,互相成为对方的工具。客观能力的最基本形式上的实施隐含了交往的各种关系(它涉及最初的信息或分工的劳动);它也位于权力关系中(它涉及责任性任务,由传统或学艺而强加的姿态,由多少是责任性的再分工或细分构成)。交往关系意味着各种终极化的活动(这只是指各种重要的基本因素的'正确的'游戏),它们就因为改变了伙伴的信息场,就引发了权力的后果。至于各种权力关系本身,它们在极其重要的方面是越过符号的生产和交换地得到施行的,而且它们也几乎不再与各种终极化的活动不可分,它们必然会允许施行这一权力(作为训练技术,主导程序,获得服从的手段),或必然会努力将自己部署到权力关系中(也同样布置到分工和职务的等级中)。

 这种类型的关系之间的协调必然既不是一致的,也不是恒定的。在一个既定的社会里并不会有一种处于种种终极化的活动、交往系统和权力关系之间的一般的平衡类型。倒勿宁说,这些关系会以多样的形式,在多样的座落位置、多样的情形或境遇下,建立在一个特殊的模型上。但这其中也有'块段',其中,各种能力的适应,交往的资源和权力的关系,构成了各种被调控的组织化的关系。有时,比如说,表现为学术机构上:其空间上的格局、无微不至的调控,它管辖内部的生活,其中被组织化的各种不同活动,其中生活或相与的各色人物,对付每一个人都有一种功能、一个位置,一种被好好地定义过的视域。这一切构成了能力-交往-权力的一个'块段'。确保各种素质和各类行为的传授和习得的行动,是透过被调控的交往(上课、问与答、命令、启发、服从的编码符号,每一样事物的'价值'区分性标志和知识的标准)的整体,并透过权力的一整个系列(封闭、警戒、赔偿和惩罚、金字塔等级结构)来进行的。

 这些使权力在其中得以实施的块段,各种交往游戏和各种权力关系,是根据被反思的各种公式来相互适应的,构成了我们在这个字的更扩大一点的意义上的我们所说的那些'训诫'。对某些历史地自我形成的训诫的经验分析,也同样很有意思。首先,因为这些训诫根据人为地清晰和确定的图式,演示了那些能让一个通过另一个来表达客观的终极性以及演示交往和权力的系统是如何自我表达的。因为它们也演示了各种表达的不同模型(有时是突出权力和服从关系,比如在修道院和感化院里的训诫中,有时是突出被终极化的活动,如在车间或医院的训诫里,有时是突出交往关系,如在师徒间的训诫中,有时也突出这三种关系的饱和,比如也许在军事训诫中,在那里,许多符号累赘地标示出为了达到某些数量的技术效果而被收紧的和小心地算计过的权力关系)。

 理解十八世纪以来在欧洲各种社会的被训诫,这当然不是就认为构成社会的一部分的个人变得越来越服从了:也不是说它渐渐重新组合成堡垒,重新组合成学校或监狱;但人们努力在生产性活动、交往网络和权力关系游戏之间调整着,越来越控制--越来越理性和经济化。

 通过分析'如何'来探讨权力这一主题,这是在通过相关地设定一种根本的权力,来进行各种批评性的移置。这是将各种关系而不是一种权力当分析的对象了;那是与各种客观能力鲜明不同,也与交往关系不同的一些权力关系;最终,这是一些我们能在与这些能力和关系的牵连的多样性中加以把握的权力关系。


 2.2 是什么构成了权力关系的具体性?

 权力的运用并不简单地只是'伙伴'、个人或集体之间的一种关系;这是某些人的行动施于另外一些人之上的模式。这勿宁是说,并没有权力这种东西,或者说并没有一种总体地、大规模地或在广布、集中或被发布的状态下施加的权力:只有一种被'一些人'施加到'另一些人'头上去的权力;权力只存在于行动中,即使它要靠一些永久的结构来支撑各种分散的可能性场域。这也就是说,权力并不来自同意的秩序;它并不是本身就仰赖于一种自由,由权利转让而来,所有人的和被委托给某些个人的权力(这并不妨碍同意有可能成为权力关系得以存在和维持的条件);权力关系能成为更早的或永久的一种同意的后果;从其自己的本性来讲,它并不是共识的表现。

 这不就等于说应从从其原初形式的暴力、永久的秘密,它之前的依恃--出现于它之前的作为其真相的东西,那时,它被剥掉了面罩,表现出了它自己的样子--这一角度来研究权力关系的自身特性?事实上,定义一种权力关系的,并不是一种直接或当下就涉及其他的人的模态,而是那些涉及其行动本身的人。一种涉及行动的行动,一种涉及那些最终的或实际的、将来或当前的行动的行动。一种暴力行动涉及一个身体,涉及一些事情:它强制、它制约,它击碎、它破坏:它关闭所有可能性,它只允许被动性在它身边,不许再有任何其它的边极;如遇到一些抵制,它只会着手制服它。一种权力关系在报复时通过两种因素表达出来,一种权力关系要成为权力关系,这两种因素将不可或缺:'其他人'(被施加这种关系的人)应当一直被看作或被维护成行动的主体,在权力关系之前,整个可能的反应、回应、效果和创举都应当开放。

 权力关系的作用域并不明显地比同意的获得更排斥暴力的使用。权力的每一次运用无疑都不能从这一个或那一个出发,经常是每一次都从两者出发。可如果它们是其工具或后果,它们就并不构成其原则或特性。权力的运用会比我们所想象的还更多地去寻求接受。它能积聚死者,并躲在所有它能想象出来的威慑背后。它本身并不是一种有时能藏匿一下的暴力,或被默许的一再重复同意。它是一组对一些可能的行动所进行的行动的组合:它运行于可能性领域,行动着的主体的行动自我铭写于其中:它煽动,它推断、归纳,它打叉,它方便或作难,它扩大或限制,它造成更大或更小的概率;极端地说,它绝对地遏制或阻碍;而它总更多地是一种行动于一种或各种行动着的主体之上的方式;只要这些主体在行动,或他们有行动的可能,情况就是如此。一种各种行动之上的行动。

 带有暧昧的'行为'(conduite)也许是几个能允许我们更好地把握权力关系中的特殊性的几个术语之一。'行为'既领导别人(通过严格程度不等的强制),也是行动于一个开放程度不同的领域的方式。权力的运用在于'从行动出发来行动(conduire des conduites)',在于转变可能性。深层看,权力倒并不是两个对手之间的对抗秩序,或一个对另一个的介入,而是'辖治'的秩序。应该赋予这个词比在十六世纪更大的含义。它并不光指政治结构或国家的管理。它也指对个人或群体的行为的指导方式:对儿童、灵魂、共同体、家庭、疾病的辖治。它不光涵盖政治或经济的制度化和合法的压制形式,也指或多或少经过反思或算计,但诸途同归到对别的个人的行动可能性的歇制的行动模式。这一意义上的辖治是对他人的最终行动的场域的结构化。与权力的关系自身的模式并不在于从暴力或斗争的角度,也不在于从合同或自愿关联的角度(它们最多只能是作为工具),而在于从一独特行动的模式出发--既不通过战争,也不通过司法地--来努力发现谁是辖治的一方。

 当我们将权力的运用当作一种对他人的行动的行动的模式,当我们用'辖治'这一说法来描述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辖治'--在这个词的最宽的意义上--这其中包含了一个重要的因素:也就是自由的因素。权力是只被施加在'自由的主体'上的,而且就由于他们是自由的--这是指有这样一些单个的和集体的主体,他们面前有一片各种行为、各种反应和各色各样的行为的模式得以发生的可能性领域的个人的或集体的主体。在各种决定都已饱和的地方就不再有权力关系:奴役不是一种将人当奴隶(因而就变成一种遏制的身体关系)的权力关系,而恰恰在于它能自我移置,如追踪它,它就会逃避。因而决没有一种权力和自由的面对面对峙,在它们之间有一种排斥关系(尤其在权力自我实施时,自由消失时)。是一种远为复杂的游戏:其中,自由将更多地以权力的存在条件出现(有时是它的前提条件,因而要有自由来使权力得到实施,也需要其永久的支持,如果它完全避开施加到它头上的权力,它甚至会消失,它应该在纯粹和单纯的暴力强制中找到替代);而它也以这样的面目出现:只反对那种最终往往会完全决定它的权力的运用。

 权力关系和自由的不可制服因而是不可分割的。权力的中心问题并不是自愿服从(我们怎么会渴望自己成为奴隶?):在权力关系的核心是不断的'挑逗',是意愿的复活和自由的不及物。与其说是一种本质的'对抗',还不如说是折磨(agonisme)--一种既来自相互煽动,又来自相互斗争的关系;如其说是一个人顶抗另一个人的针锋相对的对立,还不如说是一种永久的挑衅。

 2.3 如何来分析权力关系?

 我们可以--我想说:在一些确立得很好的机构里来分析它是完全合法的;为了把握各种多样化的、集中的似乎是各种清楚的秩序和端口,直至其有效性的较高点,这些机构成了一种优先的观察点。初初看,正是在这儿我们能指望看到其基本机制的形式和逻辑的出现。而在封闭的机构空间里分析权力关系会面临许多的不方便。首先,各种通过一种机构而被实施的机制的一个重要部分必然会确保自我保存,这就带来了不能破解那些根本性的再生产功能的风险,尤其在'机构内'的权力关系中。第二,从机构出发来分析权力关系时,我们易于寻求其中的东西的解析和根源,总之就是想用权力去解析权力。最后:既然各种机构根本上是通过下面两个因素的作用来运行的:各种规则(不论是明确的还是暗含的)和一种装置,这就在同样的程度上易于在权力关系中给这一个而不是那一个一种夸大的特权,于是也易于看不到法则和强制的在其中的调控。

 这倒并不是要否认各种机构在权力关系的发展中的重要性。而是要建议:我们更应该从从权力关系出发来分析各种机构,而不是相反。而且对这些权力关系的根本的勘定点,即使已具体到身体里,并在机构里结晶,也要在这一分析里去寻找。

 权力的实施是一些人构造另一些人的可能的行动场域的方式,让我们再来说说这一定义。构成真正的权力关系的,是一种行动制约另一些行动的模式。这也就是说,各种权力关系深远地扎根于社会的关节点中。它并不在社会之上重新构成一层增补的结构,使我们也许能幻想一种彻底的擦除。生活在社会中,从各种方面看,就是依照一些人制约另一些人的行动的可能性来生活。一个'没有权力关系的社会'只不过是一种抽象。顺便说一下,这也使我们在政治上更有必要去分析它们在一个既定的社会中是什么,分析其历史的形成,分析是谁使它有效或脆弱,分析必须转变这一些、克除另一些行动的条件。不可能有没有权力关系的社会,这既不是说既定的权力关系就是必需的,也不是在任何意义上说权力在社会的核心构成一种无法周转的终极性。而是说,分析、精算、转让权力关系、各种权力关系之间的'折磨'和自由的不及物性,这可是一项不间断的政治任务,这也是隐含于所有社会存在中的一项政治任务。

 具体地说,对权力关系的分析要求我们建立一定数量的基点:

 1)允许对别人的行动作出行动的那一区分系统:地位和各种特权的司法或传统上的差异;财富和利益的占有中的经济差异;生产过程中的位置的差异;知识和各种素质的差异等等。所有的权力关系都实施着各种区分,这种区分对权力关系而言既是条件,又是后果。

 2)各种通过对别人的行动作出行动的人所追求的目标的类型:维护特权,积累利润,实施等级权威,一种功能或职业技巧的施行。

 3)各种工具模态:由权力是通过武器、通过话语效果,透过经济上的分极,通过多少是复杂的控制机制,通过警戒系统,用或不用档案,根据明确或不明确、永久的或可修改的规则,用或不用物质装置来决定。

 4)制度化的各种形式:可混合各种传统的装置、各种司法结构、惯例或模式的现象(就象我们在穿越家庭制度的各种权力关系中所看到的那样);它们也会对自身具有一种封闭的装置的吸引力(allure),具有其特定的位置,有自己的控制手段,有仔细指定的等级结构,和相对的功能自治(在学术机构或军事机构中也是如此);它们也能形成布满多重装置的相当复杂的系统,在国家这一情形中,它就具有构成一般的保护层,全方位控制的实效,调控的原则,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有在一个既定的社会团体内布置所有权力关系的功能。

 5)理性化程度:对一个可能性场域的行动的权力关系的作用区域在其作用的有效性这一功能和结果的可靠性方面,多少是被精算过的(在权力的实施中工具的多少是很大的精致化),或再三考虑过最终成本(涉及实施手段的经济'成本',或由所遭遇的抵抗所构成的'反应'成本)。权力的实施不是一个粗糙的事实,一个机构性的既定的事,也不是一个自我维持或自我毁灭的结构:它自我精致化、自我转变、习得那些多少是被调整过的程序。

 我们可以看到为什么对社会中的权力关系的分析不能流落为对一系列机构的研究,同样也不能流落成可被称作'政治的'东西的研究。权力关系是扎根于社会资源的组合中的。这并不是说有一种首要的和基本的权力原则主导着社会中最细微的因素。不过,由这一涵盖所有社会关系的对别的行动所采取的行动的可能性出发,个人之间的差距、目标、授予我们或别人的工具辅助、多少是分块的或全方位的机构化、多少是经过反思的组织的多重形式,它们定义了权力的各种不同形式。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辖治'形式和区域在一个社会中是多重的。一方面,它们自我强加、自我交织,自我限制、自我消除,在另一些情形下,它们自我强固。当代社会中的国家不光光只是实施权力的各种形式或各种区域中的一种--虽然是最重要的一种。而从某一方面说,所有其它种类的权力关系都参照着它,这是确定的事实。而这不是因为一切都从它那儿派生。而是因为它自我生产着一种权力关系的连续的国家化(当然,它并不采取与教育、司法、经济和家庭秩序相同的形式)。参照被这样限定过的'辖治'一词,我们能够说,权力关系是被越来越政府化(或辖治化governementalisé)的,也就是说在国家制度的形式或警示下精致化、理性化和中心化。

 2.4 权力关系和策略性联系

 策略这个词总在三个意义上被使用。首先是指为为达到一个目的而对使用的方法所作的选择;它涉及为达到一个目标而动用的理性。它是指为了在一个既定的游戏中,某一个伙伴执行照他认为应该对别人的行动采取的行动,和照他估计别人会认为他该采取的行动,总之就是指我们努力对他人取得制动权,我们所设计的一种行动的方式。最终也是指在为剥夺对手的还击方式,将其制服得放弃斗争的对抗中所使用的各种程序的组合。它因而涉及那些注定要夺得胜利的方式。这三种含义汇合到了许多对抗的情形--战争或游戏--中,那儿,目标对一个对手那么地重要,斗争对于他是不可能的。策略因而是由那些制胜的解决方案来定义的。不过我们必须记住,这里涉及很是特殊的一类情形;策略这个词必须与别的地方不同的意义上作出区分。

 在指涉一开始说到的那种意义时,我们可以将为了使其产生作用或维持一种权力装置(sispositif)而实施的各种手段的组合说成是'权力策略'。就象权力关系构成了对别人的可能是最终的、被设想的行动的行动模式,我们也可以这样来谈说那适合于权力关系的策略本身。我们因此能用'策略'这样的说法来破译在权力关系中所实现的那些机制。但最重要的,显然是权力关系和对抗策略之间的联系。因为,如果在权力关系的核心,作为其存在的永久条件,真有一种'不可屈服'和本质上是反叛的自由,那么,就不会有无抵抗的、无出路或漏洞、没有最终的逆转的权力关系。所有的权力关系因而都以或多或少是隐拟的方式意味着一种斗争策略,不会渐渐自我强加,失去其特殊性,最终自我混淆。它们一个对另一个构成一种永久限制,如果我们有可能倒过来看的话。当对抗性的反应所起的作用代替了那些稳定的机制--而正是靠了这些机制,一个人才能以足够恒定的方式和充分、可靠的行为,来对付别人的行动--一种对抗的联系才配得上其条件,配得上其最后的时刻(和两个对手中的一个的胜利)。对于一种对抗性联系而言,如不是一种至死的斗争,权力联系的凝固会形成一个吸引力的中心点--即既是其完成,也是其自身的悬置。反过来,对一种权力关系而言,斗争的策略也构成了一种对抗:那儿,一些行为被精心导入另一些行为,它们将不能转而去回应其自身的行为。没有压制点--而它们照定义看是躲开权力的--也就没有权力关系,为了使其屈服而进行的所有联系的强化和延伸,都只能导向权力运用的极端。它们有时将他者贬低为总体的无能的行动类型('战胜'对手替代了权力的实施),有时在被辖治的对手的返回和对立之转变中,遇到了障碍。总之,所有的对抗策略都极想成为权力之联系;所有的权力联系无论是沿着其自身的发展路线,还是直接与对抗性的抵抗交锋,都倾向于成为一种制胜的策略。

 事实上,在权力关系和斗争策略之间,还存在着相互吸引。说不清的束缚和永久的倒转。在每一刻里,权力的联系能成为,而且在某些点上已成为对手之间的对抗。在每一刻里,对峙之各种联系在一个社会中也使权力的各种机制实施出来。因而也就产生了不稳定性,它使同样的过程、同样的事件和同样的转变既在一种斗争历史的内部,也在权力的关系和装置中,能够自我破译。这并不是一些刚出现的同样重要的因素,也不是一些同样的束缚、也不是一些同样的可理解性类型,虽然它们参照的是同样的历史纤维,虽然这两种分析相互排斥。正是这两种解读的干预,才使通过各人类社会这一宏大的角度来展示历史的'主导'的各基本现象得以出现。主导,这是一种全方位的权力结构,我们有时可在社会的最牢固的结构内找到其含义和后果。而同时,这也是对手之间很长历史时期内的对抗中多少是被习得的和得到巩固的策略境况(situation strategique)。说得更明白些,主导这一事实只是通过对抗联系、通过对其后果(政治结构派生于一种入侵)而对权力机制的刻写。也许,对手间的一种斗争联系是各种权力关系伴随着它们所导致的冲突和分裂而发展出的后果。而构成对一个群体、一个种姓、一个阶级的主导,和构成它所遭遇的抵抗或反叛的,成为各社会历史中的一个中心现象的,是它们在一种全方位的和大规模的形式下所显示出的整个社会团体的梯级、权力关系对于各策略性联系的介入及其相互训练的结果。

 载Ditsetécrits, IV,Gallimard, 1994, pp222-43。

(本文转载自实践与文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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