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1)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2)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将其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要经的撤销只能在要约生效以后,合同成立之前进行。以下两种要约不可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弥可撤销的。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
16、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目的都是为了使要约失去法律上的效力,虽然二者都是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来进行,但它们却又存在着区别:1、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2、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者严格的限定。要约失效的原因:能够引起要约失效的主要原因有: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或撤回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的变更。5、要约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作为法人的要约人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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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与撤回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与撤回有什么区别?
所谓有要约的撤销是指, 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之后而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不同之处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 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而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会发生法律效力。在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 要约是不得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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