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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梅莲:对名人的“消费”不应该止于故居保护

 水浒学院 2015-12-11

2月8日,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与遗产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浙江宁波召开,在公布的第一批宁波市历史建筑名单中,屠呦呦故居成为入选的421处历史建筑之一。

10月5日,屠呦呦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一时间,这座旧宅门就从昔日的门庭冷落到今朝的游客攘攘。尽管有人说,这座老宅作为富有浙江特色的传统民居,本身就有着历史文化价值,把它列入历史建筑名单中无可厚非,不存在“傍名人”一说。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屠呦呦故居获此殊荣与“诺奖得主”的名人光环有着微妙的联系。

当然,为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地区的建设,利用名人故居的噱头来为城市旅游业增添一点诱惑,为城市形象加点分,也未尝不可。将名人故居列入历史建筑名单加以保护,更是百利而无一害。

田汉一家在北京细管胡同9号的三间北房里生活了15年,但由于缺乏相应的保护,现在已经沦为了大杂院;数学家陈景润的故居也由于修建火车站而被拆除.....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我们除了遗憾外,什么都无法挽回。但倘若将这些名人的故居纳入保护范围,一切就会有所不同。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相关部门的有效作为下,名人故居的保护将会得到更多的资金和行政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名人故居也更有可能保持原有风貌,这些承载着厚重历史和文化的建筑就不会如此轻易地消失在公众的视野中。但是,我们在故居中“消费”名人时,也不能忘记:名人故居的重点是人,而不仅仅是一座空房子!

政府费心费力保护和留存名人故居是为了什么?游人慕名而来的参观又是为哪般?从当前的现状来看,似乎保护者和参观者都已经在这个问题中迷失了。围绕诺贝尔奖另一得主莫言旧居的一系列闹剧,至今都让我们啼笑皆非。参观者扒光院子里的萝卜,只为沾喜气、求好运。他们仅仅是故居“消费”者的代表,而他们“消费”的仅仅是名人的荣誉与虚名。再看保护者,2014年有报道称,高密县围绕莫言旧居,计划投资16.7亿元打造莫言旧居乡村文化体验区,准备将莫言小说塑造的重要经典场景搬进现实。保护者掷巨资想要保护和修缮的也仅仅是能带来经济利益的建筑而已。而我们真正需要保护的到底是什么呢?

是名人?没错!但是不仅仅是名人们的身外之物和暂居之所,更重要的是名人的精神和他们身后厚重的文化气息。这些,才是名人故居存在的价值,才是一个城市、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该尽全力挽留的东西。我们对名人的“消费”不应该只停留在故居这样的器物层面,而应该更多地吸收和消化名人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去“消费”他们独具特色与价值的魂与魄。

希望所有有心保护名人故居的人不要因为走得太远而忘了为什么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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