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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纳》:我眼望天光,脚下是万丈虚无

 真友书屋 2015-12-13

“从长远看,各种东西,甚至让他领悟到这点的这份学问,都是徒劳和一场空,而且最终要消解成一片他们撼动不了的虚无。”


文 | 黄夏 编辑 | 程晓筠



约翰·威廉斯(John Edward Williams)的长篇小说《斯通纳》(Stoner)1965年出版时,除一些期刊给予好评外,并没有引起很大轰动。与《斯通纳》出版于同一年的后现代作家巴塞尔姆的《白雪公主后传》则成为话题之作。其时美国文坛渐兴文学实验、新感受力和新批评,如《斯通纳》这样看上去稍显传统的小说自然不怎么入人法眼。直至2013年再版,方始作为“最美的文学发现”获得如《纽约客》所声称的“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


这可能与新千年以来美国文学风向的转移不无关系。2010年乔纳森·弗兰岑荣登《时代》封面,折射出人们的文学口味已经疲于实验性、先锋性的审美观,而趋向刻画现实与人性的传统文学。在我看来,乔纳森的《自由》和威廉斯的《斯通纳》正好是那类深刻洞察人类生活本质的杰出作品。并且,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样的洞察可能还是异常通透因而也是异常残忍的。尤其是《斯通纳》,甚至拒绝如《自由》那样在结尾予人一份堪可忍受的承诺,它泯灭了主人公斯通纳所有的幻想和激情。


斯通纳原是农家子弟,上大学修农业乃是为了继承父母的农场,但一堂英语文学课让他聆听到莎士比亚三百年前的天音。他如获神启,放弃农业,转修语言、文学和哲学,毕业后留校任教,浸淫于文学的美感之中,并致力于将这种美感传达给学生,但这种教学法与当时教条式的主流教育观格格不入。另一方面,他的婚姻也开始崩溃,与学生的爱情又传为丑闻。他身陷家庭与事业结成的牢笼,最后在抑郁和癌症中死去。


《斯通纳》可能会让人想起如《围城》和《小世界》这样的“学院小说”,但两者之间风格差异很大。《围城》和《小世界》充满戏谑和嘲讽,聚焦人情中的“权术”与“治术”之争,作者的“入世”姿态颇深。而《斯通纳》则抽离“权术”与“治术”,让主人公的视角和感受始终浮于世界的表面,“出世”的意味简直浓得化不开。


究其原因,是因为威廉斯从来没有打算让他笔下的斯通纳真正“入世”。所谓“世”,就是我们每一个人都生存其间,也是斯通纳死到临头才终于明白,即使他飞得再高都必然要跌落其上的那个地方。威廉斯为斯通纳所安排的命运是这样的,他让他从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动物,一下子因天启而跃升到一个神界的所在,让他在寻找“自我”的过程中,逐渐将自身的痛苦超越和升华于那个充满各种纠葛和彷徨的“世”。威廉斯让斯通纳的人类躯体在重压之下重新变成动物,他看自己的命运就像在旁观他人的命运。


于是,我们就能明白,斯通纳为何会成为一个如此冷漠的人。在“出世”的一生中,他像陌生人一样关注或者说“闲看”自己生命中的重大时刻。给学生上第一堂课时,他“仿佛是站在自我之外,观察着一个陌生人在给一群并不情愿地聚集在一块儿的人发表讲话”。


切结婚蛋糕时,斯通纳“感觉他的手被操纵得上下摆动着;有一把刀子,他明白是要让他提着伊迪丝的手切蛋糕用的”无论岳父在金融危机中自杀身亡,抑或死亡的幽灵弥漫在一战和二战的校园,还是妻女双双濒于自闭疯狂的边缘,斯通纳皆灵魂出窍如观众那样要么没有实感,要么无可奈何,要么无动于衷。


斯通纳的一生就像做一场事关他人的绵长的梦,但梦总有醒来的时候。威廉斯仿佛采摘亲手浇灌的毒汁长成的果实那样,见证斯通纳醒来迎头撞向尘世的那一刻(它们也是全书最为惊心动魄的地方):结婚第七年,他发现自己对妻子只有“淡淡的同情、勉强的友情和熟悉的敬重感”;第十五年,他明白了别人一开始就知晓的真理:“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第二十年,他洞悉自己的人生不过是一串长长的无意义:“从长远看,各种东西,甚至让他领悟到这点的这份学问,都是徒劳和一场空,而且最终要消解成一片他们撼动不了的虚无”。临近生命终点,他觉得守寡的女儿借酒浇愁也挺不错,“至少,他很高兴女儿能够这样。他很欣慰,女儿还能喝酒”。此时,他已无任何武器对抗那压倒一切的虚无了。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斯通纳》并非一本“传统”小说。看自己的命运就像旁观他人的命运,这种写法其实来自布莱希特戏剧舞台上所使用的“间离”效果。不过,布莱希特式的“间离”意在通过拉开距离制造陌生感,在强烈的疏离和对照中,观众得以思考种种戏剧性反差。而《斯通纳》则通过“间离”使人物与环境隔绝起来,延宕对照和反差,并使之通过撞向尘世的一连串重击,如电光石火般照亮主人公的生活——灵魂也好,理想也罢,其所指引的天光不足以照亮我们脚下乌漆墨黑的深渊。得救之道大概没有,通往地狱的道路倒有千万条。


当然,我们也可以励志一点说,斯通纳尽管失败了,但他通过坚守那小小一片精神自留地,还是收获了爱与美,他的一生也并不全然一无所获。威廉斯在小说结尾不就向我们透露斯通纳身后留下一部书稿么?要我说,这个细节未必是这个意思。


这部书稿让我想起弗兰岑在《自由》中把“自由”喻为一种名叫麻的鸟:“它们在地面上谦卑而鬼祟,一如它们那泥泞的生存环境,但一旦飞上天空,却高贵而骄傲。”把人一生追求的东西压缩为一部无人要看的书稿,或者一种你得查字典才叫得出名来的鸟,这该有多温柔、多深沉,又是多么残忍和悲情啊。



《斯通纳》

[美]约翰·威廉斯著、杨向荣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6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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