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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人不知道谁是父亲!

 钟离绝遐之方可 2015-12-15

《楚辭·天問》:“簡狄在台,喾何宜?玄鳥致贻,女何喜?”

研究遠古史,如果有人要問大禹的父親是誰,答案當然是鲧。比大禹更早一些,如果有人要問商之先祖契的父親是誰,就有兩說了。其一曰帝喾;其二就是上面屈原在《楚辭·天問》裏所說的“玄鳥致贻”——是契的母親简狄吃了玄鳥(據說是燕子)掉下的卵因此懷了孕産下了商的先祖契。這個例子說明在遠古的帝喾時代,男人並不知道被他占有的女人所生的孩子是誰的種。

一個男人——如帝喾——已經占有了四個女人(一說兩個)的時代,說明已經進入了父系社會的時代。但是這個男人卻不知道自己占有的女人們生的孩子是誰的種,奇怪嗎?奇怪,但是確實存在這樣的遠古曆史的傳說。以致到了戰國末期的楚國人屈原還在追問這個事情:

    屈原問道:簡狄和帝喾在高台上,喾幹了些什麽事情?燕子飛來贈送燕卵,簡狄爲何興奮地搶來就吃下去了?屈原的潛台詞是:簡狄和帝喾在高台上,兩人當然要行男女之事,爲什麽簡狄卻種下了玄鳥的種(卵)? 

 

屈原有這樣一問應該是自然的。連我們今天看到這個傳說的記載時也不禁費解。但是要想屈原能解開這個謎實在是苛求于古人了?不過商朝的君臣百姓自己是堅信不疑的,不僅有傳說,而且有史詩。著名的《詩經·商頌·玄鳥》就是商人自己代代相傳的史詩。

如果人類是猿猴進化而來的,那麼在他們從猴子的思維進化到人類思維的過程中一定會遇到這個問題:孩子是某一個時刻在女性肚子里自己突然產生的。如果有外界因素的話,那就一定是某種神的魔力感應(附體)了這個女人。這個問題的答案實際上是一個生理學的問題,但是秦漢時期的很多文人對解開這個屈原提出的疑問很有興趣。

《楚辭·天問》王逸注:“簡狄,帝嚳之妃。玄鳥,燕也。簡狄侍帝嚳于臺上,有飛燕遺其卵,喜而吞之,因生契。”

《詩經·商頌·玄鳥》“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宅殷土茫茫。”毛傳:“玄鳥,乙也。春分,玄鳥降殷之先祖。有娀氏女簡狄,配高辛氏帝,帝率與之祈于高禖而生契,故本其為天所命,以玄鳥至而生焉。”這是父權社會的後代“為賢者諱”,說簡狄生契的時候恰好燕子飛過,產下燕卵。至於商契當然是帝嚳的種子。但是這個完美的解釋並不能解釋商代的“祈高禖”的禮制。商周兩代每年春分,也就是燕子來時,商王和周王們都要率領後宮嬪妃帶上太牢和弓矢祭祀,向燕子求子嗣。

《禮記·月令》“仲春之月,……玄鳥至。至元日以大牢祠于高禖,天子親往,後妃帥九嫔禦,乃禮天子所禦,帶以弓韣,授以弓矢于高禖之前。”

所以簡狄生契之時燕子並不是碰巧飛過,碰巧產卵,碰巧帝嚳高興而沒有追究,結果產下了商契這個“燕子的後代”。如果是一個巧合,屈原又何必費心一問?

回答屈原這個“天問”的答案在於那個遠古的時代,那個“簡狄生契”的時代。那是一個男人靠著自己的武力、威信和權謀佔據了統治地位的父系社會的萌生時代。通過搶婚他們佔有了從母系氏族部落搶來的女人。但是他們卻不知道這些女人生下的孩子是誰的?如果說這些女人生下的第一個孩子他不知道是誰的,這倒也情有可原。因為那些女人們被搶來時肚子里就可能懷著孩子。但是,此後這些女人產下的孩子他們都不知道誰是自己的父親。家中的那個男人——例如帝嚳,例如鯀甚至大禹——只不過是自己“名義上的父親”。所以夏商周秦的遠祖都是沒有生身父親的。

這是爲什麽?!!!春秋《公羊傳》裏歸納了這類現象並總結道:“聖人皆無父,感天而生”。通過我的進一步的研究發現,這樣的所謂“感天而生”的神話在我們的先秦典籍中確實比比皆是。

①“炎帝神農氏,姜姓,母曰女登,有蟜氏之女,爲少典妃,感神而生炎帝。”                                           《補史記三皇本紀》

②“太暤包犧氏,風姓,代燧人氏繼天而王。母曰華胥,履大人迹于雷澤,而生庖犧于成紀。蛇身人首,有聖德。"                 唐司馬貞《補史記三皇本紀》

③“太昊帝庖犧氏,風姓也,燧人之世有巨人迹出于雷澤,華胥以足履之,有娠,生伏羲于成紀。”                                    晉皇甫谧《帝王世紀》

④“迹出雷澤,華胥履之,生伏羲”          《太平禦覽》卷78引《詩含神霧》

⑤“妃常夢吞日,則生一子,凡經八夢,則生八子,世謂爲八神”   《拾遺記》

⑥“女修織,玄鳥隕卵,女修吞之,生子大業。”     《史記·秦本紀》

⑦“母曰附寶,之祁野,見大電繞北鬥樞星,感而懷孕,二十四月而生黃帝于壽丘” (注:黃帝的母親在天神感應兩年以後才生下了黃帝.       唐司馬貞《補史記五帝本紀》

⑧在山海經海內經同樣記載了“炎帝之孫伯陵,伯陵同吳權之妻阿女緣婦,緣婦孕三年,是生鼓、延、殳。”這裏鼓、延、殳應該是緣婦懷孕三年所得的三胞胎(也有研究者認爲是鼓延和殳雙胞胎的)。而不是三年中生了弟兄三人。

⑨《搜神記卷十四》“盤瓠將女上南山……王悲思之,遣往覓視,天辄風雨,嶺震,雲晦,往者莫至。蓋經三年,産六男六女。盤瓠死,後自相配偶,因爲夫婦。”既然“往者莫至”這十二個孩子是從哪裏來的?當然還是天神感應所得。

作爲這樣的傳說最爲極端的兩個例子是:

東晉王嘉《拾遺記》說:“春皇者,庖犧之別號。所都之國有華胥之州,神母遊其上,有青虹繞神母,久而方滅,即覺有娠,曆十二年而生庖犧。”

《山海經·海內經》 “炎帝之妻,赤水之子聽訞生炎居……後土生噎鳴,噎鳴生歲十有二”袁珂說“這句話文意較難索解”其實它的文意就是“後土的妻子在兩人生活在一起十二年後生下了兒子噎鳴”。

  

 

上述傳說和文獻記載有一個共性的特點就是:遠古女人的懷孕週期都不是“懷胎十月”,而是各有各的週期,從感到懷孕立即產子到懷孕十幾年之久。

原因就在於一直到父系社會產生初期,人們都不知道男女交媾是生兒育女的必然結果。男女有交媾,但是不是馬上就懷孕生子;男女有交媾,有些是無效的不會導致懷孕;男女有交媾即使有效,也要到幾個月之後女子才能感到自己的懷孕。但是爲什麽會“突然地懷孕”呢?從原始動物進化來的遠古人類根本就不懂其中的原理。所以孩子就出生了,男人們當然覺得與自己無關,孩子只能歸母親撫養,這就是人類爲什麽首先經歷的社會形態必然是母系社會的根本的生理學的原因。任何原始人群都必定首先經過母系社會的社會形態。

原始母系社會的男人們的角色就像蜂群中的工蜂,他們的任務就是打柴、打獵和打架。

男人們依靠自己的武力搶來了心儀的女人,佔有了這些女人。這並不是父系社會建立的標誌,因為他們雖然佔有了女人,卻無法佔有這些女人生下的孩子們。他們依然無法證明這些女人生出的孩子就是自己的孩子。所以他們只是“名義上的父親”。

搶婚只是一種力量的顯示和對異性的佔有的慾望和需要;交媾只是一種生理本能的衝動和發洩。在此前的母系社會里的男人們應該都具有。他們並不是形成父系社會的必要條件。因為他們即使佔有了女人也無法從血緣和倫理上證明他們可以繼續佔有這些女人們生育的孩子。當這一對孤男寡女百年之後,是那些女人們的後代們在繼續統治這個社會和各個氏族。搶婚習俗只能是一個社會里“因人而異”的現象,不是一種共性和必然。

父系社會必須經歷一個很長的歷史時期才會真正成熟,而這種成熟的父系社會的標誌就是父親從血緣上和倫理上證明並且完成了對孩子的真正佔有,他們證明了這些孩子就是自己血脈的延續。是自己這棵藤蔓上結出的果實。也就是自己的“私有制的天然繼承人”。人類的生理學告訴我們,這個過程是這樣完成的: 

 

一,男人通過搶婚完成了對女人的私人佔有——即這個女人是“我的”女人。不是“他的”或“他們的”女人。她只能和我生活在一起。

二,一夫一妻制或一夫多妻制的形成。只能是“一個丈夫”即一個男人。

三,在夫妻“封閉的”的共同生活中兩人經過交媾懷孕有了孩子。但是,他們倆還必須在交媾和懷孕生育兩個孤立的生理現象之間建立一種思維上因果的和必然的聯繫。

四,在不斷地生育孩子的較長的歷史過程中人類終於發現男女交媾之後停經、乳房變化、鼓腹等一系列的懷孕癥狀的統計規律。

五,發現十月懷胎的週期性和規律性。殷商甲骨文中已經有相關的記載,但是完整的“十月懷胎”的文獻記錄是西周才有。

六,確定和自己一起生活的女人在封閉的生活圈里經過交媾和“十月懷胎”生出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

七,最終完成了對孩子的私人佔有。使父系社會能夠延續下去。

當父系社會的男人們不僅佔有生產資料同時佔有生活資料,不僅佔有了女人而且佔有了她們和自己共同生育的孩子的這一時刻,父系社會的男性權力才有了保障,這個社會因為完成了對男性後代的佔有才能夠“可持續的發展”。父系社會終於成熟了,人類跨進了一個新的社會形態——父系社會。而此前直到母系社會的一段很長的歷史時期只能被稱作由母系社會到父系社會的過渡時期。同時我們看到中國歷史上的“男尊女卑”的觀念的形成是一個客觀的過程,而不是男人們的刻意創造。

屈原的這一問應該是“千古一問”,而我今天的這一回答也是一個“千古結論”。

 

參見:《商朝先民就已经了解“怀胎十月”》

    :《远古史研究的盲点之二————感天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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