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务信息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务信息,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荆州市政务信息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上报区政府并在政府信息网上予以发布。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地方性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负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3)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区直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4)负责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酒类流通执法;负责保健食品零售申请审查告知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零售经营许可的初审工作。 (5)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6)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7)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的监测工作。 (8)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9)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11)指导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检验检测工作,制定全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配全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经费,对检验检测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2)受理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事宜。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依规公开:依照《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需要公开的内容。 3、《荆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公开项目和内容。 (二)公开形式。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 1、网络公开:区政府信息网公开(http://www.); 2、局内专栏公开:通过荆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示栏公开; (三)公开时限。一般信息生成后一周内予以公开。重要信息及时公开,公开信息保留时间为三个月。超过保留时效可依申请进行查询。 二、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如有符合《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但因某种原因未能公开的,可依据公民、法人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荆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荆州区荆中路80号区政府大院内。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0716-8468471,传真:0716-8468471;邮政编码:434020 (三)公开程序。申请公开的单位和个人可采取信函、电报、传真和当面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 ↓ 2、填写表格; ↓ 3、确定申请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 4、申请受理; ↓ 5、登记; ↓ 6、审查; ↓ 7、答复申请人。 三、申诉监督 投诉电话:0716-8468471; 办公地址:荆州区荆中路80号;邮政编码:434020 本单位接受人大、行政、司法、舆论、群众的监督。 荆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 一、机构职能类 1.1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丁昌林:负责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书记、副局长尚元华: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和案件管理工作 党组成员、副书记、副局长刘拥军: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方面的监管、整治、抽检、应急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匡红:负责人事财务、工青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药品信息网络建设、创卫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明: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监管、整治、抽检、应急工作 党组成员、区食安办专职副主任李杰:负责宣传、政策法规、计划生育、信访维稳、社会治安工作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宇明:负责化妆品、保健品、农副产品方面的监管、整治、抽检工作 1.2内设机构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文稿的起草、政务公开、来信来访、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文明创建、计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监管重大科技和信息化项目,承担全区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局网站、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管理。 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直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参与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研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食品药品执法案件办理的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审批、备案工作。 (三)食品监管科。 拟订全区食品(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食品(餐饮服务)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食品溯源体系运行管理。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餐饮服务)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食品(餐饮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药品监管科。 拟订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和药物滥用的监测及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五)人事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及派出机构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拟订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派出机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系统项目资金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 (六)市场稽查科。 负责全区食品药品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重点企业、高风险品种的突击性检查。承担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受理群众对食品药品举报投诉。承担涉及本部门的公众诉求回复办理工作。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1.3派出机构 设置荆州市荆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弥市镇监管所、荆州市荆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埠镇监管所、荆州市荆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八岭山镇监管所、荆州市荆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马山镇监管所、荆州市荆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川店镇监管所、荆州市荆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郢城镇监管所、荆州市荆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城街道办事处监管所、荆州市荆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城街道办事处监管所、荆州市荆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南街道办事处监管所、荆州市荆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菱角湖管理区监管所、荆州市荆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太湖港管理区监管所,负责所辖区域内食品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类 2.1国家政策文件 2.2行政法规 2.3地方性法规 2.4规章制度 2.5食药监局下达有关文件 三、规划计划类 3.1发展规划和计划 3.2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 3.3统计数据和分析 四、业务工作类 3.1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五、其他 5.1部门工作动态(相关科室) 5.2财务经费使用(计财科) 5.3单位建设(办公室) 5.5问题解答(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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