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中国共产党平坝县白云镇花柱村村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中国共产党平坝县白云镇花柱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本次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村党组织委员会负责。 二、经镇党委同意,本次党员大会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3人。 三、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四、在党员推荐和村民代表推荐的基础上,由村党组织委员会向镇党委提出初步人选名单,经镇党委组织考察,确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3名,差额1名。 六、出席会议的村民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就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不划任何符号;不赞成的,就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个“×”;弃权的,在候选人上方的空格内划个“○”。如另选他人,就在选票上候选人名单后边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的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未出席会议的村民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书写选票用铅笔或圆珠笔,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无法辨认的不计票。书写选票困难的,本人可委托秘密写票处工作人员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为填写,本人亲自投票。 七、大会选举时,到会有选举权的村民代表人数超过(或等于)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票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余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应重新进行选票。 八、选举设秘密写票处,秘密写票处有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和引导投票。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按大会安排的次序,到秘密写票处领取选票,然后进入写票处写票,写票后将选票投到制定票箱。 九、实行差额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村民代表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应对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举行第二辞选举,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人的三分之一。 十、大会选举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村党组织委员会在非候选人中提名,并经大会通过。监票人在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村党组织委员会指定计票人员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计票人员在监票人监督下负责发票、监票、计票等具体工作。 十一、会场设一个投票箱。投票时,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先投票,接着大会主持人、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投票,然后其他村民代表按制定的路线依次投票。 十二、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向大会报告候选人得票数。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中国共产党平坝县白云镇花柱村党员村民代表通过后,立即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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