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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提拔,不是“出格”提拔

 GXF360 2015-12-15

  近日,神木县政务网“领导之窗”栏目中,副县长刘亚萍个人简历公布过于简单,引来网友的质疑。针对网友对刘亚萍28岁被提拔为副县长的质疑,榆林市委组织部进行说明称:2007年8月,榆林市县(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刘亚萍被破格提名为子洲县副县长人选,2011年9月至今担任神木县副县长。

  《公务员法》规定:“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指出,“对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的限制破格提拔。”

  刘亚萍从主任科员到副处级干部,只用了一年时间。而到县任副县长,根本不存在特殊的需要问题,那刘亚萍破格提拔的理由只能是特别优秀。刘亚萍特别优秀在哪里?这是神木县眼下必须要给公众的答复。

  “破格提拔”秉承的是“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方针,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使那些有干劲、有能力的年轻人有一个快速成长的通道。然而,“破格”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出格”,更不意味着可以打着“破格”的旗号,违背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搞暗箱操作。如果外界几乎看不到破格提拔者有什么过人之处,随意破格、出格,就会出问题、犯错误,这样的破格提拔就难免屡遭公众围观。

  相反,“破格”之“格”,更需合“格”。标准上从严掌握,不能“降格”;职位上从严划界,不能“出格”;程序上从严把关,不能“越格”。给破格提拔戴上一个“箍”,不是要束缚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的手脚,而是要保证破格提拔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更加规范,发挥更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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