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出《左传宣公四年》: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
春秋时期,有一天公子子公和公子子家,一起进宫去拜见郑灵公,快要进宫门时,子公突然站住抬起右手,笑眯眯地让子家看。子家不解地看着子公的手,只见他的食指一动一动的,子家说:“这谁不会啊?”于是也伸出自己的右手,让自己的食指也一动一动的,子公看了大笑,说:“你以为是我让食指抖动的吗?你仔细看看,是他自己在动啊。”子家认真的看了看,然后又动了动自己的食指,发现和子公的果然不一样,就问是何缘故,子公说:“每当有新奇的美味等待我去尝的时候,我的手指就会情不自禁地动。我想今天大王一定会有美味赏赐给我们的。”两人说说笑笑进了宫门,这时正好遇见郑灵公,于是把刚才的原委说了一遍。郑灵公觉得他们二人非常没有规矩,便没有说话。正巧那天御厨在为大家做一条很大的甲鱼,当大夫们都到齐了的时候,郑灵公让御厨将甲鱼拿来给大家分吃,然而当每个人都大快朵颐的时候,子公却傻傻地呆坐在那里,原来他的碗里并没有甲鱼,这当然是郑灵公吩咐的,子公也不敢说什么,他看见别人吃得很香,没有一个人注意他,他就忍不住走到大鼎前,伸出指头往里蘸了一下,尝了尝味道,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此后便有了“染指”一词,指分取不应该得到的利益,也指插手某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