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账务处理问题

 JWMBABY 2015-12-17



提问:

  问题一:是否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就可以将大修理价值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问题二:改造费用该如何处理?是进长期待摊还是进费用?有改造金额与延长使用年限要求吗?


  问题三:其他的支出就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专家回复:


  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对你单位的上述固定资产,不能再继续提取折旧,所发生的改造、修理费属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可在不短于剩余使用年限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2.对于计入改造费用的项目,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建筑安装费用等,均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中。对于改造金额及延长使用的年限,税法无明确规定,应以企业实际预算为主,税法注重的是真实性和合理性。


  3.一般日常的小的维修费用,按照会计和税法规定,都是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的。


  专家分析:


  《实施条例》


  第五十八条规定,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实施条例》六十九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以上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