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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两个责任”破除“不严不实”20150727

 yxzxyz15 2015-12-19
   “不严不实”的种种表现将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群众利益和事业发展,若政风不清、官风不正,空气中就会散布“政治雾霾”,党员干部若将其呼吸后,心思就难用在工作上。最终会危及党的事业,后果极其可怕。要破除“不严不实”问题,各级党组织就得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从严教育管理干部,从严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从严扎紧制度笼子,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好“三个作用”,解决好“怎么抓”的问题。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作用。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二是在分管范围内要发挥主要责任人作用。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也是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三是班子成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带头廉洁自律。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中破除“不严不实”问题滋生的载体和对象。

  认真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意味着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进一步清理压缩参加的议事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职能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来。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纪委的监督下堵住可能出现“不严不实”问题的缺口。

  “两个责任”协调促进“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互相削弱,而必须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党委把党的建设抓好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在手上,纪委的工作才好开展,纪委的监督责任才能落实。而纪委是党内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履行好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同时落实,才能在管理、带头和监督中让“不严不实”作风露头就打,铲除其不良问题的生存土壤。

  “不严不实”问题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用人上的“关系病”,廉洁自律上的“腐化病”,“四风”问题上的“易发病”等,都是背离“三严三实”要求的病症。在不严不实问题面前一定要引起高度警醒和深度反思,要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切实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使领导干部受到警醒、警示、警戒,在各方面都严起来、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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