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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彩云:初中文言文中主谓之间“之”字用法解析

 昵称29660204 2015-12-20

 

在初中语文教材里出现的虚词中,“之”字是一个重要的虚词,出现的频率最高,用法也非常广泛和复杂。特别是“之”字放在主谓之间时,中学教材中多数未作注释,少数教辅书上则简单地解释为“结构助词,取消句子独立性”。对于“之”字的这种用法,大多数的师生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对其感到疑惑不解,不能完全理解其意义和用法,给教与学带来了诸多不便。

那么何谓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呢?我们知道,在现代汉语中主语和谓语组合成的主谓短语可以直接充当单句的句子成分或复句的分句。但是,在古代汉语中,主语和谓语组合起来,往往独立成句。如果主语和谓语组合起来“包含在别的句子里面时,暂时失去这个(独立成句)资格”,充当单句的句子成分或复句的分句,“加一个‘之’字就是在形式上确定它的地位”。这中间添加的“之”字的作用就是“化句子形式为主谓短语”(吕叔湘语),取消它独立成句的资格,学界称为“取消句子独立性”。这种短语的格式一般为:主语+之+谓语,即名(代)+之+动(形)。“之”字只起语法作用,无实在意义,因而翻译时也不必译出来。

下面我将结合例句对这种主谓之间加“之”字的短语的语法功能进行详细的解析,希望能帮助大家理解其意义和用法。

一、主谓之间加“之”字的短语能够充当单句中的主语、宾语、状语

1.充当主语。例如:

(1)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韩非子《扁鹊见蔡桓公》)

——医生喜欢医治没有病(的人),把(治好的病)作为(自己的)功劳!

在“医之好治不病”中,“医”是主语,“好治”是谓语,“不病”是宾语。这是个完整的单句。由于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了助词“之”,就使这一单句词组化为主谓短语,作“以(之)为功”的主语。

(2)甚矣,汝之不惠。(列子《愚公移山》)

——你太不聪明了。

这是一个主谓倒装句,“甚矣”是全句的谓语,放在开头,是为了强调谓语,正常语序应为“汝之不惠甚矣”。而“汝不惠”是个句子,“汝”是主语,“惠”是谓语,是可以独立成句的;“之”放在主谓之间,就取消了其独立性而词组化,使其成为全句的一个成分,即倒装在谓语后面的主语。

(3)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战国策·邹忌讽齐王纳谏》)

——我的妻子认为我美,是(因为)偏爱我。

这句中的“吾妻之美我者”,独立地看是个具有主语(吾妻)和谓语(美我)的完整单句。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加助词“之”,就取消了“吾妻美我”这一单句独立成句的资格,化句子为,作“……者……也”结构的判断句的主语。

(4)孤之有孔明,犹鱼之与水也。(《三国志·隆中对》

——我有了孔明,就像鱼得到水一样。

这是一个主语和宾语都由加“之”字的主谓短语构成的句子。在“孤之有孔明”中,“孤”是主语,“有”是谓语,“孔明”是宾语。这是个完整的单句。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加助词“之”,就使这个单句词组化为主谓短语,成为全句的主语。后面的“鱼之与水也”结构与“孤之有孔明”完全相同,充当全句的宾语。“犹”是全句的谓语。

类似的句子在初中语文教材中还有: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战国策·邹忌讽齐王纳谏》)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曹操《观沧海》);此之谓失其本心也(孟子《鱼我所欲也》);浙江之潮,天下之伟观也(周密《观潮》);等等。

2.充当宾语。例如:

(5)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刘禹锡《爱莲说》)

——我唯独喜爱莲花从淤泥中生长出而不受到沾染。

这句中的“莲出淤泥而不染”是可以单独成句的,“莲”是主语,“出淤泥而不染”是谓语。但“之”放在主谓之间,取消了它独立成句的资格,使它词组化为主谓短语,成为全句的一个成分,即动词“独爱”的宾语。

(6)今我睹子之难穷也。(庄子《秋水》)

——如今我亲眼看到了你是浩淼博大、无边无际的。

这句中的“子难穷也”是可以单独成句的,“子”是主语,“难穷也”是谓语。但“之”放在主谓之间,取消了它独立成句的资格,使它词组化为主谓短语,成为全句的一个成分,即动词“睹”的宾语。

(7)人病见鬼,犹伯乐之见马,庖丁之见牛也。(王充《订鬼》)

——人病了看见鬼,如同伯乐看见马,庖丁看见牛一样。

这句中的“伯乐见马”“庖丁见牛”是两个具有主语(伯乐和庖丁)、谓语(见)、宾语(马和牛)的完整单句。助词“之”放在这两句的主语和谓语之间,使之词组化,成为全句的双宾语。

(8)“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

——没想到对音乐的欣赏竟能达到如此高的境界。

这是个省略句,省略了主语“吾”,“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是句子的谓语。在“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中,“不图”是谓语中心语,“为乐之至于斯也”是宾语。而“为乐之至于斯也”是一个主谓短语,主语是“为乐”,即欣赏音乐(述宾短语作主语);“至于斯也”是谓语;它是能够单独成句的。由于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了“之”字,就是取消了它独立成句的资格,使它成了整个句子的宾语。

类似的句子在初中语文教材中还有:徐公不若君之美也 (《战国策·邹忌讽齐王纳谏》) ;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刘禹锡《陋室铭》);臣以王吏之攻宋也(墨子《公输》);岂若吾乡邻之旦旦有是哉(柳宗元《捕蛇者说》);等等。

3.充当状语,表示时间的背景。它除了有语法作用外,一般可对译为“——的时候”,并且有时大句子的主语与作状语的主谓短语中的主语往往结合为一个。例如:

(9)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记·大道之行也》

——在大道施行的时候,天下是人们所共有的。

这句中的助词“之”放在主语(大道)和谓语(行)之间,取消了“大道行也”的独立性,使其成为主谓短语,充当全句表时间背景的状语。

(10)当余之从师也,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穷冬烈风,大雪深数尺,足肤皲裂而不知。(宋濂《送东阳马生序》)

——当我外出求师的时候,背着书箱,拖着鞋子,走在深山和大的峡谷中,隆冬刮着猛烈的寒风,雪有好几尺深,脚上的皮肤冻裂了却不知道。

这句中助词“之”放在主谓间,取消了“当余从师也”的独立性,使其成为句中的一个成分,在句中充当表时间背景的状语。这句中的“余”既是全句的主语,也是作状语的主谓短语中的主语。

(11)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柳宗元《捕蛇者说》)

——凶悍的官吏来到我们村子的时候,到处吵闹,到处冲撞。

这句中的助词“之”用在句子“悍吏来吾乡” 之中取消其独立性,使之成为主谓短语“悍吏之来吾乡”。“悍吏之来吾乡”在句中作表示时间背景的状语。这句中“悍吏”是主谓短语和全句的主语。

类似的句子在初中语文教材中还有: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岳阳楼记》)。

二、主谓之间加“之”字的短语能够充当复句中的分句

一般来说它是放在偏正复句的偏句的主语和谓语之间,以密切偏句和正句的关系,从而突出正句,表示语意未完,必有下文,下面要表达的才是全句的中心意思。这时,分句与分句之间可以有各种关系。

(12)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列子《愚公移山》)

——即使我死了,还有我儿子在。

这是一个表假设关系复句。前一句中的“我死”独立地看是一个句子,在其主谓之间加一“之”字,便使它充当了假设关系复句的前一个分句,表明语意未完,下面要表达的才是全句的中心意思。

(13)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辩牛马。(庄子《秋水》)

——河面宽阔,两岸和水中沙洲之间连牛马都不能分辨。

这是一个表因果关系的复句。前一分句中的“径流大”是一个完整的单句,在其主谓之间加一“之”字,就取消了其独立成句的资格,成为这个因果复句的前一分句,表明语意未完,有待下文形成整体意思。

 

【参考文献】 :

[1]吕叔湘.文言虚词[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59年4月新1版

[2]康瑞琮.古代汉语语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版

[2]刘庆俄.古汉语速成读本[M].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3月第1版

 

 

作者:卿彩云

学校:晋江市季延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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