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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揭露肥料行业黑幕!为了农户,转起!

 健壮硕大 2015-12-20

注:本文主要内容来源于河南日报农村版、山西新闻网、烟台晚报、农财网农化宝典、农业助手平台及互联网。


【导读】肥料是农业生产中必须的生产资料,对肥料的生产和销售都有严格的法规,国家有关部门早在2001年就发布了GB18382-200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的国家标准。但当前市场上销售的肥料品种繁多,许多厂商为了牟利,往往在标识上做手脚,用各式各样图案的肥料包装遮盖了规定的标识,夸大的肥料效果存在严重的误导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所以通过正确认识肥料标识,才能在购买肥料过程中避免受到误导。


生产厂家说:彩色包装的化肥比单色包装的好卖;在包装上印上老玉米的化肥比只印字的好卖;如果再印上明星照片就更好卖了;

农资经销商说:化肥包装越花哨,肥料名称越新奇,越显得产品富含高科技,越能卖出好价钱;

我们的农民说:也许洋气的化肥更可靠,功能多的肥料更好用。


然并卵,内在质量不好,一切都是枉然!


一起来看看骗子的招数:


骗术一:炒作新概念

农民发自内心地愿意使用更先进的肥料产品,于是就有厂家利用他们的这种心理炒作概念。如在肥料包装袋上标明进口纳米磁性剂、激活素、光能素等专业名词,令消费者眼花缭乱。还有不法企业两个年度生产同一个产品,却不停地变换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以便躲避消费者的质疑,也让执法者找不到责任人。


骗术二:任意夸大产品作用

由于国家在专用肥以及功能型肥料上既没有设立专门的标准,也没有严格的规定来进行管理,一些不法厂家就抓住这一漏洞在包装袋上面冠以欺骗性的名称,如“全元素”、“多功能”、“全营养”等,一种肥料成了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还有大量的各类专用肥料,实际配方并没有做过多调整,但因为在包装上打上“香蕉专用“、“苹果专用”等字样,价格就要翻几番。而农民往往会被包装上的夸大其词所迷惑。


骗术三:打出“权威机构”认证的幌子

有些厂家利用消费者相信政府、崇信权威机构的心理,或是无中生有地编造权威机构,或是在权威机构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我认定”。

如在一些劣质产品的包装上公然虚假标注“国家**部推荐产品”、“某某质检所认可产品”、“国家**部肥料质检中心推荐产品”等。更有甚者,有些小企业因为和当地农业部门合作定点生产配方肥,于是在配方肥包装上,不仅不按照要求标识,甚至有些产品连成分都不标明,只在包装袋上标注“**机构推荐使用”。

还有一些企业在中央电视台投放过广告,就在包装上印上“央视上榜品牌”,但这种所谓的“央视上榜品牌”称号或证书,并不能证明产品质量更可靠。


骗术四:臆造化肥商品名称,混淆概念

三元复合肥和二元复合肥在实质上有很大差异,一些厂家却用二元肥冒充三元肥。如有些二元复混肥在包装上标明“氮:15,磷:15,铜锌铁锰等:15,或N-PK-Cl:15-15-15”,给农户有三元肥的感觉,还有企业打出磷酸三铵、三铵等产品名称,其实就是三元复合肥,磷酸三铵就是彻头彻尾的骗术。


骗术五:刻意夸大总养分含量

有的厂家在复混肥或尿素商品包装上,将中量元素钙、镁、硫或有机质等成分均违规地加入到肥料总养分含量计量中。复混肥料国标早已明确规定,总养分是指总N、有效P2O5和K2O三种大量元素含量之和,而有些企业以中微量元素、有机钾、腐殖酸、氨基酸等成分含量与氮磷钾三要素合并计算在一起,并用“总含量”这个自标的新名词将产品含量虚假地标高,让消费者误以为此类产品养分总含量高于其他产品,从而上当受骗。


骗术六:“洋字码”忽悠农民

不少农民认为进口肥料质量更好,于是一些厂家就将产品包装打上“洋名”冒充进口产品。包括:模仿进口化肥商标或取相似名称;盗用国外生产商名义或标注“进口许可证“等;采用先注册或虚拟境外空壳公司,然后以空壳公司名义委托企业生产;假标国外技术产品、谎称进口原材料;假冒名牌等现象。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模仿进口化肥商标或取相似名称,冒充进口产品。如模仿美国嘉吉、德国狮马等产品商标名称或图案,叫西腊、西德、嘉吉吉、嘉喆等。

2、盗用国外生产商名义或标注“进口许可证”、“执行中国国标”或由“**国**公司授权生产”等。采用先注册或虚拟出一个境外空壳公司,然后以空壳公司的名义委托自己的企业进行生产,如此一来化肥就披上了一件“洋外套”。

3、假标国外技术产品误导消费者。如有的造假者在包装上标称“采用挪威技术”、“俄罗斯提供技术”、“引进德国最新工艺”等等。

4、假冒名牌。一些无证商贩印制进口或知名品牌的包装,里面实际为劣质肥料。

5、谎称进口原材料。


专家支招


一、包装标识规范和质量同等重要

化肥包装标识不规范实际上也是质量问题的一种,从接触的案例来看,许多企业都呈现过包装标识不规范的情况。

究其原因可分为两种:

1、一种是企业包装标识规范意识尚存欠缺,认为只要产品质量好,包装标识都是“身外”之物,无须特别在意,从而造成违规;

对于这情况,要提醒企业,包装标识和质量同样重要,企业切不可做出因为标识的一些小瑕疵,因小失大,遮盖了产品自身的光芒。

2、另一种则是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有意为之,或夸大宣传,或寻找噱头取一些吸引眼球的商品名称,或在包装标识上不依照规定故意漏标或错标,涉嫌欺诈消费者。

对于这种情况,则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人员要加强对企业的引导教育,并从法规规范上补充完善,做到执法有法可依,让所有不规范的行为无所遁形。另外还要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来呼吁企业加强自律,还市场一片净土。


二、肥料标识主要存在的问题

1、夸大总养分含量。按照国家肥料标识标准规定,复混肥料中的养分含量是指氮、磷、钾三元素的总含量,中量元素如钙镁硫和微量元素都不能相加到总养分中。但有些厂家却故意将这些中量元素或有机质全部加入总养分中,这样虚标后养分含量只有25-30%的复混肥可以达到40%甚至50%以上。

2、有些二元复混肥,但却标明“氮:15;磷:15;铜锌铁锰等:15”,或者N-PK-C1:15-15-15。这种标识给消费者造成一种三元复混肥的感觉,使作物因缺乏某些养分而造成减产。

3、夸大产品作用,在包装袋上冠以欺骗性的名称。如“多功能”,“全元素”等。

4、有些企业故意在外包装袋上用拼音打印商品名称、商标名称、企业名称,以此来误导消费者使其认为是进口产品。利用消费者不明白真相,经销商欺骗性的介绍,打上与其他国家相似的国名,以及“**国技术”,或“采用**国原料”等字样进行误导。


肥料包装标识的具体规定及识别方法


1、首先看包装标识,标识内容主要包括:

(1)肥料名称及商标。肥料名称不允许有夸张性的语言。

(2)养分或总养分。单一肥料应标明单一养分的百分含量,复混肥料应标明N、P2O5、K2O各百分含量和总含量,以及产品标准规定应单独标明的项目,如含氯、枸溶性磷。国家规定,不得将氮磷钾元素以外的其它元素或化合物记入总养分。

(3)产品标准编号。国标GB、化工部行业标准HG、农业部行业标准NY。

(4)生产许可证号。

(5)肥料登记证号。

(6)生产或经销单位名称。

(7)生产或经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8)包装为编织袋,内包装为塑料袋,包装袋为机器缝合,缝口应整齐一致(无二次缝口,以防用原厂包装造假)。国家规定包装袋上应标示商标、肥料名称、生产厂家、肥料成分(注明氮、磷、钾含量及加入微量元素含量)、产品净重及标准代号,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附有质量证明书。过磷酸钙等也可能存在散装产品,但也需附有出厂证明。

2、肥料名称和商标,应标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规定的肥料名称。如***牌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肥料,如有商品名,可在产品名称下用稍小一号的字体标注。产品名称不允许添加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如“高效***”、“**肥王”、“全元素**肥料”等。

3、必须标明三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复混肥料)、农业登记证号和产品的标准编号。目前国家对复混肥料等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因此这些肥料的包装标识上要标明生产许可证的编号。根据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场流通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进行登记管理,包装标识上同样要标注肥料登记证号。

4、总养分含量及单养分标明值。这是不法厂家经常做手脚的部分,特别要引起消费者的重视。复混肥料应标明N、P2O5、K2O总养分的百分含量,总养分标明值应不低于配合式中单养分标明值之和,其他元素不得计入总养分。以配合式分别标明总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百分含量,如45%的氮磷钾复混肥料15-15-15。二元肥料应在不含单养分的位置标以“0”,如氮钾复混肥料20-0-10。另外,若产品含氯,必须注明含氯(高氯)、含氯(中氯)、含氯(低氯)字样。有机肥或有机无机复混肥要标明有机质含量,根据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现有标准,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中有机质含量要大于45%和20%。同时,必须注明适用作物,简述使用量和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


三、农民学会辩真伪,企业积极御违规


认为应该从企业和农民两个方面来规范化肥包装标识,防止违规标识误导农民,损害农民利益。

1、一方面农民需要掌握一些从外观上可以进行识别的方法。

(1)首先,按规定化肥名称主要有硫酸铵、尿素、氯化铵、碳酸氢铵、氰氨化钙、重过磷酸钙、钙镁磷肥、肥料级磷酸氢钙、氯化钾、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硝酸磷肥、磷酸二氢钾、硝酸钾、硝酸铵钙、钙镁磷钾肥、复混肥料,除这些类别以外的其他产品,都要慎重选择;

(2)其次,宣传的时候说功能异常强大,或过度强调国外技术的产品要慎重;

(3)再次,不要选择没有固定销售场所,游走送货者的产品,更不要相信价格明显低于惯例价的产品。要相信经验,选择使用过的或市场上销售时间较长,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产品。

2、另一方面,大企业应该有一种姿态,应该有主心骨,市场主流地位不能丢。

总之,不规范的企业还是少数,但有的时候,一些自身产品没有优势的小企业为了吸引购买,往往会在包装和标识别上做文章,求新求异,存在给规范操作企业很大的压力,再加上企业的不自信,从而主动向不规范行为投降,主动向那些主流的“非主流”学习,导致不规范的东西反而成了主流。因此,大企业应该和那些不规范的小企业划清界限,抵制不规范的行为。如果国内大企业都严格按相关规定、规范规范自己,把规范化的标识、宣传深深印在农民心里,农民自然不会去选择不规范的化肥了。


四、造假者或劣质肥料常采用的原料来源:


1、城市污水沉淀的污泥:

虽然含有一定量的有机质和氮磷钾成分,这类原料不用花钱,加工成本很低,但重金属和大肠杆菌严重超标,易引发死根、死树现象,果实人吃后易引发恶性癌变。

2、工业废水沉淀的污泥:

这类污泥虽然也含有大量元素和有机质,但是,重金属也是严重超标,可引发烂根、死树,严重污染土壤。

3、造纸厂的下脚料:

这种肥料,主要成分是木质素。是极难吸收的一种有机质,何况在造纸的过程中要加进许多化学原料,而且这些原料绝大部分存留在下脚料里,它对土壤的破坏很大,对树根的影响很大。

4、风化煤:

它属于表观的有机质,不能成为土壤微生物可利用的碳源,风化煤中真正有效成分是腐植酸,但不深加工是无效的有机养分。

5、味精厂、生物发酵厂、糖厂下脚料糖蜜等:

这些下脚料,酸性较强,虽然是粮食、蔗糖的下脚料,有机质含量虽然高,但大分子物质多,但不一定是有机肥的好原料,长期容易造成土壤板结酸化。

6、更卑劣的有机肥造假手法:

号称鸡粪发酵有机肥,却是极端无良厂家用泥土增重、淤泥上色、添加鸡毛以假乱真!

7、以上列举的种种原料,造假者为了使这些劣质肥料有一定的效果,往往还会添加很多的激素,真是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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