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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榷》與《明通鑒》之比較

 虹72 2015-12-22


《國榷》與《明通鑒》之比較

陳歡、陳長征 撰(歷史系)
《安徽師大學報:哲社版》,1995/02,226-230頁

  清人撰寫的明史著作不下數十部,作為權威性的史書當推張廷玉主編的《明史》。而這是部奉敕編撰的官修史書,動輒忌諱,缺點不少,難以全面真實地反映明代尤其是明末的社會狀況。因此,在研究明史時,參考私人著述就顯得極為重要。本文擬對私撰的兩部編年體明史著作——《國榷》和《明通鑒》作一比較研究,揭示出它們的異同和特點,以便人們更有效地利用這兩部重要的史料。



  有明一代,私人撰修國史之風盛行。嘉靖至萬曆年間,有鄧元錫的《明書》,薛應旂的《憲章錄》,鄭曉的《吾學編》,陳建的《皇明通紀》以及稍後何喬遠的《名山藏》等。明末清初易代之際,面對明朝的滅亡,滿洲的入侵,許多明朝士民充滿著哀怨,積憤於心,不吐不快,發憤寫史以述先朝興亡。《國榷》便是這個時代產生的一部傑出史著。

  《國榷》的作者談遷,“生平無他好,惟好書,故二酉五車,盡皆腹笥”(1),“肆力于子史百家之言,尤諳列朝典故。”(2)談遷在翻閱了眾多史家著述之後,深感這些史書“拘忌文法,柱枝耳目,盲之誣,淑之短,赤之俗”(3),存有許多缺點。尤令他氣憤的是類似陳建《皇明通記》那類史書,見解膚湥穼嶅e誤,觀點荒謬,遺害不湣M瑫r,他在研讀《明實錄》的過程中發現某些記載並不完全可靠,甚至還有許多缺漏及掩飾之處,正如黃宗羲對《明實錄》的評價那樣:“見其表,其在裏者已不可見,況革除之事,楊文貞(士奇)未免失實;泰陵之盛,焦泌陽(芳)又多醜正;神熹之載筆者多宦逆奄之舍人;至於思陵十七年之尤勒惕厲,而太史遯荒,皇成烈焰,國滅而史亦隨滅,普天心痛”(4)。談遷“竊感明史而痛之”,發誓要寫出一部信史留傳後世。他集群書,披閱採摘,一方面考諸皇明實錄、寶訓,以證《明實錄》之是非;另一方面博稽諸家著作,訂正群言。經過三十多年辛勤筆耕,終於“集海鹽(鄭曉)、武進(薛應旂)、豐城(雷禮)、太倉(王世貞)、臨朐(葉向高)諸家之書凡百餘種,苟有足述,靡不兼收,勒為一編,名曰《國榷》”(5)。明天啟六年(1626年)初稿撰成後,談遷繼續收集史料,對原稿進行不斷的修改和補充。不料,明朝滅亡後,《國榷》原稿被竊,談遷不忍國亡史亦滅的悲慘結局,再一次投入全部精力進行《國榷》的重寫,並前往北京查找崇禎朝的邸報,尋訪故人舊事,補寫崇禎、弘光兩朝歷史。“殘編催白髮,猶事數行書”,談遷在有生之年終於寫成了《國榷》這部內容豐富,首尾連貫的明代編年史。

  《國榷》成書一百多年後,又誕生了一部私人撰寫的明代編年體史書《明通鑒》。作者夏燮生活於清代中後期,這是個中國由封建社會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過渡時期,清政府在內憂外患的衝擊下,已變得衰微不堪。鑒於國勢陵替,許多仁人志士紛紛舉起“經世致用”的大旗,號召人們從繁瑣的乾嘉考據學的領域中走出來,把目光投向現實社會,以挽救危機日重的中華民族。他們大膽地闖入清政府嚴加控制的史學領域,尤其致力於明史的研究,希望通過對明季歷史的研究,為清政府尋找一條治國之道,夏燮便是這些具有高度民族氣節的學者之一。夏燮自幼便在他的父親,清代著名學者夏鑾的指導下研習傳統經學。後來,他不僅精通音韻學,還“兼深史學,留意時務,持論宏通”(6),即使在為宦地方之時,也是“公事暇,研心著述”(7)。夏燮一生勤於學問,著述頗豐,尤以史學成就為大。《中西紀事》、《忠節吳次尾先生年譜》、《明通鑒》便是其留給後代的史學著作。

  官修《明史》被清政府視為圭臬,夏燮敢於對此書提出疑義。他在《與朱蓮洋明經論修〈明通鑒〉書》中,將《明史》存在的問題歸納為十個方面,主要是:修《明史》者“半係先朝遺老,亡臣子孫,其中或以師友淵源,或因門戶“嫌隙”,難以做到敍事公允,失實之處在所難免;編纂者摒棄私家著述,湮沒了許多珍貴的史料;明朝歷代《實錄》多有失實之處,而修史者卻未加詳考,“率以竄改之實錄闌入其中,殊非信史”;南明歷史,《明史》缺而不書;《明史》還存在“敍事參錯,而先後次第不明”等諸多問題。為此,夏燮認為:有明一代之事“非《通鑒》不足以經緯之”。於是,他傾注了“二十餘年精力,實始於參證群書,考其異同,有疑則闕,擇善而從,去取既明,然後敢下筆編次”,終於寫成《明通鑒》。

  談遷初纂《國榷》,乃因明朝歷代《實錄》“作者非一人,繁簡予奪之間,失得相伴”,而“野史家狀……往往甲涇乙渭,左軒右輊”(8),“見聞或失之竦,體裁或失之偏,記載或失之略,如椽闕焉”(9)。明亡後,他身謁明陵,繼補明史,不忘故國之心,昭然可見。夏燮在《明通鑒》中,對有明一代的治亂興衰,探本求源,全面展示了明代社會矛盾的發展過程,總結了明代興亡的經驗和教訓,希望能為腐朽的清王朝提供治世之良策。二人寫作目的雖不盡相同,但由於他們皆能發揚我國優秀的史學傳統,客觀公正地注視既往歲月,因而在他們的著作中所體現的求實求真精神,數百年來,一直熠熠生輝。



  談遷和夏燮在各自的著作中都投入了大量的心血,然而由於他們所處的時代不同,寫作目的不同,儘管同是關於明代的編年體史書,卻是長短互見,各有千秋。

  首先,談、夏二人在史書的編纂體例上各有創新。

  《國榷》全書共一百零八卷,卷首四卷綜述各項制度,分為大統、天儷、元潢、各藩、輿屬、勳封、恤爵、戚畹、直閣、部院、甲科、朝貢等門,為人們閱讀《國榷》提供了一條條較為清晰的線索。這種卷首開列全書主要脈絡的方法,是以往編年體史書未曾使用過的,它完善並豐富了編年體的編撰。而夏燮在《明通鑒》中既注意完整地記錄歷史,又能巧妙地將清政府所忌諱的史實編入史書之中。為了詳細記載朱元璋建立明王朝的經過,而又避免過多地涉及元代史實,《明通鑒》則以《明前紀》的形式加以敍述,成為該書的第一個組成部分,“凡此皆以元紀年,非關涉明者不書”(10)。《明通鑒》的第二部分《明紀》為全書的主體,記載了從洪武元年(西元1638年)朱元璋稱帝至崇禎十七年(西元1644年)的歷史,整個明朝的興衰治亂、政治經濟無不囊括其中。1644年5月以後,隅居江南的南明政權仍堅持抗清,直到1661年才徹底失敗,這段歷史成為清朝統治者嚴加控制、禁止人們涉足的領域,夏燮則以《附編》的形式將其載入史冊,“凡此皆取有關明事者書之,亦別為卷目”(11),以清紀年,避開了清王朝的禁忌。《明通鑒》由《明前紀》、《明紀》、《附編》三部分組成,完整地再現了明代歷史。夏燮對自己的這一創新頗為得意,稱之為“前此《通鑒》未有之創例”(12)。

  談遷、夏燮二人十分重視對史料的考證工作,而夏燮考辨尤勤,他借鑒胡三省注《資治通鑒》的方式,將《考異》注於正文之下,成為一種敍事與考據並舉的寫史方法。這裏試以談、夏二人述考明初一大疑案——建文帝下落為例,以顯現出二者考證工作的異同點。

  在明人所著的眾多史學著作中,靖難之役結束後,對建文帝的下落有多種不同的觀點,對於這個撲朔迷離的案件,談遷在《國榷》中載道:建文帝獲悉朱棣進入京師的消息後,“徘徊無所出,乃火其宮,馬皇后自燔死,……而上(建文帝)急時欲自殺”,在此危急關頭,太監王鉞取出了太祖高皇帝置放於奉天殿的鐵篋,內有剃髮器具、度牒等物。於是,君臣數十人皆發出逃(13)。談遷的這種剃度出逃之說主要依據是《致身錄》、《從亡隨筆》等書籍的記載。談遷同時還羅列了崔銑、王世貞、李維楨、馮時可、袁懋謙、郭子章、何喬遠、顧起元、陳繼儒、高岱、朱國楨、錢士升、史繼階等十三人所持的不同觀點,由於缺乏進一步的考辨,難以令人信服。夏燮在《明通鑒》中則作以下記載:“上(指建文帝)知事不可為,縱火焚宮,馬後死亡。傳言‘帝自地道出,翰林院編修程濟、御史葉希賢等凡四十餘人從’”(14)。在《考異》中,夏燮詳細地考辨了幾種具有典型意義的說法:《明史稿》依《明太宗實錄》所載,認為帝、後俱崩;官修《明史》預為遜國張本,惟云“帝不知所終”;《御撰通鑒綱目三編》、《御撰資治通鑒輯覽注》則兩存其說;至於時人的看法,更達數十百種之多;各家之言,“皆歷歷可考”,難以定奪。在這種情況下,夏燮“不曰‘自焚’,亦不曰‘崩’,仍從遜位為詞,而遜位以後之事悉闕焉,庶幾紀實存疑為兩得之”(15)。兩相比較,夏燮對莫衷一是的觀點所進行的嚴密考證及留有餘地的記載,應當比談遷簡單的定論高明得多。

  其次,談遷、夏燮二人都十分注意廣泛地收集資料,尤其值得稱道的是他倆審慎取捨明季野史的態度。

  喻應益在《國榷》序文中說談遷“集諸家之書百餘種”,以此足見《國榷》引用史料之廣泛。吳晗先生在其《談遷和〈國榷〉》論文中曾詳細統計了《國榷》第一卷至第三十二卷所引書籍的作者,在這三十多卷中即達120餘人,可見談遷引用材料之豐富,以致《國榷》全書的字數比《明通鑒》多達一倍。《明通鑒》的史料主要來源於《明史》、《御撰資治通鑒綱目三編》,兼採其他稗官野史數百種。對於那些被統治階級稱為“多所污蔑,不可盡據為實錄”的數量眾多的私人歷史著作,談、夏二人都很重視,在應用這些資料時採取了謹慎的態度。談遷將收集到的各種史料互相校證,信者從之,不信者棄之。夏燮曾說:“謂野史不可信,則正史何嘗無採自野史而折衷之者,安見登之正史遂無傳聞之誤乎?”(16)因此,對於野史中“事有鑒於得失,義有關於勸懲,雖稗官外乘,亦擇而書之”,“擇野史之確然可信者,參之《明史》及《明史紀事本末》等書,入之正文,而以雜采稗乘疑相參者,夾行注於其下”(17),這就是《明通鑒》中的《考異》部分。關於甲申之變,由於“正史語焉不詳,所謂殉難諸臣,亦多遺漏”,夏燮便“博采《北略》、《綏寇紀略》及甲申以後之野史”以書之(18)。在《附編》中有關南明史實的記載,他引用了計六奇的《明季南略》、錢澄之的《所知錄》、王夫之的《永曆實錄》等多種私家著述,以求全面反映南明歷史。

  儘管談遷和夏燮都知道眾多的野史家乘之中,存有豐富而又寶貴的史料,也深知明季“野史如林,率多燕郢傳訛之說”,且“明人恩怨糾纏,往往藉代言以侈懟筆”,因而在利用這些資料時都能堅持“芟其不可信者而信其所可信者”的態度(19)。總之,《國榷》和《明通鑒》的作者在引用史料、採摘史實時可謂英雄所見略同。

  再次,史論評論皆為談遷和夏燮所長。兩者相比,談遷更能客觀地評價明代歷史人物、政治制度及歷史事件,這與其保存一部明代信史的寫作目的是分不開的。明朝江南的糧長制至中後期破綻百出,危害日深。談遷大膽批評道:“近縣令入覲,例糧長二人隨之,其實從役代應也。國初,每里令役,大邑且四五百人,費于何藉?雖上不時召對,間有旌拔,然民勞已劇,不若休息於田裏也”(20)。夏燮則把《御批歷代通鑒輯覽》中對糧長制的評價作為自己的觀點。因他作為清政府的官員,是不敢,也不可能徹底反對《御批歷代通鑒輯覽》中的官方意見的。儘管如此,夏燮對許多史實還是有他獨到的見解的。如《明通鑒》卷九論解縉道,“明之解縉,其才有似于賈誼,其得君有似于魏徵”,然僅“以冗散之恣,改授御史”,“然而十年著述,冠帶來廷,則太祖方欲老其才以為子孫之用,而豈知知人之難,僅得之于方孝孺而不免失之于解縉乎?”此種評價實為寓論于史,史論統一。夏燮自稱《明通鑒》“取記事而已,固不敢操筆削之權”,用“義取簡明,不主褒貶”的手法對歷史事件“考其事之本未,則事之是非自見;聽其言之公私,則其人之清流濁流自見”(21)。

  又次,談遷、夏燮繼承了中國史學秉筆直書的優良傳統,並努力付諸實踐。

  黃宗羲在《談孺木(遷)墓表》中曾讚揚談遷“按實編寫,不銜文采,未嘗以作者自居”的寫史態度。正是在直書思想指導下,談遷在《國榷》中客觀地記錄了明太祖殺戮元勳宿將等官修史書所諱言的史實,並對《明實錄》中那些開國功臣亡故的原因一一進行分析,指出了《實錄》中的避諱之處。滿洲貴族入主中原後,極力掩蓋祖先的真實歷史,而談遷在《國榷》中詳細記錄了滿族的發展過程。如:永樂元年(1403年)十一月條目下有“女真野人頭目阿哈出等來朝,設建州衛軍民指揮使司”的記載(22);永樂八年(1410年)八月條目下有“建州衛指揮使釋家奴為都督指揮僉事,賜姓名李顯忠”的記敍(23),而釋家奴則為阿哈出之子;十二月條目下又有“設兀烈河、朵兒必河、木里吉、卜魯、兀乞塔河五衛”的記錄,而這五衛所管轄的民眾則為“女直野人”(24),這些珍貴史料,道出了滿洲祖先原為明朝附屬的歷史真象。夏燮在寫《明通鑒》時,有關明史的資料已被大量發掘整理出來。他在《明通鑒'附編》中如實地記錄下為清廷所嚴禁觸及的史實,也表現了敢於秉筆直陳的氣魄和膽識。夏燮多次強調“直書其事而得失勸懲寓焉”。他在《明通鑒》中引述了雍正皇帝評價史可法的上諭:“夫可法,明臣也,其不屈,正也。不載其語,不有失忠臣之心乎”(25),全面敍述了史可法在弘光朝的活動及史可法在順治元年(1644年)九月致清睿親王多爾的書信。此外,還大量記錄了許多南明忠臣及抗清義士的反清之舉,甚至對官修《明史》不為抗清義士張煌言立傳提出批評:“(張)煌言之受命于杭城,與文信國(天祥)之就刑於西市,先後同揆,而《明史》不為之立傳,寧毋貽劉道源失之瞠目之譏乎!”(26)寥寥數語,實、識均在其中了。

  在浩如煙海的明代史籍中,《國榷》與《明通鑒》都佔有極重要的地位,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洋洋灑灑幾百萬言的《國榷》所含內容十分豐富,尤詳於明清易代之際及滿族之祖先建州史實,後人在研究滿洲的興起及清軍入關前後等諸多歷史問題時,不能不參考《國榷》。夏燮堅持“年經事緯,此史例之大綱”的寫史原則(27),對每一個歷史事件都詳考其時間先後。同時他身為清政府官員,又有條件收集到大量的詔令、奏摺、文書等原始資料。因而,《明通鑒》中關於明代政治、經濟、法律、文化、軍事等各項制度的記載可信度較高,為後人研究明代的典章制度提供了寶貴資料。

注釋:

(1)談遷《棗林詩集》附錄,錢韓偉《談孺木先生傳》。
(2)(4)黃宗羲《梨州遺著文集》卷三《談君墓表》。
(3)(8)《國榷'自序》。
(5)(9)《國榷'俞應益序》。
(6)《清儒學案》卷一五五。
(7)《當塗鄉土志》卷二。
(10)(11)(12)(15)(21)(27)《明通鑒'義例》。
(13)(20)(22)(23)(24)《國榷》卷十二、九、十三、十五、十五。
(14)《明通鑒》卷十三。
(16)(17)(18)(19)夏燮《與朱蓮洋明經論修〈明通鑒〉書》。
(25)(26)《明通鑒'附編》卷一下、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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