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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颢案后,该如何谈论新闻理想

 风临酒把2 2015-12-24

 

21世纪传媒系列案今起陆续宣判,原总裁沈颢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据央视报道,沈颢当庭表了三个态,起立向受害企业鞠躬道歉。

沈颢和21世纪报系的命运,自2014年9月25日沈颢被警方带走,便吸引众人目光,其中媒体圈的关注和评议应该是最多的。新闻同行在朋友圈为沈颢写的那些文字,转发的那些链接,可以看到对这位“新闻才子”的惋惜,也可以看到人们对新闻监督未来命运的疑虑。

而今案子终于落定,我们或许可以不合时宜地谈一谈新闻理想。“北方的树叶已经落尽,南方的树叶还留在枝上”,现在和沈颢当初写那篇《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时的景象是一样的,然而物是人非。昔日的“新闻圣徒”沦为“阶下囚”,我们应该从沈颢的命运变迁中得到怎样的教训?

有人会说,只有自身干净的人才配谈理想。没错,我们应该呼吁新闻从业者洁身自好。这是问题的关键,但不是问题的全部。新闻同行的哀鸣,不只是一句“行业自律”就能消除。

首先要申明,绝不像有些人指责的那样,媒体人从未期望获得一块所谓的“法外之地”,也没人有这个能量。站在高处指责媒体人“包庇同行”是不公平的,他们不过是表达一下感慨罢了。与其说人们计较的是个案公正,不如说人们更关心它的象征意义。

中国的媒体是格外特殊的一个行业,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不应讳言,媒体人中有不少害群之马,拿红包也是一个久治不愈的痼疾。但新闻行业的未来,只能在坚持理想的那群人身上,而每一个有理想的新闻人都有一颗易碎的“玻璃心”,但凡风吹草动,都会感到阵阵凉意。反而是同流合污、破罐破摔的那些“媒体混子”,才不会在乎沈颢等人的案子,“闷声发财”是他们的生存之道。可能有人从沈颢案中得到的教训是,不要去惹惹不起的人,那只能说是一种悲哀。

司法机关对新闻腐败的清理,按说应该是对有操守新闻人的激励,是对无操守从业者的震慑,为何出现目前这种吊诡的情形? 

媒体人是最爱谈法治的,但身处社会转型的潮流中心,他们也最能感受到暗流汹涌、水情不明。媒体的风光终究是表面的,归根结底,媒体并不是能感受到权力的地方,反而是无力感最易生长的地方。所以当抓捕、审判这些事出现在自己身边,他们会本能地感到不安并过度联想。

新闻腐败若继续出现,便应该继续清理,但执法行动要给旁观者一种明确的预期,那就是:打击新闻腐败不会缩减新闻监督的空间,反而是对正当新闻监督的保障。这是各方应该共同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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