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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领导形象”是个什么错误2015年12月28日 星期一A10 扬子时评

 xxjjsdt 2015-12-28

  责令教育局长检讨,并对其诫勉谈话的原因,县纪委表示,周光辉身为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在接待戴自茂等人上访过程中,虽然对上访人诉求问题做了耐心的解释说服工作,但说了一句有损领导形象的话,造成不良影响。

  纪委的说法很有意思,教育局长之错,不是粗暴对待上访者,也不是爆粗口,而是“有损领导形象”。也就是说,局长犯了“有损领导形象”的错误?可如果局长骂的不是市委书记,而是群众,会不会犯“有损群众形象”的错误,而被处理呢?

  按理说,官员骂谁都有错。而如果是骂谁、对谁爆粗口都有错,纪委的处理结论就不应该是“有损领导形象”,而应该是“骂人”、“爆粗口”之错。而事实上,教育局长更大的错并不是骂人,而是对上级要求化解信访积案要求的不满,认为上级的要求不对——简直就是“狗屁”。可对于教育局长真正的错误,纪委似乎没有感觉?

  当前一个最叫人头疼的问题,就是上面九级风暴,下面纹丝不动,上级组织乃至中央所制定的政策,提出的要求,往下贯彻的时候,力度往往层层递减,到了基层更像是强弩之末。而下面的官员,有“两面派”性格的又很多:当着上级的面,讲得要多好有多好;开会发言,也都是不能再正确的表态。可刚一转过身去面对群众的时候,就变脸了,上级精神就变成了“打狗屁”。官方不厌其烦地教育群众,解决问题“走正常途径”。群众的困惑则是:啥是正常途径、在哪呢?顶头上级“化解信访积案”的要求,转脸工夫就成了“打狗屁”,你让群众到哪里再去找“正常途径”?

  群众提出的要求当然不一定都是合理的,民办教师要求教育局解决的问题,或许超出了政策范围。理论上说,应该通过法律渠道最终定音,不应是官民之间“拉锯”。但不管怎么说,骂人、爆粗口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叫人看不懂的是,纪委对教育局长接待访民过程中的错误行为的定性:不是粗暴接访,不是骂人,也不是对待上级精神“两面派”,而是“损害领导形象”;哪一部党政纪律条例中有这样的规定呢?而如果当地官员认真吸取“损害领导形象”之错误的教训,会不会是,今后再遇见这种情况,可以骂群众,决不骂领导,因为并不存在“损害群众形象”的问题?

  (内蒙古 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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