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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有关信息工作的理解

 刘阳怀 2015-1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有关信息工作的理解

作者:胡记超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反恐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0日 点击数: 11

打击恐怖主义活动,信息情报收集工作十分重要。我国在打击各种犯罪的活动中,一贯坚持“预防为主、打击为辅”的策略。对于犯罪性质更加恶劣的恐怖主义犯罪,更应遵守这一策略。有及时、有效、准确的恐怖活动信息作指导,反恐行动部门可以在暴恐活动实施之前,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暴恐行动,降低暴恐活动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

一、反恐怖信息中心收集的信息是什么

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明确指出:恐怖主义信息情报,是指对有关恐怖活动的组织人员和实施人员、暴恐活动的行动时间、地点和方式的信息情报。

二、收集反恐怖主义信息的意义

确定暴恐活动的策划者和实施者的身份,是恐怖主义信息情报收集的重要内容,也是严密关注恐怖主义发展动向的前提。只有全面掌握暴恐活动的策划者,才能对他们可能煽动的人进行控制,在以后的工作中才能更好打击策划者的煽动行为,才可能从根源上遏制恐怖主;准确掌握恐怖活动的行动时间、地点和方式,可以有效阻止恐怖活动发生;对有关线索的收集工作,是指与恐怖主义相关的线索。收集与恐怖主义相关的线索,可以积少成多的对地区恐怖主义进行详细了解,对恐怖主义在这一地区盛行的原因进行探知,最终在恐怖主义预防和恐怖活动的打击上发挥重要作用。

三、怎样才能做好

在收集反恐怖主义信息时,如何才能获取更全面、准确的信息,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给出了如下的两种重要的情报信息收集方式。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基层情报信息工作力量。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事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因恐怖主义信息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经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以上两种情报方式,是打击暴恐活动最为基础的两种方式,但其存在着一些问题。第一种获取情报的方式:如何从群众之中获取情报信息、采取何种方式鼓励提供情报的群众、如何保护提供情报群众的信息等基础性问题,各个情报收集机关如何培养深厚的群众基础,也是摆在各个情报收集机关面前的现实问题,这些问题都有急迫性,需要情报收集机关迅速解决;第二种情报收集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各个情报收集机关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这里的技术侦查措施,容易使人与刑事诉讼法中的技术侦查措施产生误解。所以应当对两者进行辨析,以更好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四十四条中技术侦查措施。

两者的联系是:

第一,两者在名称上,通称为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在打击犯罪的层面上具有一致性,两者都是希望通过技术手段,应对犯罪的发生和对犯罪提起诉讼,处置犯罪行为。

第三,在采取的方式上,都是由国家管理的技术侦查措施,这里的技术侦查方式的管理,需要国家有关机关的授权。

两者的区别:

第一,主体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的技术侦查措施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军事机关,《刑事诉讼法》中技术侦查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两者相比较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的技术侦查措施的主体范围更广;

第二,客体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技术侦查措施的客体是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刑事诉讼法》中的适用是客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的范围更为广泛,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的恐怖主义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在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中的规定,并不十分明确,没有清楚规定在收集恐怖犯罪情报时的程序,由于《刑事诉讼法》已经适用一段时间,所以,在实施技术侦查措施收集恐怖活动信息和提起诉讼时,应该比照《刑事诉讼法》运用时的一些程序要求。

对于以上的两种的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在实践中会不断地完善,但恐怖主义犯罪不同于一般的犯罪活动,由于恐怖主义犯罪的复杂性和严重危害性,所以。对恐怖主义犯罪的情报收集,还需要根据其特性,找出更多、更有效的方式,收集恐怖主义犯罪的相关信息。

国内的恐怖活动常常与国外恐怖主义势力存在联系,这就需要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与国外的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加强沟通,提高在恐怖主义信息方面的交流,获取更多国内外的与恐怖主义相关的信息,对于国内恐怖活动打击和国际恐怖主义发展方向做出精准的预测。

四、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出台,对于我国反恐事业的发展起着里程碑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在打击恐怖活动方面的明确规定,对于国内日益严峻的恐怖主义问题,发挥着的指引作用。在情报信息的收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已经把收集情报的主体、方式、注意事项等问题已经详细明确规定,仅在情报收集方面的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各部门信息情报的交流、反恐意识的提高和对恐怖主义活动的监视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法律自身的局限性和恐怖主义犯罪的复杂性,决定了在反恐怖主义实践过程中,依然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作者单位系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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