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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委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发布

 苏平的BOOK 2016-01-04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着力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精细度和刚性,加快构建法制统一、系统完备、特色鲜明、实施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推进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依法强化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市、区、镇街三级政府法律顾问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司法机关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各项任务。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进一步完善司法人员权、责、利相统一的保障机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探索建立政法信息系统共享平台,推进阳光司法。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行为。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进一步破解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不断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健全法律服务及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引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坚持把外在的法律规制与内在的道德养成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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